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魯迅美術學院本科招生簡章(2)
2024-03-28 21:33:42魯迅美術學院
(四)現場考試
1.考試安排
現場校考擬于2024年3月中旬進行,考試具體時間和詳細安排將另行公告。
考點地址:
魯迅美術學院附屬中學:遼寧省沈陽市大東區望花中街146號
魯迅美術學院大連校區:遼寧省大連市金普新區金石灘金石路39號
2.考試紀律
考生須誠信考試,嚴格遵守國家考試紀律和《魯迅美術學院本科招生考試考場規則》等相關紀律要求,對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者,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關條例處理。
(五)校考成績查詢
校考成績將于2024年4月中旬后公布,具體查詢時間、查詢渠道和方法另行公告。
我校按“美術類”、“設計類”、“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書法類”發放校考合格證,合格證發放數量不超過相應類別招生計劃數的4倍。
校考成績一門不及格者,不發放校考合格證,相應科類省級統考成績不合格或未達到我校初選合格線者,校考成績無效。
五、文化課考試和志愿填報
(一)考生須在生源所在地報名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體檢由生源所在地招生考試機構統一負責。
(二)考生于高考后在生源所在地高考志愿填報系統填報我校專業志愿,志愿填報的具體設置以各省(區、市)為準。
六、錄取
(一)投檔比例
按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的投檔原則執行。
(二)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執行,符合我校專業學習的要求,美術與設計類專業非色盲。
(三)錄取批次安排
1.藝術類校考專業在藝術類提前批次錄取,具體以生源所在地錄取批次設置為準。
2.藝術類省級統考專業的錄取批次安排按招生計劃投放省份的規定執行。
3.藝術管理專業在普通類本科批次錄取。
(四)各專業錄取辦法
考生須符合我校及生源所在地的相關報考條件,我校根據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專業考試成績,結合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情況及體檢情況,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1.藝術類校考專業錄取辦法
(1)藝術類校考專業不編制分省招生計劃,全國考生排名錄取,考生須相應科類的省級統考成績合格并達到我校劃定的初選合格線,且取得所報專業對應校考類型的合格證。
(2)藝術類校考專業考生文化課成績須達到生源所在地普通類專業本科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我校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專業志愿的優先級高于服從調劑志愿)的原則,依據考生校考成績全國考生從高到低排名錄取和安排專業。
(3)藝術類校考專業錄取時若考生校考成績相同且所報專業招生計劃不足時,比較考生高考文化課相對成績(高考文化成績÷生源所在地普通類專業本科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以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數點后三位),文化課相對成績并列時,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
(4)藝術類校考專業錄取時,當考生未被錄取至填報的專業志愿時,符合錄取要求且服從專業調劑者,調劑至考生校考合格且招生計劃未滿額的專業;若考生不服從專業調劑,或服從專業調劑但不符合計劃有空額的專業錄取要求的,將予以退檔。
(5)藝術類校考相關專業破格錄取辦法
藝術類校考專業按上述錄取辦法錄取后,“美術類”、“設計類”、“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所含專業錄取名額未滿的情況下,校考成績位于各校考類型合格生源的前10%(小數向下取整)且文化課成績不低于生源所在地2024年普通類專業本科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85%(小數向上取整)的考生,按校考成績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錄取。
破格錄取時,如遇考生校考成績相同且所報專業招生計劃不足時,比較考生高考文化課相對成績(高考文化成績÷生源所在地普通類專業本科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以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數點后三位),文化課相對成績并列時,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
破格錄取名單通過本校招生報名系統在該校考類型合格生源范圍內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內如有異議須以書面形式向學校實名提出,經查實有弄虛作假或作弊等行為者,將被取消錄取資格,不再遞補錄取。
“書法類”專業無破格錄取政策。
(6)我校藝術類校考專業錄取時原則上只錄取第一院校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
(7)藝術類校考專業錄取時,因個別省份(例如海南省)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績有原始分、標準分等多種分制,我校統一按原始分(滿分750分)進行計算,滿分非750分的折算成750分。
2.藝術類省級統考專業錄取辦法
(1)藝術類省級統考專業編制分省招生計劃,分省錄取。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和省級統考成績須達到生源所在地藝術類本科專業相應科類錄取控制分數線。
(2)藝術類省級統考專業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專業志愿的優先級高于服從調劑志愿),依據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和省級統考成績按比例合成的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排名錄取。綜合成績合成比例要求由各省(區、市)確定,具體投檔錄取辦法以各省(區、市)要求為準。
(3)考生投檔綜合分相同且所報專業招生計劃不足時,按生源所在地投檔同分排序規則錄取。
3.普通類專業錄取辦法
普通類專業編制分省招生計劃,分省錄取。依據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排名錄取,具體投檔錄取辦法以各省(區、市)要求為準。如考生文化課成績相同且招生計劃不足,按生源所在地投檔同分排序規則錄取。
(五)對高考加分考生的處理
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我校在藝術類校考專業錄取(含破格錄取)中不執行各省級主管部門關于高考加分的政策;其他專業按招生計劃投放省份加分政策和投檔規則執行。
七、收費情況說明
(一)學費和住宿費收取標準
各專業學費按照經省物價部門批準和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備案的標準公布,詳見“三、專業設置”。住宿生住宿費每生每年1200元。當年最終收取學費和住宿費標準按上級主管部門最新批復和備案執行。
(二)學費和住宿費退費辦法
學生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的,根據學生實際學習時間,按照我校相關規定和遼教發〔2006〕76號文件相關規定辦理退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