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學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2)
2021-06-10 22:20:36陽光高考
第五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六條 浙江大學按照國家規定和浙江省發改委核準標準,實行學分制收費。學費由專業注冊學費和學分學費組成,每學年先按學年制收費標準進行預收,學年末按所修學分結算,畢業前進行學費總結算。工科類、醫學類專業6000元/人?學年;藝術類專業9000元/人?學年;農林類專業5500元/人?學年;其他專業5300元/人?學年。軟件工程專業第三學年16000元/人?學年,第四學年10000元/人?學年。竺可楨學院混合班按工科類專業收費,第一至第二學年6000元/人?學年,后兩年按學生主修專業學費標準執行。臨床醫學專業八年制前四年按本科階段學費標準收費,后四年按照當年(入學后第五年)博士生學費標準收取。
以下專業學費標準將在原有基礎上浮15%:能源與環境系統工程、建筑學、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信息工程、自動化、工業設計、電子信息工程、臨床醫學(8年制)、漢語言文學、新聞學、經濟學、金融學、財政學、會計學、數學與應用數學、信息與計算科學、統計學。
海寧國際校區所有專業按照國家規定和浙江省發改委核準標準,實行學年制收費,學費標準:12萬元/人?學年。
第二十七條 浙江大學學生公寓(除國際校區外)住宿費:不超過1600元/人?學年。
海寧國際校區公寓住宿費:8000元/人?學年。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我校學生資助工作堅持以生為本,打造精準的資助工作體系,提供包括獎學金、助學金、勤工助學等方式的經濟資助,重點將資助與育人相結合,為學校資助對象的成長成才提供全面保障。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如遇教育部及相關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調整,浙江大學將做相應調整并另行公布。
第三十條 浙江大學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任何以“浙江大學”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由浙江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浙江大學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招生網址:http://zdzsc.zju.edu.cn
咨詢電話:0571-87951006
通訊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學紫金港校區浙江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310058
電子郵件:zsc@zju.edu.cn。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監督舉報電話:0571-88981497
相關推薦:
高校招生簡章匯總
2021年杭州電子科技大學招生章程
最新高考資訊、高考政策、考前準備、志愿填報、錄取分數線等
高考時間線的全部重要節點
盡在"高考網"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