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重慶城市科技學院招生章程(含藝術類)(2)
2024-06-10 21:52:51重慶城市科技學院
9.其他未盡事宜參照教育部和各省級招辦有關文件執行。
第五章收費標準
第十二條收費標準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新生進校后必須每學年按時向學校交納學費和住宿費,收費標準嚴格按照重慶市價格主管部門相關文件執行,其收費標準如下(具體以重慶市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為準):
1.本科學費標準
建筑類(建筑學、風景園林、城鄉規劃)、土木類(土木工程、給排水科學與工程、智能建造)、工程造價、播音與主持藝術、環境設計、攝影、視覺傳達設計、書法學、數字媒體藝術、新媒體藝術等專業學費均為18000元/年?人,機械類(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機械電子工程)、大數據管理與應用、工程管理、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電子信息工程、機器人工程、集成電路設計與集成系統、智能電網信息工程、智能制造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區塊鏈工程、人工智能、軟件工程、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物聯網工程、信息安全、運動康復等專業學費均為16000元/年?人,工商管理類(工商管理、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工程審計、國際經濟與貿易、會計學、金融學、跨境電子商務、數字經濟、網絡與新媒體、法學、漢語言文學、英語、中國語言與文化、健康服務與管理、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運動訓練、思想政治教育等專業學費均為15000元/年?人。
2.學生住宿實行公寓化管理(新生床位可通過網上自助選擇),收費區間3500-4000元/年?人(6人間,房間配套以最終公示為準)。
3.學生如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將根據學生實際學習和住宿時間,按《重慶市民辦教育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渝價【2005】487號)規定退還剩余的學費和住宿費。
第六章學生資助政策
第十三條獎學、助學辦法
1.為了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激勵學生全面發展,學校按照教育部下發的《國務院關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等文件的相關規定,資助體系包括國家獎學金(8000元/生?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生?年)、國家助學金(平均3300元/生?年)等。同時,結合學校實際,對全日制在校生設立了“獎、助、貸、勤、免、補、慰問”七位一體的完整獎助體系,激勵學生成長成才。
2.為鍛煉學生的自我管理能力與工作能力,學校向學有余力的學生提供校內勤工助學崗位。
第七章入學與畢業
第十四條入學復查
1.新生應在學校規定的期限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提前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一周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學校將根據情況處理學籍狀態。
2.新生入學三月內,學校將組織進行信息核查,對不符合報考條件、報到條件、身體條件和錄取標準以及弄虛作假、違紀舞弊者,取消其入學資格,并報重慶市教育考試院備案。
第十五條畢業與就業
1.學生在規定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頒發國家承認、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重慶城市科技學院普通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頒發重慶城市科技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2.學校積極拓寬就業渠道,提供就業信息,指導學生就業。
第八章附則
第十六條重要聲明:學校從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代辦招生事宜,有關招生相關工作,請直接與學校招生處聯系,否則出現任何后果,學校概不負責。
第十七條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考生按照《重慶城市科技學院2024年重慶市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章程》執行。
第十八條聯系方式
招生咨詢電話:023-61133880/1/2/3/5/6/7/9
1511181261618883212616023-65112861/3/4
紀檢監察電話:023-49481068
學校網址:http://www.cqcst.edu.cn
招生網址:http://www.cqcst.edu.cn/zsc
電子郵件:zsccqcst.edu.cn
第十九條本招生章程由重慶城市科技學院招生處負責解釋。若有與主管部門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主管部門有關政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