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陜西警察學院招生章程(2)
2024-08-26 09:59:38陜西警察學院
第二十條報考陜西警察學院公安專業的考生須政治考察、體檢、體能測評和面試合格,且公安本科專業高考成績須達到陜西省本科二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公安高職(?疲⿲I高考成績須達到陜西省高職(專科)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
報考陜西警察學院法學專業的考生須身體健康狀況合格,且高考成績須達到陜西省本科二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
報考陜西警察學院非公安高職(?疲⿲I的考生須身體健康狀況合格,且高考成績須達到高職(?疲┳畹涂刂品謹稻以上;
考生須符合陜西警察學院提檔要求,具有被錄取的資格。
第二十一條院校志愿錄取規則。對于執行平行志愿投檔的。ㄗ灾螀^、直轄市),學校按省級招生辦投檔順序錄取。對于非平行志愿。ㄗ灾螀^、直轄市),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學校的考生,如第一志愿未滿額,則調閱第二志愿考生檔案,依此類推。
第二十二條專業志愿錄取規則。對于進檔考生,學校執行“分數優先”的錄取規則,根據考生投檔分數從高到低的順序錄取并確定專業。確定專業時不設專業級差,對于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的考生,若服從專業調劑,則由學校進行調劑錄。蝗舨环䦶膶I調劑,則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三條專業調劑錄取辦法。對于進檔考生,根據考生投檔分數從高到低的順序調劑錄取并確定專業,確定專業時不設專業級差。
第二十四條陜西警察學院在進行錄取和確定專業時,若考生投檔分數相同,則同分排序規則為:
(一)在非高考綜合改革。ㄗ灾螀^、直轄市),依次比較考生的語文成績、數學成績、文科綜合成績/理科綜合成績、外語成績。
(二)在實施“3+3”高考綜合改革。ㄗ灾螀^、直轄市),依次比較考生的語文成績、數學成績、外語成績、選考3科成績之和、選考3科中單科最高成績、選考3科中單科次高成績。
。ㄈ┰趯嵤“3+1+2”高考綜合改革。ㄗ灾螀^、直轄市),依次比較考生的語文和數學2科成績之和、語文和數學2科中的單科最高成績、外語成績、首選科目成績、再選科目中單科最高成績、再選科目中單科次高成績。
第二十五條在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考生須滿足學校相關專業當年對選考科目的要求。
第二十六條報考陜西警察學院公安專業的考生,在填報志愿時應認真核對男、女生專業代號,正確填報,填報錯誤將導致無法被錄取。
第二十七條陜西警察學院根據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計劃和考生報考情況確定提檔比例。錄取期間,學校可以根據各。ㄗ灾螀^、直轄市)生源及分專業報考情況,對分專業招生計劃進行適當調整。
第二十八條陜西警察學院在新生入學后,按照公安部和省公安廳有關規定,對公安專業學生組織開展復查工作;復審復查合格的,予以注冊學籍;不合格的,取消入學資格。按照教育部《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的有關要求,對非公安專業學生組織開展復查工作;復查合格的,予以注冊學籍;不合格的,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九條凡被陜西警察學院錄取的新生,須按錄取通知書規定的時間辦理報到注冊手續,不能按時報到的已錄取考生,應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方可延期報到。對未經學校同意逾期不報到的新生,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
第三十條陜西警察學院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錄取通知書按照考生高考報名時填報的通信地址以郵政特快專遞方式寄達。錄取通知書寄遞工作按照教育部、國家郵政局有關工作要求執行。
第七章收費及學生資助政策
第三十一條陜西警察學院建立了以國家獎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校內獎學金、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多種方式并舉的獎勵資助體系,在新生入學報到時開通“綠色通道”,保障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并完成學業。
國家獎學金:每生每年8000元。國家勵志獎學金:每生每年5000元。國家助學金:一般困難每生每年2800元,特別困難每生每年3800元,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學生每生每年3300元。國家生源地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在生源地縣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國家生源地助學貸款,每生每年不超過16000元。服兵役學生國家教育資助:每生每年最高不超過16000元。學校獎學金:特等獎學金2500元,一等獎學金1200元,二等獎學金800元,單項獎學金200元。勤工助學:學校為幫助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培養學生自立自強、創新創業精神,增強學生社會實踐能力,組織開展勤工助學活動,按規定計酬發放。
第三十二條學校學費及住宿費標準按照陜西省價格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三條根據《關于加強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招錄工作的意見》《關于公安院校公安專業人才招錄培養制度改革的意見》等文件規定,陜西警察學院公安專業學生在畢業時達到畢業條件且符合人民警察基本資格條件的,可參加公安機關面向公安院校公安專業畢業生招警統一考試。
第三十四條陜西警察學院對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學專業畢業要求的學生,由學校統一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進行畢業生電子注冊,頒發陜西警察學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飘厴I證書。
第三十五條陜西警察學院招生工作以往制度規定若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與有關法律法規、政策文件不一致的,以有關法律法規、政策文件為準。本章程若與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規定不一致時,以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規定為準。
第三十六條本章程由陜西警察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掃碼加小楊老師
免費領取 2大福利
1免費打包領取2024年最新高考真題
2免費領取各城市2024年最新招生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