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東藝術設計職業學院藝術類本科專業錄取規則
2024-05-26 22:13:12山東藝術設計職業學院
錄取規則:
(一)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的考生,若生源地有省級相關專業統(聯)考,專業成績須達到2024年報考專業統(聯)合格水平。若相關專業沒有省級統(聯)考的,考生須取得所在省份教育招生主管部門認可的本科院校相關專業合格證。此外,考生的文化考試成績還應達到相應層次和專業類別的最低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
(二)山東省美術類專業錄取規則:山東省內考生報考我校美術類各專業實行平行志愿投檔,按綜合分由高到低依次錄取。綜合分折算辦法為: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各占50%(計算公式為:綜合分=專業成績×750/300×50%+文化成績×50%)。其他情況由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決定錄取結果。
(三)山東省書法類專業錄取規則:山東省內考生報考我校書法類各專業實行平行志愿投檔,按綜合分由高到低依次錄取。綜合分折算辦法為:專業成績占40%,文化成績占60%(計算公式為:綜合分=專業成績×750/300×40%+文化成績×60%)。其他情況由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決定錄取結果。
(四)山東省播音與主持類專業錄取規則:山東省內考生報考我校播音與主持類各專業實行平行志愿投檔,按綜合分由高到低依次錄取。綜合分折算辦法為:專業成績占30%,文化成績占70%(計算公式為:綜合分=專業成績×750/300×30%+文化成績×70%)。其他情況由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決定錄取結果。
(五)山東省音樂、舞蹈、表(導)演類專業錄取規則:山東省內考生報考我校音樂、舞蹈、表(導)演類各專業實行平行志愿投檔,對進檔考生,按綜合分由高到低依次錄取。綜合分折算辦法為:專業成績占50%,文化成績占50%(計算公式為:綜合分=專業成績×750/300×50%+文化成績×50%)。其他情況由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決定錄取結果。
(六)山東省非藝術專業錄取規則:按考生文化成績由高到低排名依次錄取。
(七)山東省外考生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在不與當地政策相違背的情況下,生源地有省統考的藝術類專業,在文化和專業成績均上線的基礎上,我校按專業成績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錄取。考生專業成績相同時,按文化成績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錄取;文化成績再相同時,按照高考語文、英語、數學、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的科目順序,按考生單科成績由高到低排名依次錄取。其他情況由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決定錄取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