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交通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2)
2021-05-29 11:31:36陽光高考
第六章 入學規定
第二十二條 新生入校后,學校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在入學報到時進行初步審核,并在3個月內進行復查,發現學生存在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一律取消學籍。
第二十三條 新生應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四條 錄取的新生,戶口遷移遵循自愿原則。
第七章 獎助學制度
第二十五條 根據國家獎助政策,學校每年按規定組織評選并發放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和學校獎學金。
第二十六條 社會企事業單位在我校設置眾多獎助學金,幫助品學兼優的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二十七條 為切實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學校設立了“綠色通道”,為提供有關證明材料的家庭經濟困難新生辦理入學手續。
第二十八條 校內設立了勤工助學、特殊困難專項資助等幫扶項目,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八章 招生紀律
第二十九條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人員嚴格執行國家的各項招生政策,遵守招生紀律,杜絕一切舞弊行為,熱情接待來信來訪。
第三十條 本校未委托或授權任何單位、個人或中介機構進行招生及相關工作。
第九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調整,湖北交通職業技術學院將根據當地相關政策制定相應的錄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三十二條 聯系方式:
(一)咨詢地點:武漢市洪山區雄楚大街455號 郵政編碼:430079
(二)學校主頁:http://www.hbctc.edu.cn
(三)招生信息網:http://zsw.hbctc.edu.cn/
(四)E-mail:80281165@qq.com
(五)招生咨詢QQ號:800081902
(六)微信:湖北交職院招生就業信息
(七)聯系電話:
(027)87563713 87563702 87590771 87564887
第三十三條 本章程由湖北交通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與就業指導處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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