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東南大學成賢學院本科招生章程(含藝術類)(2)
2024-05-30 21:58:45東南大學成賢學院
第五章錄取及入學
第十六條學校按照經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審核批準的錄取新生名單填寫錄取通知書,直接通過郵政特快專遞寄送被錄取考生。錄取結果將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渠道及學校招生網及時向考生公布。
第十七條新生持錄取通知書和學校報到規定的有關證件、材料,按期到校辦理入學手續,未經請假或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拒事由以外,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第十八條新生入校后,學校將按照國家招生政策規定和學籍管理規定開展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及身體復檢。經復查發現有不符合錄取條件者,由學校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經查實有弄虛作假、冒名頂替入學等違規情況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不予學籍電子注冊,并報告有關部門追責。
第六章收費標準及獎助學措施
第十九條根據國家規定,學生入學時應交納學費、住宿費及其它有關費用。
1.學費:根據蘇發改收費發〔2023〕677號執行,具體收費標準為:
(1)財務管理、稅收學、市場營銷、供應鏈管理、國際經濟與貿易、工程造價專業,18000元/年·生;
(2)會計學、電子商務專業,19800元/年·生;
(3)建筑學、軟件工程、自動化、電子科學與技術、電子信息工程、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智能制造工程、智能建造、交通工程、化學工程與工藝、制藥工程、功能材料專業,20000元/年·生;
(4)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土木工程、藥事管理、護理學、風景園林、視覺傳達設計、數字媒體藝術專業,22000元/年·生;
(5)環境設計專業,24200元/年·生。
新生入學報到時預繳全年學費。
2.住宿費:根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江蘇省教育廳關于高等學校社會化學生公寓收費管理暫行辦法》(蘇價費〔2002〕369號蘇財綜〔2002〕162號),根據學校社會化學生公寓具備的條件收取相應標準費用。具體標準為1500元/年·生。
第二十條學校設有各類獎學金、助學金,提供勤工助學崗位,用以獎勵在校優秀學生和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七章證書及頒發辦法
第二十一條證書類別:東南大學成賢學院本科畢業證書;東南大學成賢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十二條證書頒發辦法:對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的學生,頒發東南大學成賢學院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的學生,頒發東南大學成賢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八章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第二十三條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江蘇省南京市江北新區東大路6號
郵政編碼:210088
咨詢電話:4001006862、4009280129
傳真電話:025-58690736
監督電話:025-58662848
電子郵箱:cxzbcxxy.seu.edu.cn
招生網址:http://cxxy.seu.edu.cn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學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以學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施行。學校原政策、規定自本章程公布之日起廢止;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定為準。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由東南大學成賢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