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大學2025年高水平藝術團招生簡章
2025-04-02 14:15:18網絡整理
遼寧大學2025年藝術類專業本科招生簡章
一、遼寧大學自然情況
(一)高校全稱:遼寧大學
(二)辦學地點及校址:沈陽蒲河校區(遼寧省沈陽市沈北新區道義南大街58號);沈陽崇山校區(遼寧省沈陽市皇姑區崇山中路66號);遼陽武圣校區(遼寧省遼陽市青年大街38號)。
藝術類專業在沈陽蒲河校區辦學。
(三)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公辦)
(四)辦學層次:本科、研究生
(五)辦學形式:全日制
(六)主要辦學條件:
校園占地面積148.1余萬平方米(約合2220.7畝);生均教學行政用房面積13.1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積9.7平方米;生師比16.8:1;專任教師1667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學位教師占專任教師的比例為92.9%;具有高級職務教師占專任教師的比例54.8%;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33923萬元,生均教學科研儀器設備值10460元;圖書371.5萬冊,生均圖書114.5冊。
住宿條件:2025級新生宿舍標準為沈陽蒲河校區4人間。宿舍分配方案:2025級新生入學宿舍分配遵循學校集中統一分配原則。
二、藝術類招生計劃說明
藝術類招生專業在分科類編制計劃的地區(或投檔批次)分科類編制計劃(詳見“三、藝術類專業設置說明”);藝術類招生專業在不區分科類編制計劃的地區(或投檔批次)不區分科類編制招生計劃。學校招生計劃按照遼寧省教育廳核準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執行。
藝術類預留計劃不超過上一年度數量。使用預留招生計劃,堅持集體議事、集體決策、公開透明的原則。在招生錄取過程中,對生源人數多、質量好的省(區、市),綜合考慮上述因素可適當調整招生計劃。
三、藝術類專業設置說明
四、頒發畢業證書與學位證書說明
本科學生學習期滿,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畢業要求的頒發遼寧大學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證書,達到遼寧大學學位授予標準的頒發遼寧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五、收費情況說明
1.學費和住宿費收取標準
學費按照遼寧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已備案標準、住宿費按照遼寧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批復的標準向學生收費。學宿費按學年收取,按照現行收費標準,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為每生每年11500元,其他藝術類專業為每生每年10000元,住宿費每生每年1200元。2025年,如遼寧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門、遼寧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對本科學宿費標準進行調整,按照最新批復標準執行。
2.學費和住宿費退費辦法
學生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的,依據遼教發〔2006〕76號文件的要求,學校應根據學生實際學習時間、所修學分和實際住宿時間,按月計退剩余的學費和住宿費。
3.學生資助政策
學校建立了以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為主,多項目獎助學金、多種類勤工助學、多方位困難補助及政策性學費減免為輔的學生資助體系。
(1)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向戶籍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機構咨詢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2)獎學金:包括國家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學校獎學金、社會獎學金等。
(3)助學金:國家助學金、退役士兵國家助學金、社會助學金等。
(4)勤工助學崗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入學后可以申請勤工助學,學校根據勤工助學崗位及專業需求進行安排。
(5)臨時困難補助:學生家庭或本人如遇突發性重大變故,影響學生本人完成學業的,可申請臨時困難補助。學校根據學生臨時困難程度予以補助。
(6)學費減免:根據國家、省資助相關工作的安排部署,對孤兒大學生實行在校期間學費和住宿費減免政策;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招收為士官,退役后復學或入學的學生實行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學費減免等政策。
學校按照國家、省及相關文件規定嚴格履行學生資助各項工作程序,廣泛接受師生監督。
六、錄取辦法說明
1.投檔模式
按考生所在地政策執行。
2.調檔比例
按考生所在地政策執行(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為100%)。
3.選考科目要求
藝術類專業在第一批、第二批高考綜合改革省份選考科目要求為“不提選考科目要求”;在第三、四、五批高考綜合改革省份首選科目參照“三、藝術類專業設置說明”,再選科目要求為“不提科目要求”。
4.專業錄取規則及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辦法
在分科類編制計劃的地區(或投檔批次)招生的專業,按照分科類排序錄取;在不區分科類編制計劃的地區(或投檔批次)招生的專業,按照不區分科類排序錄取。
(1)在普通類專業批次招生的藝術類專業
①戲劇影視文學、廣播電視編導專業在普通類專業批次招生,對考生無藝術專業考試要求,只錄取報考以上專業志愿考生,并執行該批次錄取規則。
②報考戲劇影視文學、廣播電視編導專業的進檔考生中,報考同專業的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不含加分)并列時,錄取順序為:首先,享有省(區、市)招考委認定具備加分者優先;其次,專業志愿靠前者優先;再次,具體科目分數高者優先,科目優先順序為:語文、外語。
(2)在藝術類批次招生的藝術類專業
①平行志愿投檔批次,對符合考生所在地區投檔條件,且符合我校錄取規則中文化課成績要求(詳見下表中“錄取規則”)的考生,按平行批次錄取規則執行。
②非平行志愿投檔批次,按“志愿清”原則錄取,不設分數級差,按照進檔考生報考專業志愿先后順序錄取,即先錄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滿時,再錄取第二志愿考生。具體錄取規則如下:

5.關于錄取規則中專業課成績的說明
藝術類專業成績使用對應省統考專業(專業方向、專門化)合格成績。
6.關于高考加分的說明
在錄取中執行考生所在省(區、市)招考委關于高考加分的規定。
7.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要求執行。
8.聯系電話、網址
遼寧大學學生工作處(本科招生辦公室):024-62202299
遼寧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s://zs.lnu.edu.cn
七、復查
新生入校后,學校將依據教育部有關政策對思想政治、身體健康狀況、專業水平等方面進行復查。對復查不合格的考生按相關政策進行處理。
八、特別說明
本簡章未盡事宜及根據有關規定對此簡章進行的相關調整,將在遼寧大學本科招生網另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