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機電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普通高職招生章程(2)
2021-05-25 17:18:30陽光高考
第五章 后續管理
第二十一條 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應持錄取通知書及本人身份證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報到手續。應征入伍的新生按國家政策,在學校規定時間內辦理保留入學資格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及時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具體報到要求見2021年天津機電職業技術學院新生報到須知。
第二十二條 新生報到入學時,學校依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對新生進行入學資格核查。審查合格的辦理入學手續,予以注冊學籍;審查發現新生的錄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證明材料,與本人實際情況不符,或者有其他違反國家招生考試規定情形的,取消入學資格。
新生可以申請保留入學資格,保留入學資格期間不具有學籍。新生保留入學資格期滿前應向學校申請入學,經學校審查合格后,辦理入學手續。審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學資格;逾期不辦理入學手續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遲等正當理由的,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三條 學校依據《天津機電職業技術學院學生手冊》、《天津機電職業技術學院學籍管理規定》等規章制度進行管理;按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對學生進行培養。轉專業政策執行《天津機電職業技術學院學生手冊》。
第二十四條 學校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建立了“獎、助、貸、勤、補、減、緩”的學生獎助體系,設有助學貸款、國家助學金、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天津市人民政府獎學金、校內獎助學金、特困補助等政策,獎助率達30%以上。
第二十五條 學生完成規定學業經審查達到畢業標準的,頒發天津機電職業技術學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專科畢業證書。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僅適用于2021年天津機電職業技術學院高職招生工作。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經天津機電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查通過,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執行,凡以前天津機電職業技術學院有關高職招生政策、規定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廢止,均以本章程規定為準。
第二十九條 在招生咨詢過程中,天津機電職業技術學院咨詢工作人員的意見、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志愿的參考,不屬學校錄取承諾。同時學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請謹防招生詐騙,任何承諾與我校無關。
第三十條 本章程由天津機電職業技術學院招就創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一條 報考咨詢及錄取結果查詢方式
學校地址:天津市海河教育園區雅觀路19號
郵政編碼:300350
咨詢電話:4009607068 022-58719600 58719601 58719602
學校網址:https://www.suoyuan.com.cn
電子郵箱:2948632684@qq.com
招生Q Q :2948632684
微信公眾平臺:Suoyuan-JD
紀檢監察電話:022-58719665
2021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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