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商丘師范學院招生章程(含藝術類)
2024-06-24 17:38:48商丘師范學院
學校全稱:商丘師范學院
學校代碼:10483
學校地址:河南省商丘市平原中路55號(梁園校區)
河南省商丘市文化中路298號(睢陽校區)
辦學層次:本科
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主管部門:河南省教育廳
第一章總則
為全面貫徹執行教育部實施陽光工程、依法招生的精神,確保我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本章程適用于商丘師范學院各類普通本、?普猩ぷ。招生類型涵蓋:普通類專業招生、藝術類專業招生、體育類專業招生、中外合作辦學招生、各類專項(定向)招生。
第二條商丘師范學院招生工作貫徹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三條商丘師范學院招生工作接受上級招生主管部門監督,同時接受考生、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四條學校名稱為商丘師范學院,現有梁園校區、睢陽校區兩個校區。
第五條商丘師范學院為省屬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第六條商丘師范學院以培養普通本科生為主。普通本、專科生畢業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為商丘師范學院,證書種類為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
第七條商丘師范學院辦學文脈傳承于北宋時期的“應天書院”,辦學歷史可追溯到1905年創辦的“歸德府中學堂”。歷經商丘師范?茖W校、商丘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等階段,2000年經教育部批準升格為省屬普通本科高校,是一所教師教育特色鮮明、多學科協調發展的高水平應用型大學,涵蓋文學、歷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理學、工學、管理學、農學和藝術學等十大學科門類。近年來,學校榮獲教育部師范教育協同提質計劃重點支持院校、教育部數據中國“百校工程”項目高校、河南省“十四五”時期重點建設的示范性應用技術類型本科高校、河南省碩士學位授權重點立項建設單位、河南省智慧教學示范校、河南省首批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河南省豫東片區教師教育聯動發展共同體牽頭單位、河南省國際化特色高校建設單位、河南省首批新時代依法治校示范校等。
第三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八條商丘師范學院設有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制定招生政策,討論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同時設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落實招生工作委員會的各項決議,指導完成日常招生工作。
第九條商丘師范學院招生工作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商丘師范學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招生計劃及政策要求
第十條2024年商丘師范學院面向全國24個。ㄖ陛犑、自治區)招生。招生計劃分配原則按照上級教育行政管理部門有關通知精神,綜合考慮學校在各。ㄊ小^)的錄取批次、生源數量、往年錄取情況等因素研究確定。招生計劃由有關。ㄊ、區)招生管理部門按規定的方式向社會公布,同時通過我校招生簡章、學校招生信息網、招生宣傳材料等形式向社會公布。
第十一條專業錄取的體檢要求,按照教育部等部門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為了均衡各省(市、區)生源質量,我校將不超過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
第十三條預留計劃使用時,堅持質量優先、公開透明的原則,主要用于實行平行志愿省份進檔考生多于執行計劃情況下的錄取。
第五章錄取原則
第十四條我校錄取工作在各。ㄊ小^)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進行,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實施錄取工作。
第十五條學校根據各省生源情況及相關規定,確定提檔比例。
第十六條普通類錄取原則
普通類各專業采用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方式錄取。當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時,按其第二專業志愿錄取,以此類推。對服從調劑志愿考生等同于專業志愿,當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時,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其調錄到計劃未滿的專業;若考生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同分數考生,按照語文、數學、外語(河南省為外語聽力)成績依次排序。
對于進行高考改革的省份,我校按照當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工作政策和投檔錄取模式執行。
第十七條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
專業省統考成績和文化課成績均達到藝術類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情況下,依據我校各專業選定的投檔排序成績計算辦法,按照考生所報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各藝術類專業投檔排序成績計算辦法如下:
。1)音樂學,音樂表演,舞蹈編導,播音與主持藝術,視覺傳達設計、攝影和書畫藝術七個專業:
按考生文化成績50%加專業成績50%的綜合成績排序。即考生文化課成績×50%+考生專業省統考成績/300×750×50%;計算公式為:高考文化課成績×0.5+專業省統考成績×1.25,綜合分保留兩位小數后仍相同的,依次按照語文成績,數學成績排序。
。2)動畫,環境設計和雕塑三個專業:
按考生文化成績60%加專業成績40%的綜合成績排序。即考生文化課成績×60%+考生專業省統考成績/300×750×40%;計算公式為:高考文化課成績×0.6+專業省統考成績×1,綜合分保留兩位小數后仍相同的,依次按照語文成績,數學成績排序。
。3)美術學,書法學兩個專業:
按考生文化成績70%加專業成績30%的綜合成績排序。即考生文化課成績×70%+考生專業省統考成績/300×750×30%;計算公式為:高考文化課成績×0.7+專業省統考成績×0.75,綜合分保留兩位小數后仍相同的,依次按照語文成績,數學成績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