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京學院2022年招生章程(2)
2022-06-03 11:23:11陽光高考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 嚴格執行教育部“院校負責,招辦監督”的招生錄取政策,并按生源省有關普通高校招生錄取的規定和程序進行錄取。
第十三條 未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志愿優先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錄取生源不足時,由高分到低分錄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無志愿分數級差要求;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分數優先的原則錄取考生,志愿不滿時按當地省級招辦的政策進行征集志愿錄取。
第十四條 錄取專業時,實行分數優先的原則,依據考生的高考成績及所填專業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在預錄取分數線以上,未被志愿專業錄取且服從調劑的考生,將隨機調錄到錄取未滿計劃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偡窒嗤瑫r按照投檔排序分從高分到低分錄取,不設置專業級差。各專業錄取無相關成績和加試要求,采用“分數優先分數清”的原則,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ㄗ灾螀^、直轄市)招辦的規定加分提檔;在志愿不能滿足我校招生計劃時,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的規定可降分錄取。
第十五條 新高考錄取政策,改革省份以考生符合所填報志愿的選考科目范圍為前提,根據考生高考總分,實行專業(組)平行志愿錄取,錄取到考生所填報的具體專業(組)。
第十六條 藝術類(美術方向)專業課成績承認各。ㄊ、自治區)招辦組織的2022年專業課統(聯)考成績,在專業課和文化課成績均上線的基礎上,按考生的專業課成績由高到低錄取,專業課成績相同時,按照文化課成績排序。藝術類(編導方向)專業課成績承認各。ㄊ、自治區)招辦組織的2022年專業課統(聯)考成績,在專業課和文化課成績均上線的基礎上,按考生的文化課成績由高到低錄取,文化課成績相同時,按照專業課成績排序。對錄取政策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考生所在省份招辦的具體要求執行。
第十七條 投檔比例均按不超過120%執行。學校根據各省招生計劃和考生報考情況確定提檔比例。
第十八條 我校對招收的各層次、各專業考生的男女比例不限?忌庹Z語種不限,不進行口試,我校公共外語課及相關專業課不具備非英語語種開設條件,請非英語語種的考生謹慎填報。
第十九條 考生健康狀況依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六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條 按照抄送價格主管部門、陜西省教育廳相關標準執行。
第七章 獎、助學金及困難學生資助措施
第二十一條 學校現已經建立起國家獎學金8000元/學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學年、國家助學金、國家生源地助學貸款、校內扶貧獎學金、勤工助學等多種方式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體系。在新生入學報到時開通“綠色通道”,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
第八章 入學與注冊
第二十二條 凡我校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及時向學校招生辦公室請假,并附相關證明。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拒的因素以外,其他均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三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即取得學籍。復查不合格者,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屬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經查實,取消入學資格,予以退回;對患有疾病的新生,經學校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診斷不宜在校學習的,由本人申請,學校批準后,可保留入學資格一年。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調整,學校將制定相應錄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五條 學校嚴格落實招生信息公開制度,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六條 聯系方式:
電話:029—85628909、85628035、85628068
學校網址:https://www.xijing.edu.cn
學校微信公眾賬號:xijinguniversity
招生章程公布網址:https://zhaosh.xijing.edu.cn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執行,由西京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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