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大學體育學院2022年招生章程
2022-05-05 14:54:06河南省教育廳
鄭州大學體育學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我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河南省有關規定,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我院招生工作在鄭州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和監督下,在本院招生工作委員會的具體領導下,由學院招生就業中心具體實施。
第三條 本章程適用于鄭州大學體育學院普通本科的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院基本情況
第四條 我院全稱為鄭州大學體育學院(河南省內招生代碼6004),注冊地址為鄭州市惠濟區銀河街2號,郵政編碼450044。
第五條 我院是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第六條 我院現設有體育教育、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新聞學、公共事業管理、旅游管理、英語、音樂表演等9個全日制本科專業,辦學以來已培養各類體育人才3萬余人,國內外知名運動員100余人。目前在校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6000余人。
第七條 學歷學位證書的發放:我院普通本科學生修業期滿,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發放鄭州大學具印的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發放鄭州大學具印的學士學位證書;畢業證、學位證書顯示“在本校體育學院××專業”學習。
第八條 我院主校區位于河南省鄭州市惠濟區銀河街2號,占地面積400余畝;登封校區位于登封市大禹路146號,占地面積300余畝;溫縣實訓基地,位于溫縣緯三路與王廷大街交叉口西北角,占地面積500余畝。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 我院2022年普通本科各專業招生計劃以省教育廳審定的計劃為準。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條 全面貫徹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十一條 各專業錄取規則如下:
(一)體育類專業:對進檔考生,錄取時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對專業成績并列的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文化課成績仍并列,則依次按照語文、數學、聽力的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體育教育對口專業的進檔考生,錄取時按總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總分并列,按照專業加試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仍并列,則依次按照語文、英語合卷,數學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二)藝術類專業: 音樂表演專業只招參加河南省舞蹈類國際標準舞省統考的考生。對進檔考生,錄取時按省統考專業總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對專業總成績并列的,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文化課成績仍并列的,則依次按照語文、數學、聽力的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三)新聞學、公共事業管理、旅游管理、英語專業:對進檔考生,錄取時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文化課成績并列的,則依次按照語文、數學、聽力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第十二條 對錄取考生的專業安排:按照志愿優先,遵循分數(體育類、藝術類按專業分數,其它類按文化分數)的原則進行。
考生專業志愿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調劑到我院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同批次同類別的其它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
第十三條 我院執行國家和河南省規定的加分政策。
第十四條 我院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的有關規定。
第五章 收費及聯系方式
第十五條 各專業收費標準:按照省發改委、財政廳、教育廳豫發改收費〔2020〕456號文件規定,體育教育、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每生每年4400元;音樂表演專業每生每年8000元;新聞學、公共事業管理、旅游管理、英語專業每生每年4400元。住宿費:600元/學年。
第十六條 學校建立了完善的資助政策體系,確保不讓一名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相關政策如下:
(一)服兵役學費資助:自主擇業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規定,可申請學費減免,減免標準按所學專業的收費標準執行,每人每年最高8000元;學生在校或畢業后應征入伍,可申請學費補償或助學貸款代償,每人每年最高8000元。
(二)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入學后可向高校申請高校國家助學貸款,也可在入學前到生源所在地縣(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請助學貸款12000元;
(三)獎學金:對各方面表現特別突出的學生可申請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8000元;家庭經濟困難的品學兼優學生可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 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5000元。學校設立的獎學金每生每年一等3000元,二等2000元,三等1000元。
(四)助學金: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按困難程度確定,平均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3300元;
(五)勤工助學:學校設有勤工助學崗位,優先安排家庭特別困難的學生上崗,學生通過勞動改善學習和生活條件。
(六)新生入學“綠色通道”: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如暫時籌集不齊學費和住宿費,可在開學報到時,通過“綠色通道”先辦理入學手續。入學后,根據學生具體情況開展困難認定,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
第十七條 招生咨詢電話:0371-63631010,63631500;傳真:0371-63631500;學院網址:http://www.peczzu.edu.cn;電子郵箱:zhaosheng@peczzu.edu.cn。學院本部地址為鄭州市惠濟區銀河街2號,郵政編碼450044;登封校區地址為登封市大禹路146號,郵編452470。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八條 對于媒體公布的我院招生章程,如內容理解有誤,以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和我院招生信息網站上公布的招生章程為準。
第十九條 新生入校后,第一年在我院登封校區學習生活,其余時間在學院主校區學習生活。
第二十條 學院按照省教育廳要求和工作部署認真開展新生復查工作,凡弄虛作假者,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文件有關程序和規定嚴肅處理。
第二十一條 我院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原政策、規定即時廢止;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解釋權歸鄭州大學體育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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