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北京工業大學本科招生章程(含藝術類)(2)
2024-06-25 17:45:09北京工業大學
4.提檔后按照高考總分優先(不考慮政策加分)的原則,確定考生錄取專業,不設專業級差。同一專業(類)錄取時,若考生高考總分相同,依次優先錄取專業志愿順序靠前者、相關科目分數高者,相關科目分數比較順序:語文、數學、外語;若同一專業(類)考生高考總分和語數外成績均相同,且專業志愿順序亦相同,則綜合考慮考生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或會考成績及綜合素質評價信息擇優錄取。
5.對于內蒙古自治區考生,學校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6.對于浙江、山東、河北、遼寧、重慶等高考改革省份,投檔時將由所在省份招生考試機構按其相關規定直接投檔到專業(類)。
7.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必須符合其本省(市)已經公布的學校2024年各招生專業(類)對考生選考科目范圍的要求,由所在省份招生考試機構按其相關規定投檔。對于考生的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將作為錄取參考。
8.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學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將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也將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則將剩余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份以完成招生計劃。
9.往屆生與應屆生一視同仁錄取;各專業錄取無男女生比例限制。
10.學校高校專項計劃和藝術類等特殊類型招生錄取工作按照教育部規定和學校有關簡章、辦法進行。
第十五條專業錄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條件
1.北京工業大學北京-都柏林國際學院只錄取有該學院專業志愿的考生,無該學院專業志愿者不予調劑;該學院錄取考生的外語單科高考成績不得低于110分(滿分150分)。
2.錄取的體檢標準執行國家相關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根據專業(類)特點,土木工程、土木類、智能建造、材料類、交通運輸類、生物醫學工程、生物技術、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信息安全、物聯網工程等專業色盲考生限報,建筑學、城鄉規劃、工業設計、環境科學與工程類、新能源科學與工程(新能源和環科雙學士學位)、應用化學、化學生物學、設計學類、美術學類等專業色盲、色弱考生限報。
3.英語專業只招收英語考生,其它專業不限考生語種,入學后公共外語只開設英語。
4.在京招生的“外培計劃”專業,外語單科成績不得低于120分。
第五章收費標準及資助政策
第十六條學費標準:根據國家有關文件精神,軟件工程專業從第三學年開始學費為每學年16000元(人民幣,下同);北京-都柏林國際學院學費為每學年95000元;其它普通類專業學費為每學年5000元。藝術類專業學費為每學年10000元。若國家調整學費標準,則執行新規定。
第十七條學校建有完備的“獎、助、貸、勤、補、償”資助體系,全方位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成長成才。新生入學時設有“綠色通道”,以保證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順利入學。
第六章附則
第十八條北京工業大學本科生招生網網址:http://admissions.bjut.edu.cn/;招生咨詢電話:010-67391609(咨詢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00;雙休日、節假日及錄取期間除外);北京工業大學招生辦微信:北京工業大學招生辦公室(微信號bjutzsb);信訪與投訴電話:010-67392231。
第十九條新生入學后,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學生,依據招生工作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時廢止;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定為準。
第二十一條本章程由北京工業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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