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福州大學音樂學專業招生簡章
2024-05-31 21:10:38福州大學
福州大學是省屬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創建于1958年,是一所以工為主、理工結合,理、工、經、管、文、法、藝等多學科協調發展的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福建省人民政府與國家教育部共建高校。學校設有27個學院(含1個獨立學院和1個中外合作辦學學院),其中人文社會科學學院擁有音樂學、應用心理學、社會學、漢語言文學4個本科專業,音樂學有專業學位碩士點。
一、專業簡介
本專業注重培養學生扎實的音樂學專業知識,能初步掌握音樂作品的分析、研究與表演以及音樂理論與應用的基本能力,使學生成為在藝術(文化)館、中小學、社會音樂團體、科研單位以及出版社、廣播影視等部門從事音樂學術研究、音樂編輯、音樂表演、音樂創作、音樂教育教學等工作的復合型、創新型人才。學制四年,授予藝術學學士學位。
二、報名條件
身體健康,具有一定的音樂藝術素質基礎,符合2024年考生所在省普通高校音樂類專業招生報考條件。
三、招生計劃
省份 |
山東 |
河北 |
遼寧 |
湖南 |
福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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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招收人數 |
10 |
3 |
3 |
3 |
4 |
待定 |
招考方向 |
不招主項為手風琴、吉他和電吉他,其他不限 |
民族 器樂 (主項限二胡、琵琶、古箏) |
西洋 弦樂 (主項限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 |
主項美聲,副項鋼琴 |
不招主項為手風琴、吉他和電吉他,其他不限 |
不限 |
注:考生報名參加所在省2024年音樂類音樂教育統考,考試科目以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為準,我校不再另行舉行專業測試。以上計劃如有調整,以省級招生考試機構下達的正式文件為準。
四、錄取原則
考生文化成績(含政策性照顧分,下同)和專業統考成績均須達到所在省藝術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音樂學投檔方式和比例以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制定的原則為準。
我校錄取時按照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投檔規則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投檔成績相同的,根據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的同分排序規則排序錄取,如仍相同,參考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
五、入學
1.被我校錄取的新生,憑《福州大學新生錄取通知書》來校報到。學費8900元/學年(如有變動,具體以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最終審批的標準執行)。學生入學后,家庭經濟困難者,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學習成績優秀,表現良好,可享受獎學金。在學校規定年限內,修完培養計劃規定內容并達到畢業要求者,由福州大學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由福州大學授予學士學位。
2.我校將在入學后對錄取的新生進行專業復測。復測不達標或入學前后測試成績差異顯著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屬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學籍者,一經查實,一律取消其學籍,并報請有關部門倒查追責。
六、附則
福州大學招生考試中心負責本簡章具體解釋工作。其他未盡事宜,按照《福州大學2024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執行。
咨詢電話:
招生考試中心0591-22867800,22866857(兼傳真)
人文社會科學學院0591-22866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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