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章程(2021年實行) (2)
2021-05-20 10:01:28陽光高考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二條 學校錄取的考生,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后,由學校寄發錄取通知書。
第二十三條 學校根據經江蘇省物價部門核準的標準(江蘇省教育廳、江蘇省財政廳、江蘇省物價局的蘇價費[2014]136號文件精神規定)按學年收取費用(幣種:人民幣)
文科類專業4700元
工科類專業 5300元
藝術類專業 6800元
第二十四條 學生公寓住宿費為每學年人民幣1000元/1200元(蘇教財[2006]105號、蘇價費〔2015〕164號、蘇財綜〔2006〕57號 文件精神規定)。
第二十五條 新生入校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及身體復檢。經復查不合格者,根據國家相關規定處理,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六條 學校設有國家層面資助的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生源地助學貸款等;校級層面資助的校內獎學金、校長獎章、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突發事件補助等;以及社會層面資助的揚州市福彩愛心助學、揚州市救助站愛心車貼等。以“獎”“勤”“助”“貸”“免”等多位一體的資助體系助力莘莘學子實現求學夢。
第二十七條 學校通訊地址:江蘇省揚州市華揚西路199號。
郵政編碼:225127
招生咨詢電話:
4008601392/0514-87433178/87433188/87433078
招生傳真:0514-87433133
電子信箱:panyi@ypi.edu.cn
招生監督電話:0514-87433017
招生監督郵箱:jwbgs@ypi.edu.cn
學校招生信息網址:http://zjc.ypi.edu.cn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通過陽光高考網向社會發布,對于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準。
第二十九條 我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原政策、規定即時廢止;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定為準。
第三十條 本章程由揚州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揚州工業職業技術學院
2021年 4月 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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