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西北政法大學本科招生章程(含藝術類)
2024-06-09 17:16:58西北政法大學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本科招生工作,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教育部關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24〕2號)及招生考試工作的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全稱:西北政法大學。
學校簡介:西北政法大學的前身是1937年中國共產黨在延安創辦的陜北公學,是一所法學特色鮮明,哲學、經濟學、管理學、文學等多學科相互支撐、協調發展的多科性高水平大學。
學校法定注冊地址是西安市長安南路300號。現有長安校區(西安市西長安街558號)、雁塔校區(西安市長安南路300號)。
第三條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第四條辦學層次:博士、碩士、本科。
第五條學歷及學位證書:對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西北政法大學普通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六條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開,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七條學校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八條學校設立本科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貫徹落實上級招生政策,統籌全校招生工作,研究和決策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事項。
第九條招生辦公室是本科招生委員會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組織和實施學校普通本科招生錄取及其相關日常工作。
第十條學校紀委機關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學校本科招生計劃由教育部下達,分省分專業計劃以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為準。
第十二條學校預留計劃不超過招生總計劃的1%,主要用于調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報考我校上線生源不平衡的問題。
第四章錄取規則
第十三條學校招生錄取工作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指省(自治區、直轄市)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的原則,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組織下開展本校分省招生錄取工作。
第十四條對享受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全國性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按政策性加分投檔對待。
第十五條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投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根據實時模擬情況在正式投檔前完成計劃調整,投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凡投檔考生,按照“分數(位次)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安排專業,各專業志愿之間不設分數級差。
對不能滿足所報專業志愿但服從專業調劑的投檔考生,參考考生的相關科目成績綜合考慮安排錄取專業。對不能滿足所報專業志愿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投檔考生,作退檔處理。
第十六條在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按考生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門的排序規則進行排序。如果招生主管部門未規定相應規則,新高考改革省份依次按考生的語文—數學—外語—選考科目,從高到低排序;其他省份依次按考生的語文—數學—外語—綜合成績進行排序。
第十七條我校根據有關省份實施新高考方案和招生錄取改革的建議要求,相應制定了錄取規則。
內蒙古自治區錄取規則: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原則”投檔錄取。投檔成績相同時,按照內蒙古自治區的規定執行。
新疆內地班錄取規則:按照考生投檔成績與最低錄取控制線分差(投檔成績減去不同特征考生最低錄取控制線所得的差值)從高到低依次排序錄取。如果分差相同,依次按考生的語文—外語—數學成績排序錄取。
高考改革省市錄取規則:考生選考科目范圍按照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門年度公布的考試科目執行。
第十八條聯合學士學位培養項目招生
學校與西安外國語大學開展“法學+德語”、“法學+俄語”聯合學士學位培養項目,在本科一批招生。項目學制四年,學生第一、二學年在西安外國語大學學習,第三、四學年在西北政法大學學習,雙校園聯合培養。學生在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培養方案規定的全部課程,達到畢業要求的,頒發西北政法大學法學專業畢業證書。符合兩校各自的學位授予標準,可申請聯合學士學位,學位證書由西北政法大學頒發,聯合培養單位在證書上予以注明,不再單獨發放學位證書。高考錄取僅接收填報該項目志愿的考生。
第十九條藝術類專業招生
學校藝術類專業包括廣播電視編導、戲劇影視文學、數字媒體藝術。我校不組織藝術類專業校考,錄取規則如下:
(一)戲劇影視文學、廣播電視編導安排在各省規定的批次,按照高考文化課成績錄取。
(二)數字媒體藝術專業:在省統考專業課和高考文化課成績均合格的基礎上,依據高考文化課成績和省級統考成績按比例合成的綜合成績排序從高到低錄取,綜合成績計算辦法按照當地招生主管部門規定執行;若綜合成績相同且無位次,依次按照:專業課成績—高考文化課成績——語文—外語—數學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三)如上述錄取規則與當地成績折算、排序規則、投檔辦法不一致,則執行當地規則。
第二十條公安類專業招生
公安類專業于本科提前批次錄取,執行普通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本科批分數線或本科一段線。
公安類專業體檢審查依據和標準:我校不單獨組織面試和體能測試,各省無特殊要求的參照普通高考體檢結果。身體條件基本要求為裸眼視力任何一眼不低于4.70;云南、貴州、四川、重慶、廣東、廣西、海南、江西八省市的男性考生身高應在1.68米以上,女性考生身高應在1.58米以上;其他省份的考生,男性考生身高應在1.70米以上,女性考生身高應在1.60米以上;無色盲、色弱;無口吃;未婚,年齡在22周歲以下(具體見《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高校學生司、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法規教育司關于印發<中國政法大學、西南政法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華東政法學院、西北政法學院和中央司法警官學院提前錄取專業招生辦法>的通知》(教學司〔2003〕16號))。
第二十一條錄取到專業大類招生的考生,進校后按學校專業大類分流方案進行專業分流,大類及包含專業如下:
經濟學類(含經濟學、金融學、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
第二十二條其他
外語要求:報考我校專業均不限語種。
考生體檢標準:按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男女生比例:按國家有關文件規定,我校本科提前批次的公安類專業女生錄取比例不超過15%;其他各專業男女生錄取比例不限。
新生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后,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學生,依據招生工作有關規定處理。
第五章收費標準及資助
第二十三條學校收費嚴格按照陜西省主管部門批文和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學校建立了以國家獎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多種方式并舉的獎勵資助體系。在新生入學報到時開通“綠色通道”,保證家庭經濟困難新生順利入學。
1.國家資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