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大學2024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
2024-05-21 20:31:24青海大學
第十二條普通類專業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以投檔成績(有投檔校驗位的省區含投檔校驗位)作為主要依據,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專業之間無分數級差)”的原則分配專業(含未實行平行志愿模式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即依據考生志愿,按照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當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時,對服從專業調劑者,調劑到其未填報且學校未錄滿專業錄取,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學校將予以退檔。
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有相關錄取排位(或投檔排位)規則,則按該省排位規則擇優錄取?忌稒n成績(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時,若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無相關排位規則,或按該。ㄗ灾螀^、直轄市)相關規則無法確定考生排位,則按以下單科順序及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實行文理分科省份的單科順序:文史類為文科綜合、語文、數學、外語,理工類為理科綜合、數學、語文、外語;高考改革省份的單科順序為:歷史類為語文、數學、外語、首選科目、第一高分科目、第二高分科目;物理類為數學、語文、外語、第一高分科目、第二高分科目。
第十三條在調檔和專業分配時,承認各。ㄗ灾螀^、直轄市)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給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
第十四條特殊類型專業招生錄取
1.護理學專業不招收無志愿男生。
2.藏醫學、藏藥學專業只招收民族語言(藏語)考生;學校公共外語課僅具備開設大學英語和大學日語課程相關條件,請其他語種的考生謹慎報考。
3.國家貧困專項計劃、地方貧困專項計劃及青海省省內專項計劃報考條件以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公布的為準。2023年被專項計劃錄取后放棄入學資格或退學的考生,不再具有專項計劃報考資格。
4.普通專升本招生計劃,按照青海省教育廳核定下達的計劃執行,其中各專業20%的計劃用于退役軍人專項計劃,退役軍人免試文化課,按照在校期間成績、服役期間表現和專業課測試成績等情況,綜合評定,擇優錄取。
5.各招生專業學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新生入學后進行體檢復查,凡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的,學校取消其入學資格,退回生源地。
第十五條新高考改革省份考生按照當地。ㄗ灾螀^、直轄市)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規定進行錄取。
第十六條學校按照大類招生的專業,學生進校經過一年至兩年基礎平臺課程學習后,將結合本人在校學習成績及專業志愿,按照各院系大類分流辦法,在大類所涵蓋的專業內進行分流。
第五章附則
第十七條新生報到及資格復查
被錄取新生必須持錄取通知書和身份證按時入學,根據要求到指定學院報到。對未經學校批準,在學校規定的報到截止日期2周內未到校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按照《青海大學關于建立健全學生學籍學歷管理長效機制的實施辦法》,在入校3個月內對新生進行資格復查。經復查不合格或有弄虛作假的,學校將視不同情況進行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八條收費標準
1.學費標準:我校收費標準嚴格按照青海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青海省財政廳、青海省教育廳的有關規定執行。經管類專業4500元-4900元/生·年;理學類專業5000-5500元/生·年;農學類專業5000-5500元/生·年;工學類專業5200-5700元/生·年;醫學類專業5500-6000元/生·年。
2.住宿費標準:學校統一安排學生住宿,實行公寓化管理,收費按《關于青海大學等高校學生公寓收費有關事宜的復函》【青發改函[2012]379號】的審批標準執行,根據所住房型,600元-1200元/生·年不等。
第十九條資助政策
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符合政策要求的,可在生源地辦理國家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對家庭經濟仍有困難的同學,學校將采取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校內助學金、臨時困難補助、勤工助學、社會捐助等多項有效措施,幫助完成學業,決不讓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第二十條適用范圍
本章程適用于青海大學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學校普通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青海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依據國家招生政策及有關規定進行補充。
聯系方式:青海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
電話:(0971)5310697
傳真:(0971)5310697
郵政編碼:810016
E-mail:zsb@qhu.edu.cn
網址:http://www.qhu.edu.cn
通訊地址:青海省西寧市城北區寧大路251號青海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
注:本章程內容最終以陽光高考平臺公布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