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吉林警察學院招生章程(含藝術類)
2024-05-30 20:29:48吉林警察學院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做好我院2024年招生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特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于我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學校全稱:吉林警察學院
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校
層次:本科
第四條學校地址:
凈月校區地址:吉林省長春市長春凈月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博碩街道博碩社區博碩路1399號;
樂山校區地址:吉林省長春市朝陽區樂山鎮糖坊村委會。
第二章學歷證書頒發
第五條學生完成培養方案所要求的教學內容,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本科畢業生由吉林警察學院頒發國家規定的本科畢業證書。
第三章收費標準
第六條學費收取標準
法學專業每生每學年5280元、偵查學專業每生每學年7150元、公安情報學專業每生每學年6500元、禁毒學專業每生每學年6500元、治安學專業每生每學年7150元、經濟犯罪偵查專業每生每學年7150元、涉外警務專業每生每學年6500元、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每生每學年5940元、交通管理工程專業每生每學年7150元、刑事科學技術專業每生每學年7150元、公安視聽技術專業每生每學年6500元、網絡安全與執法專業每生每學年6500元、財務管理專業每生每學年5280元、漢語言文學專業每生每學年4600元、朝鮮語專業每生每學年4600元、藝術設計學專業每生每學年5400元、食品藥品環境犯罪偵查技術專業每生每學年6500元、數據警務技術專業每生每學年6500元。
第四章錄取說明
第七條專業培養對外語的要求
無特別要求。
第八條經批準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公安專業中女生招收計劃按照公安部、吉林省公安廳的有關規定,在專業計劃中進行標注說明,未標注說明的只招收男生。
普通專業無男女生比例要求。
第九條經批準的身體及健康狀況的要求
一、公安專業
報考公安專業的考生,報名條件、政治條件、身體條件、體能測試(男子、女子)項目及合格標準等詳見吉林省教育考試院與吉林省公安廳聯合下發文件。
二、普通專業
報考普通專業的考生身體條件按照各省(區)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政策中規定的條件、標準執行。其中,報考藝術類相關專業的考生要求無色盲。
第十條錄取規則
一、我院執行國家及各省(區)招生錄取相關政策,投檔比例按生源省份要求執行。以順序志愿投檔的專業和平行志愿投檔的專業,按照我院對應的專業錄取原則錄取。
二、院校志愿:按順序志愿投檔的省份,首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當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按未錄滿的專業計劃補缺錄取其他志愿考生。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首先錄取先投檔的考生,未錄滿的專業計劃錄取征集志愿投檔的考生。
三、專業志愿:對進檔考生,在審閱考生電子檔案合格的基礎上,采取“分數優先、遵循志愿”方式,以“投檔成績”排序,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專業志愿無級差要求。在安排專業時,學院承認各省(區)招生考試機構制定的照顧加分政策。如“投檔成績”相同時,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理科為數學、外語、理科綜合、語文;文科為語文、外語、文科綜合、數學。未能滿足專業志愿或錄取條件的考生,如服從專業調劑,可調劑到同一投檔單位中未錄滿專業。如不能滿足空缺專業錄取條件的及不服從專業調劑的,均予以退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