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城市建設職業學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2)
2021-06-14 17:28:02陽光高考
第七章 資格復查與學歷證書頒發
第十九條 新生入校后,學院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和入學體檢,對復查或體檢不合格的學生,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條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山東城市建設職業學院。
證書種類: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證書。
第八章 其 它
第二十一條 學院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山東城市建設職業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院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若有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聯系方式
電 話:0531-67892888、89709888 傳真:0531-67892888
監督電話:0531-89709799 郵 編: 250103
網 址: www.sduc.edu.cn 郵箱:zsjy@sduc.edu.cn
校 址:山東省濟南市旅游路4657號(旅游路東首)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由山東城市建設職業學院負責解釋。
相關推薦:
高校招生簡章匯總
2021年鄭州商貿旅游職業學院招生章程
最新高考資訊、高考政策、考前準備、志愿填報、錄取分數線等
高考時間線的全部重要節點
盡在"高考網"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