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武漢體育學院體育科技學院招生章程(含藝術類)(2)
2024-06-10 21:12:44武漢體育學院
2.專業錄取:藝術類專業(舞蹈表演、舞蹈學、播音與主持藝術)考生須參加所在省(市、區)藝術類專業統考(聯考),招生錄取批次按照當地招生部門的安排執行,文化及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由相關省(市、區)招生辦統一劃定;藝術類專業(廣播電視編導)安排在普通類錄取,招生錄取批次按照當地招生部門的安排執行,文化成績錄取控制分數線由相關省(市、區)招生辦統一劃定。對于有統一投檔原則的省(市、區),認可相關省(市、區)投檔原則,在文化和專業都合格的投檔考生中,按照投檔成績由高到低錄取,不設專業級差,無單科要求;對于沒有統一投檔原則的省(市、區),在文化和專業都合格的考生中,藝術類專業(舞蹈表演、舞蹈學)按照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投檔,對于投檔考生,按照專業成績由高到低錄取,不設專業級差,無單科要求,藝術類專業(播音與主持藝術)按照高考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投檔,對于投檔考生,按照高考文化成績由高到低錄取,不設專業級差,無單科要求,藝術類專業(廣播電視編導)按普通類要求執行。
3.同分比較:如遇考生總分相同,學校遵循各省(市、區)同分排序原則,認可各省(市、區)的投檔位序分(號),無投檔位序分(號)的省(市、區),藝術類專業(舞蹈表演、舞蹈學)按專業統考成績、文化成績(總分、語文、數學、外語)的高低順次排序;藝術類專業(播音與主持藝術)按文化成績(總分、語文、數學、外語)、專業統考成績的高低順次排序;藝術類專業(廣播電視編導)按文化成績(總分、語文、數學、外語)的高低順次排序。
4.專業調劑:對于達到我校最低錄取分數線但未進入所填報的專業志愿,且愿意服從所有專業調劑的考生,學校視其綜合情況作調劑錄取。對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在所填報專業錄取已滿的情況下予以退檔。
第二十條本科普通類專業(經濟學、網絡與新媒體、運動康復、新聞學、英語、體育經濟與管理)的錄取規則:
1.投檔比例:學校根據招生所在省(市、區)的實際生源情況及各省級招辦的相關規定確定投檔比例,平行志愿調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05%。
2.專業錄取:本科普通類專業的招生錄取批次按照當地招生部門的安排執行,錄取控制分數線由相關省(市、區)招生辦統一劃定,按照高考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3.同分比較:如遇同分考生,學校遵循各省(市、區)同分排序原則,認可各省(市、區)的投檔位序分(號),無投檔位序分(號)的省份,文科(或首選科目為歷史類)按語文成績、數學成績、外語成績的高低順次決定排序;理科(或首選科目為物理類)按數學成績、語文成績、外語成績的高低順次排序。
4.專業調劑:對于達到我校最低錄取分數線但未進入所填報的專業志愿,且愿意服從所有專業調劑的考生,學校視其綜合情況作調劑錄取。對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在所填報專業錄取已滿的情況下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一條專科體育教育專業的錄取規則:參照本章程第十八條錄取。
第二十二條專科康復治療技術專業、新聞采編與制作專業的錄取規則:參照本章程第二十條錄取。
第二十三條對享受加分或降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市、區)公布政策規定投檔,加分和降分的考生,以加分或降分后的成績排序后,按本章程第十七、第十八、第十九、第二十條規定錄取。
第二十四條2024年新高考改革招生的省份,考生根據生源省級招辦向社會公布的選考科目要求執行。
第二十五條凡填報本校志愿的投檔考生,按規定錄取后不換錄、不退檔。
第二十六條違規報名、考試弄虛作假、冒名頂替等違反規定的投檔考生,學校將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七條不符合有關學科、專業特殊錄取要求的考生,學校將退回其檔案。
第二十八條入學資格審查不合格的考生,學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六章獎學金及資助政策
第二十九條我校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本省相關學生資助規定,被本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入學后可按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助、學院綜合獎學金、單項獎學金等。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條學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從事招生活動,考生及家長謹防上當受騙。
第三十一條本章程未盡事宜以各省(市、區)的有關規定為準。
第三十二條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生效,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或其授權單位負責解釋。
第三十三條學校招生辦公室咨詢電話:027-81300007;錄取期間咨詢電話:027-81300105、81300122、81300133、81300155、81300166;
學校官方網址:https://kjxy.whs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