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懷化學院招生章程(含藝術類)(2)
2024-06-24 11:38:02懷化學院
第十四條學校2024年招生專業共50個,具體情況如下:
序號 |
專業名稱 |
所在院系 |
學制 |
學費標準 |
高考綜合改革省市的選科要求 |
非改革省份的文理科要求 |
1 |
物理學(師范) |
物電與智能制造學院 |
四年 |
4000 |
物理,化學(2門科目考生均須選考方可報考) |
理科 |
2 |
機械設計制造 及其自動化 |
四年 |
5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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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
四年 |
5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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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通信工程 |
四年 |
5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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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 |
四年 |
4800 |
|||
6 |
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 |
四年 |
5900 |
|||
7 |
機器人工程 |
四年 |
5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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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數學與應用數學 (師范) |
數學與信息科學學院 |
四年 |
4000 |
||
9 |
數學與應用數學 (非師范) |
四年 |
3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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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信息與計算科學 |
四年 |
3800 |
|||
11 |
生物科學(師范) |
生物與食品工程學院 |
四年 |
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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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食品質量與安全 |
四年 |
4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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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生物工程 |
四年 |
4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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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生物制藥 |
四年 |
5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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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人工智能 |
計算機與人工智能學院(軟件學院) |
四年 |
5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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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四年 |
5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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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軟件工程 |
四年 |
4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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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數據科學與 大數據技術 |
四年 |
4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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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網絡空間安全 |
四年 |
4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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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化學(師范) |
化學與材料工程學院 |
四年 |
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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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材料化學 |
四年 |
3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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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制藥工程 |
四年 |
4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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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漢語言文學(師范) |
文學與新聞傳播學院 |
四年 |
4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科 |
24 |
網絡與新媒體 |
四年 |
6000 |
|||
25 |
英語(師范) |
外國語學院 |
四年 |
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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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商務英語 |
四年 |
3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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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國際經濟與貿易 |
商學院 |
四年 |
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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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財務管理 |
四年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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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物流管理 |
四年 |
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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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跨境電子商務 |
四年 |
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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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旅游管理 |
四年 |
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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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思想政治教育(師范) |
馬克思主義學院 |
四年 |
4000 |
思想政治(必須選考) |
|
33 |
歷史學(師范) |
四年 |
4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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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學前教育(師范) |
教育科學學院 |
四年 |
4000 |
||
35 |
小學教育(師范) |
四年 |
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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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法學 |
法學與公共管理學院 |
四年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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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社會工作 |
四年 |
3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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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公共事業管理 |
四年 |
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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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音樂學(師范) |
音樂舞蹈學院 |
四年 |
4200 |
不分文理/文科 |
|
40 |
音樂學(非師范) |
四年 |
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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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舞蹈學 |
四年 |
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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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風景園林 |
美術與設計藝術學院 |
四年 |
4800 |
文科 |
|
43 |
園林 |
四年 |
3600 |
生物(必須選考) |
理科 |
|
44 |
美術學(師范) |
四年 |
4800 |
不提科目要求 |
不分文理/文科 |
|
45 |
美術學(非師范) |
四年 |
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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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視覺傳達設計 |
四年 |
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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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環境設計 |
四年 |
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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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產品設計 |
四年 |
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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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數字媒體藝術 |
四年 |
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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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體育教育(師范) |
體育與健康學院 |
四年 |
4000 |
理科 |
說明:學校各專業學費標準按照湖南省發改委、財政廳和教育廳核定的標準執行,此公布標準為2023年執行標準,如2024年出臺新收費文件,則按新文件規定收費標準執行。
第十五條學校各招生專業對男女比例無特殊要求。
第十六條英語、商務英語專業限招英語語種考生。報考其他專業的考生,不限定外語語種。學校有英語和日語公共教學,無其他語種公共教學。
第五章錄取規則
第十七條調檔比例
學校根據各省(區、市)生源情況及各省(區、市)考試院要求確定提檔比例,普通類原則上不超過101%,藝術體育類原則上為100%。
第十八條學校提檔和確定專業時認可各省(區、市)有關加分或降分政策。學校在調檔時認可的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政策性加分,分值累計原則上不得超過20分。
第十九條學校執行考生所在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關于投檔的有關規定,原則上只錄取有直接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條專業志愿確定原則
一、普通類專業
(一)按院校平行志愿、專業組平行志愿投檔方案進檔的考生,依據“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確定考生專業,專業志愿間不設專業級差分。投檔成績相同情況下,按生源省(區、市)同分排序規則錄取,生源省(區、市)沒有統一排序規則的,依次按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錄取。
如果考生填報的所有志愿均不能滿足,但服從專業調劑的,調劑至生源所在省(區、市)招生計劃未滿額專業錄取(以專業組投檔的,只能在考生所投檔的專業組內進行調劑)。未被填報志愿專業錄取且不服從調劑的考生原則上予以退檔。
(二)按專業平行志愿投檔方案進檔考生,按照各省(區、市)公布方案和有關辦法執行,按所投檔專業進行錄取。投檔成績相同情況下,按生源省(區、市)同分排序規則投檔錄取,生源省(區、市)沒有統一排序規則的,依次按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錄取。
(三)根據內蒙古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建議,在內蒙古自治區采取“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二、藝術類專業
學校認可各省(區、市)藝術類聯考或統考成績,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須達到生源所在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相應藝術類專業所在批次的錄取控制分數線。
(一)考生所在省(區、市)明確了投檔規則的,學校認可該省(區、市)各藝術類專業對應的投檔規則,按進檔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
(二)考生所在省(區、市)未明確投檔規則的,學校依據具體省(區、市)情況確定藝術類專業投檔規則進行投檔,按進檔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如考生所在省份沒有投檔成績計算方法,學校依據考生綜合成績投檔錄取,綜合成績計算方法為:綜合成績=(專業統考成績÷考生所在省份對應專業統考總分×600)×60%+文化成績×40%。
(三)進檔考生若出現投檔成績(綜合成績)相同時,按生源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提供的考生同分排序規則錄取;對于沒有明確同分排序規則的省(區、市),考生投檔分數(綜合成績)相同時,按藝術類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仍相同則依次按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錄取。
三、體育類專業
學校認可各省(區、市)體育類專業聯考或統考成績。考生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須達到生源所在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體育類專業所在批次的錄取控制分數線。
(一)考生所在省(區、市)明確了投檔規則的,學校認可該省(區、市)體育類專業投檔規則,進檔考生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
(二)考生所在省(區、市)未明確投檔規則的,按考生體育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投檔,專業成績相同的考生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投檔,文化成績仍相同則依次按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由高到低投檔。進檔考生依據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
第二十一條錄取結束后不再退檔。
第六章附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