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體育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2)
2021-05-29 06:39:16陽光高考
第七章 新生注冊和復查
第三十條 經本校夏季高考招生錄取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繳交學費注冊手續,逾期未注冊者,作自行放棄入學資格處理。
第三十一條 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將對學生進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復查。對在報名和考試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者,將按規定取消學籍。
新生入學復查相關工作按廣東省招生辦相關文件要求執行。
第八章 收費標準
第三十二條 學校收費標準按《關于調整公辦普通高校學費的通知》(粵發改價格〔2016〕367號)和《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廣東省教育廳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廣東省普通高校學分制收費的管理辦法》(粵發改價格〔2016〕366號)公布的標準執行。
學費標準:體育類專業學費為6410元/生·學年;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為14200元/生·學年;其他專業學費為 5250元/生·學年。
住宿費標準:1000-1200元/生·學年。
第九章 資助學生政策
第三十三條 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等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和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四條 本校建立健全了優秀學生評選體系,建立了勤工助學、特殊困難補助、“綠色通道”、“黎偉權校友獎勵基金”等資助體系,幫助貧困大學生完成學業。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詢、監督與申訴
第三十五條 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20)85603035
傳 真:(020)85603039
電子郵箱:gztzzs@163.com
學校網址:http://www.gztzy.edu.cn
招生網址:http://zsb.gztzy.edu.cn
第三十六條 學校紀委辦公室、監察處負責監察、監督學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關申訴。
聯 系 人:李老師、吳老師
監督電話:(020)85603273、89817027
傳 真:(020)85603039
電子郵箱:gztzyjjs@163.com
第十一章 附則
第三十七條 本章程經廣州體育職業技術學院院長辦公會議討論審查通過,適用于學校2021年夏季普通高考專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八條 本章程由廣州體育職業技術學院委托廣州體育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解釋。本章程若與國家和各省(區、市)的規定不一致,則以國家和各省(區、市)的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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