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能源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2021-05-27 08:42:09陽光高考
陜西能源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我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落實公開、公平、公正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二條 學院全稱:陜西能源職業技術學院
辦學性質: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國標代碼:12510
第三條 學院簡介:學校于2001年經省政府批準,由原陜西煤炭工業學校、西安煤炭衛生學校、陜西煤炭職工大學合并組建而成。學校是中國特色高水平高職學校專業群建設單位、國家優質高職建設單位、教育部高職高專院校人才培養工作水平評估優秀院校、陜西省示范性高職院校等。歷經60多年發展,現有教職員工664人,全日制在校生16000余名,現有專任教師549人,副高職稱以上170人,具有博士、碩士學位255人,入選省級以上人才計劃教師14人,其中包括全國優秀教師、全國先進教育工作者、省級教學名師、咸陽市有突出貢獻專家、咸陽市煤炭科技創新先進個人等12人。校級教學名師和專業帶頭人共55人、中青年骨干教師67人、“雙師素質”教師265人,教學實訓設施完備,圖書資料館藏豐富,設有10個教學院(部),開設各類專業49個,是公辦省級示范高職院校,專業涵蓋資源環境與安全、能源動力與材料、土木建筑、制造裝備、生物與化工、食品藥品與糧食、電子信息、醫藥衛生、財經商貿、文化藝術、公共管理與服務11大類專業及專業群。
第四條 辦學地點:
校本部:咸陽市文林路29號
醫學校區:西安市臨潼區韓峪平峪路88號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員會、招生監察工作小組,對學校的招生錄取工作進行領導和監督。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確定招生政策,制定學校招生計劃,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項。招生監察工作小組負責對招生工作的全程監督,及時處理考生和家長反映的相關問題等。
第四章 招生計劃及對象
第六條 招生計劃以當地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招生對象為參加當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的考生,學制三年。
第七條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禁止安排女職工從事礦山井下、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建議女性考生慎重報考煤礦智能開采技術專業、通風技術與安全管理專業;因助產專業就業崗位的特殊性,建議男生慎報。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八條 按照高考成績優先及遵循考生專業志愿的原則依次錄取,在招生計劃允許的情況下,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且無分數級差。
第九條 學校認可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優惠政策。外語語種不做限制。提示:學院公共外語課及相關專業課不具備非英語語種開設條件,請非英語語種的考生謹慎填報。
第十條 考生身體健康狀況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六章 收費標準
第十一條 學校嚴格按照陜西省發改委、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確定收費標準。
學費:5500元/生·年。
住宿費:800元/年 950元/年(帶衛生間)。
若遇省級價格主管部門對收費標準進行調整,則以調整后的收費標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