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協和學院2022年高職(專科)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章程(2)
2022-01-22 16:42:33山東協和學院
第八章 錄取規則
第十六條 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錄取規則
1.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嚴格執行山東省教育廳、山東省招生考試院關于2022年招生的文件規定。
2.參加單獨招生的考生(退役士兵考生除外)依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分專業擇優錄取,考生綜合成績由文化素質考試與專業技能測試原始成績相加構成。
3.參加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依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分專業擇優錄取,綜合成績由考生高中階段綜合素質評價成績與素質測試或面試成績構成。
4.參加單獨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依據素質測試或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分專業擇優錄取。。
5.擬錄取考生名單在我校招生信息網公示,公示期間我校不接受考生修改及放棄志愿申請。公示結束后將擬錄取考生名單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并辦理錄取手續。
6.已被我校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山東省2022年春季、夏季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及錄取。
第九章 收費標準及資助政策
第十七條 學校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辦學成本等情況確定收費標準。退費按照省政府辦公廳《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魯政辦字〔2018〕98號)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學校通過獎、貸、助、補、免等多種資助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助學貸款、“綠色通道”、獎助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助學等資助項目。資助條件和標準由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情況,按照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等5部門《山東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魯財科教〔2020〕15號)以及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章 資格復查及證書頒發
第十九條 根據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批準的錄取名單寄發錄取通知書,報到時間與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錄取新生相同。
第二十條 新生入校后,所有考生均須參加由學校組織的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和入學資格復查,如發現偽造材料取得報考資格者、冒名頂替者或體檢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一條 根據教育部規定,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計劃是普通高校統招計劃的一部分,被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的考生與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錄取的新生享受相同的待遇,畢業后頒發國家承認的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證書,頒發證書的學校名稱為山東協和學院。
第十一章 監督機制及申訴渠道
第二十二條 學校設立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錄取工作紀檢監察小組,監督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錄取工作。
第二十三條 如考生對我校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報名、考試、錄取環節有任何異議,可進行投訴或舉報,電話0531-81307265。
第十二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聯系方式
招生咨詢電話:0531-88795666 88795777
網址:www.sdxiehe.com www.sdxiehe.edu.cn
電子郵箱:sdxiehezjc@sdxiehe.edu.cn
通信地址:山東省濟南市歷城區濟青路6277號
郵政編碼:250109
第二十五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山東協和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均為欺詐違法行為,與我校無關。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若有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由山東協和學院負責解釋。
注:此招生章程經山東省教育廳審核備案,詳細內容可登錄山東省教育廳網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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