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警官職業學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2)
2022-06-03 16:08:57陽光高考
第五章 招生條件
第十四條 陜西警官職業學院公安專業的招生條件,按照公安部、教育部關于2022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相關文件要求執行。
第十五條 陜西警官職業學院非公安專業的招生條件,按照教育部《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的相關要求執行。
第六章 錄取規則
第十六條 陜西警官職業學院招生錄取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公安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規定,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新生。
第十七條 陜西警官職業學院公安專業招生錄取安排在高職(專科)提前批次進行。未被錄取的考生,不影響其在后續批次被其他高校錄取。
第十八條 陜西警官職業學院對考生高考外語語種不作限制。本校外語教學只開設英語課程,請非英語語種的考生謹慎填報。
第十九條 陜西警官職業學院認可各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教育部和公安部有關規定制定的高考加分政策。
第二十條 公安專業考生須政治考察、體檢、體能測評和面試合格,高考成績達到陜西省高職(?)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非公安專業考生須身體健康狀況合格、高考成績達到高職(專科)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符合陜西警官職業學院提檔要求,具有被錄取的資格。
第二十一條 院校志愿錄取規則。對于執行平行志愿投檔的。ㄗ灾螀^、直轄市),學院按省級招生辦投檔順序錄取。對于非平行志愿。ㄗ灾螀^、直轄市),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學院的考生,如第一志愿未滿額,則調閱第二志愿考生檔案,依此類推。
第二十二條 專業志愿錄取規則。對于進檔考生,學院執行“分數優先”的錄取規則,根據考生投檔分數從高到低的順序錄取并確定專業。確定專業時不設專業級差,對于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的考生,若服從專業調劑,則由學院進行調劑錄取;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三條 陜西警官職業學院在進行錄取和確定專業時,若考生投檔分數相同,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文科綜合(理科綜合)成績;實施高考綜合改革。ㄊ校┛忌来伪容^語文、數學、外語、選考科目3科總分。
第二十四條 陜西警官職業學院在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考生須滿足學院相關專業當年對選考科目的要求,專業錄取時參考同排位考生的高中綜合素質評價。
第二十五條 報考陜西警官職業學院公安專業的考生,在填報志愿時應認真核對男、女生專業代號,謹慎填報,填報錯誤將導致無法被錄取。
第二十六條 陜西警官職業學院根據在各。ㄗ灾螀^、直轄市)的招生計劃和考生報考情況確定提檔比例。錄取期間,學院可以根據各。ㄗ灾螀^、直轄市)生源及分專業報考情況,對分專業招生計劃進行適當調整。
第二十七條 陜西警官職業學院在新生入學后,按照公安部和省公安廳有關規定,對公安專業學生組織開展復查工作;復審復查合格的,予以注冊學籍;不合格的,取消入學資格。按照教育部《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的有關要求,對非公安專業學生組織開展復查工作;復查合格的,予以注冊學籍;不合格的,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八條 凡被陜西警官職業學院錄取的新生,須按錄取通知書規定的時間辦理報到注冊手續,不能按時報到的已錄取考生,應向學院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方可延期報到。對未經學院同意逾期不報到的新生,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九條 學院非公安專業考生錄取結果將通過陜西警官職業學院招生信息網公布。
第七章 收費及獎助學辦法
第三十條 陜西警官職業學院建立了以國家獎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校內獎助學金、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多種方式并舉的獎勵資助體系,在新生入學報到時開通“綠色通道”,保障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并完成學業。
第三十一條 學院學費及住宿費標準按照陜西省發改委的規定執行。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二條 根據《關于加強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招錄工作的意見》《關于公安院校公安專業人才招錄培養制度改革的意見》等文件規定,陜西警官職業學院公安專業學生在畢業時達到畢業條件且符合人民警察基本資格條件的,可參加公安機關面向公安院校公安專業畢業生招警統一考試。
第三十三條 陜西警官職業學院對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學專業畢業要求的學生,由學院統一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進行畢業生電子注冊,頒發由教育部統一印制的普通高等學校專科畢業證書。
第三十四條 陜西警官職業學院招生工作以往制度規定若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與有關法律法規、政策文件不一致的,以有關法律法規、政策文件為準。本章程若與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規定不一致時,以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規定為準。
第三十五條 本章程由陜西警官職業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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