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2023年招生章程
2023-05-08 19:17:29陽光高考
湖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湖南省以及學校所面向的相關招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政策,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湖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以下簡稱學校)2023年普通高職(專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學校招生工作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湖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
第五條 學校國標代碼:10830
第六條 學校地址:湖南省長沙市湘江新區含浦科教園139號
郵政編碼:410208
第七條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第八條 辦學性質:公辦高等職業技術學院
第九條 辦學類型:全日制
第十條 學校隸屬關系:學校是湖南省人民政府主辦,湖南省教育廳直屬高校。
第十一條 畢(結)業頒證:對取得學校學籍,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結)業要求者,頒發湖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普通高等學校畢(結)業證書。退學學生,視具體情況發放肄業證書。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二條 學校成立由校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等組成的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貫徹落實教育部及省級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招生錄取工作的政策,研究制定學校有關招生工作政策和規定,研究并決定錄取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第十三條 招生就業處是學校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的執行機構,在招生方面的主要職責是: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規章,以及主管部門和有關省級招生考試部門的補充規定或實施細則;制訂并向社會公布本校招生章程;全面系統、實事求是地宣傳學校的辦學理念、教育思想、辦學條件、專業特色和學生管理等方面的情況;根據學校發展規劃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招生分專業計劃,負責制定分省生源計劃;組織和落實新生錄取工作;組織招生工作改革的調查和科學研究。
第十四條 學校成立招生紀檢監察小組,負責監督招生錄取的各項政策和規定的落實。
第四章 招生計劃及范圍
第十五條 學校2023年招生計劃共計5200人(實際計劃數以湖南省教育廳下達計劃為準),各省招生專業、計劃及有關招生要求等詳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編印的2023年招生計劃手冊。
第十六條 招生范圍:高考統招省份有湖南、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廣東、廣西、海南、重慶、四川、貴州、云南、陜西、甘肅、寧夏、新疆等26個省(自治區、直轄市)。
第十七條 招生對象: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單獨招生僅限湖南省)的考生,不限應屆生和往屆生。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八條 外語語種要求:不限制語種,只開設英語公共課。
第十九條 男女比例要求:無。
第二十條 身體健康要求: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對于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學校可以不予錄取”條款的考生,學校將按“不予錄取”執行。
第二十一條 按教育部要求,學校招生實行學校負責、教育考試機構監督的原則,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按照公平、公開、公正和擇優錄取的原則,根據考生成績和公布的招生計劃,嚴格按招生的有關規定進行錄取。
第二十二條 學校嚴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區)的相關規定執行加分優惠政策。
第二十三條 藝術類考生專業成績采用藝術類專業湖南省統考成績。藝術類專業考生的專業成績、文化成績均須達到湖南省藝術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
第二十四條 對于進檔考生,依據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錄取原則按照高考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進行錄取。高考總分相同的考生,依據位次順序錄取,考生位次根據按各省位次排序原則產生。
第二十五條 若已進檔考生若因分數不夠,出現所有已填報專業均不能錄取的情況:服從專業調劑者,按照各專業錄取情況調劑到其它未錄滿專業錄取;不服專業調劑者,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六條 學校不錄取誠信有不良記錄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
第二十七條 錄取結果公布渠道:當地教育考試機構公布的錄取結果查詢渠道、學校招生信息網錄取查詢及寄發的錄取通知書等。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八條 學費標準:嚴格執行省湘發改價費規【2021】646號文件規定的標準(最終以開學報到前省發改委的有關收費文件為準)。學費收費標準見下表。
序號 |
專 業 |
收費標準 |
序號 |
專 業 |
收費標準 |
1 |
機械制造及自動化 |
5060 |
21 |
計算機網絡技術 |
7800 |
2 |
數控技術 |
5060 |
22 |
移動應用開發 |
4600 |
3 |
工業工程技術 |
4600 |
23 |
軟件技術 |
7800 |
4 |
工業產品質量檢測技術 |
4600 |
24 |
大數據技術 |
4600 |
5 |
智能制造裝備技術 |
4600 |
25 |
數字媒體技術 |
5500 |
6 |
機械裝備制造技術 |
4600 |
26 |
動漫制作技術 |
9000 |
7 |
汽車技術服務與營銷 |
4600 |
27 |
云計算技術應用 |
4600 |
8 |
新能源汽車技術 |
4600 |
28 |
現代物流管理 |
3500 |
9 |
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 |
4600 |
29 |
大數據與會計 |
3500 |
10 |
智能工程機械運用技術 |
4600 |
30 |
金融服務與管理 |
3500 |
11 |
汽車制造與試驗技術 |
4600 |
31 |
工商企業管理 |
3500 |
12 |
智能焊接技術 |
4600 |
32 |
國際商務 |
3500 |
13 |
模具設計與制造 |
5060 |
33 |
商務英語 |
3200 |
14 |
增材制造技術 |
4600 |
34 |
市場營銷 |
3500 |
15 |
工業機器人技術 |
5060 |
35 |
電子商務 |
3500 |
16 |
機電一體化技術 |
5060 |
36 |
包裝藝術設計 |
7500 |
17 |
電子信息工程技術 |
5060 |
37 |
產品藝術設計 |
7500 |
18 |
電氣自動化技術 |
5060 |
38 |
室內藝術設計 |
7500 |
19 |
物聯網應用技術 |
5060 |
39 |
廣告藝術設計 |
7500 |
20 |
工業互聯網應用 |
5060 |
40 |
工業設計 |
7500 |
第二十九條 學生資助政策:
獎學金: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學校獎學金和企業獎學金等。品學特別優秀的學生可參評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家庭經濟困難、品學兼優的學生可參評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學業成績和綜合素質優良的學生可參評學校獎學金(一等獎學金3000元/年、二等獎學金2000元/年、三等獎學金1000元/年)和企業獎學金(獎學金金額由企業和學校共同商定)。
助學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金和學校助學金,其中國家一等助學金4400元/年、國家二等助學金3300元/年、國家三等助學金2200元/年、學校助學金1000元/年;退役士兵可申請專項國家助學金3300元/年。
學校根據工作需要為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崗位,學生獲得獎、助學金的比例約為45%。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需要申請辦理助學貸款的,可在入學前持相關證明到戶籍所在市(縣、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第三十條 新生入校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及身體復檢。經復查不合格者,根據國家相關規定處理,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三十一條 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招生咨詢電話:0731-82946177
電子信箱: hngyzsjyc@163.com
招生監督電話:0731-82946125(紀檢監察處)
招生監督郵箱:hngyjsc@163.com
學校官網網址:www.hunangy.com
學校招生信息網址:http://www.hunangy.com/zjc/
附則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通過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向社會發布,對于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準。
第三十三條 我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原政策、規定即時廢止;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定為準。
第三十四條 本章程由湖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最新高考資訊、高考政策、考前準備、志愿填報、錄取分數線等
高考時間線的全部重要節點
盡在"高考網"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