吉林省教育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2)
2021-05-18 23:46:20陽光高考
1. 高職分類考試類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執行國家教育部、省招生委員會制定的錄取政策及本章程公布的有關規定;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對考生德智體美全面考核和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錄取時按綜合成績進行排序擇優錄取:錄取總成績=(文化素質考試成績總分×100%)+(職業技能測試成績總分×100%)。
照顧加分項,對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按吉林省教育考試院的規定投檔。在專業錄取時只按實考分數進行排序,實考分數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有政策照顧加分的考生和有一定特長的考生。
高職單招
省教育考試院依據考生文化素質考試和職業技能測試成績統一劃定高職單招資格線,成績達到資格線的考生均可報名。
錄取控制線:學院根據招生計劃數和考生的考試成績綜合考慮,按105%調檔比例劃定錄取控制線。
專業錄取:遵從“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投檔分數相同時,優先錄取文化素質考試成績分高的考生;考生文化素質成績相同時,則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即:語文、數學、外語為順序,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征集志愿:如生源不足未能完成計劃,按規定時間在學院網站公布剩余計劃,未被錄取的考生可再次網上填報征集志愿,并按上述要求完成征集志愿錄取。
專業調劑:對未能按專業志愿錄取且服從調劑的考生,按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未錄滿并符合專業培養要求的專業,對未能按專業志愿錄取且不服從調劑的考生、服從調劑但分數未達到標準的考生、服從調劑但不符合未錄滿專業培養要求的考生,均做退檔處理。
按教育部規定,已被我院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2021年全國統一高考,未被錄取的考生可繼續參加全國統一高考。
2. 高考類
1)投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如生源省份投檔比例有特殊規定、按生源省份投檔比例要求執行。
2)對所有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實行專業清辦法予以錄取。在錄取時,按投檔分數進行排序,對于第一專業志愿考生,根據考生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如第一志愿不能滿足的考生,按其第二專業志愿錄取,以此類推;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時,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其調劑到錄取未滿計劃的專業;對所報志愿未被錄取,且不服從調劑的考生,予以退檔。
3)如志愿、分數皆相同的情況下,專業相關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文史類依次按考生的語文、外語、文綜合、數學的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理工類依次按考生的數學、外語、理綜合、語文的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4)對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檔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區)招生考試機構的規定投檔,在專業錄取時按投檔分數進行排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十三條 新生入學后,學院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其進行入學資格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十四條 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www.jledu.net
通訊地址:長春市人民大街9199號吉林省教育學院招生辦,郵編130022
聯系電話:0431-81170192、81170193
第十五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執行。
第十六條 此章程由學校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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