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工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2025-05-18 21:02:16網絡整理
南昌工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確保學校2025年招生工作的規(guī)范、有序和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關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25〕1號)等有關文件精神,并結合我校招生工作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于南昌工學院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專科層次招生工作。
第三條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新生。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四條學校全稱:南昌工學院。
第五條學校標識碼:4136013421院校代碼:13421
第六條辦學性質、層次和類型:民辦;普通本科、專科;民辦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第七條辦學定位:以工為主、多學科協調發(fā)展的全日制應用型本科院校。
第八條學歷學位:學生在學校規(guī)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guī)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yè)要求的,頒發(fā)南昌工學院全日制普通高校本(專)科畢業(yè)證書。本科畢業(yè)生符合學校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經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定,頒發(fā)南昌工學院學士學位。
第九條辦學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紅谷灘區(qū)獅子山大道998號。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十條南昌工學院招生工作組織機構由學校招生委員會、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及就業(yè)與招生處構成。學校招生委員會是學校招生工作的最高決策機構,負責制定招生戰(zhàn)略、審議重大政策、監(jiān)督整體流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在學校招生委員會領導下開展工作,負責落實招生委員會決策,統籌協調招生宣傳、錄取實施等具體工作;就業(yè)與招生處是學校招生工作的執(zhí)行機構,落實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指令,負責招生全流程的事務。
第十一條學校成立招生宣傳專項工作小組,由就業(yè)與招生處、教務處、校紀委及各二級學院負責人組成,負責招生宣傳工作的具體實施。
第十二條南昌工學院就業(yè)與招生處具體負責學校招生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執(zhí)行國家、教育部有關招生法規(guī)、政策以及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有關招生政策。執(zhí)行學校招生章程及學校招生工作委員會的決定。
(二)根據學校年度招生計劃,科學、合理地編制和實施分省分專業(yè)招生計劃。
(三)組織開展學校招生宣傳工作,與各職能部門、二級學院共同做好招生信息服務及咨詢工作。
(四)錄取各類考生,并負責處理錄取中的各種問題。
(五)根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對錄取新生進行入學資格復查。
第十三條學校招生工作全程置于紀檢監(jiān)察部門的監(jiān)督之下,同時接受江西省招生主管部門與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南昌工學院在制定年度招生計劃時,嚴格遵循教育部發(fā)布的相關文件精神,并結合學校的實際辦學條件、畢業(yè)生就業(yè)狀況,以及近年來分省分專業(yè)的招生計劃執(zhí)行情況。同時,學校還將綜合考慮相關省(區(qū)、市)應屆普通高中畢業(yè)生人數及考生占全國報名總量的比例、優(yōu)質教育資源享有情況、生源質量和城鄉(xiāng)、區(qū)域協調發(fā)展等因素,以確保招生來源計劃的科學性和合理性。
第十五條根據教育部要求,在國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規(guī)模內,學校預留計劃數不得超過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旨在用于調節(jié)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錄取過程中,預留計劃須經學校招生委員會審核同意后,方可使用。
第十六條在錄取過程中,經相關省(區(qū)、市)招生主管部門批準,學校根據各生源省(區(qū)、市)的報考生源狀況,對跨生源省(區(qū)、市)招生計劃及生源省(區(qū)、市)內各專業(yè)間招生計劃在省級招辦監(jiān)督下依程序調整。
第十七條南昌工學院招生類別分為普通類、藝術類和體育類,具體招生批次及類別計劃以各省(區(qū)、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第五章錄取原則
第十八條學校嚴格遵守教育部、省(區(qū)、市)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招生錄取政策和規(guī)定,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以考生高考成績?yōu)榛疽罁C合衡量德智體美勞,擇優(yōu)錄取。
第十九條對認定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學校不予錄取。
第二十條普通類專業(yè)錄取原則:
嚴格按“分數優(yōu)先、遵循專業(yè)志愿”規(guī)則進行錄取。對于所有專業(yè)志愿都無法滿足的進檔考生,若其服從專業(yè)調劑則由學校根據分數調劑到未錄滿的專業(yè);若不服從專業(yè)調劑的,作退檔處理。閱檔中因不符合專業(yè)錄取條件退出該專業(yè)所產生的缺額計劃不順延替補。投檔成績相同情況下:
歷史組(文史類):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成績排序(不含加分);
物理組(理工類):依次按數學、語文、外語成績排序(不含加分)。
第二十一條藝體類專業(yè)文理兼收,錄取原則如下:
(一)我校藝術類專業(yè)認可生源省(區(qū)、市)藝術類專業(yè)統考(聯考)成績,遵循各省投檔規(guī)則,在投檔生源范圍內開展錄取工作。廣播電視編導專業(yè)在招生錄取工作中,將直接依據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參考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擇優(yōu)錄取。對于其他藝術類專業(yè)將依據各省(區(qū)、市)投檔規(guī)則計算的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擇優(yōu)錄取。投檔成績相同時,依次按專業(yè)成績、文化總分成績排序擇優(yōu)錄取,文化總分成績仍相同時則依次按語文、外語、數學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如各省有具體錄取規(guī)則,按該省錄取規(guī)則執(zhí)行。
(二)體育類專業(yè)認可生源省(區(qū)、市)體育類專業(yè)統考(聯考)成績,按專業(yè)統考(聯考)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專業(yè)成績相同的,以文化成績總分、語文、外語、數學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如各省有具體錄取規(guī)則,按該省錄取規(guī)則執(zhí)行。
第二十二條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關規(guī)定進行錄取,投檔成績(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時,依次按語文數學兩門成績之和、語文、數學、外語、首選科目單科成績比較,單科成績不含加分。
第二十三條學校對各省(區(qū)、市)的優(yōu)惠加分政策均按教育部及有關省份高考加分、降分政策執(zhí)行,在錄取時予以認可。
第二十四條考生在參加高等學校招生考試過程中有嚴重不誠信行為或高考電子檔案中有不誠信記錄的不予錄取。
第二十五條學校公共外語教學采用英語語種。外語語種非英語的考生建議謹慎報考英語類專業(yè)。
第二十六條學校體檢標準嚴格按照教育部、原衛(wèi)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原衛(wèi)生部《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入學和就業(yè)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yè)權利的通知》等相關要求執(zhí)行。對于患有部分疾病的考生,慎重報考相關專業(yè),以免影響專業(yè)學習和就業(yè)。我校部分專業(yè)體檢提醒如下:
(一)本科:
1.色覺識別障礙類:
(1)不能準確在顯示器上識別紅、黃、綠、蘭、紫各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數碼、字母者的考生謹慎報考以下5個專業(yè):軟件工程、網絡工程、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智能科學與技術、物聯網工程。
(2)色覺異常II度(俗稱色盲)的考生謹慎報考以下6個專業(yè):視覺傳達設計、環(huán)境設計、產品設計、攝影、數字媒體技術、虛擬現實技術。
(3)不能準確識別紅、黃、綠、蘭、紫各種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導線、按鍵、信號燈、幾何圖形的考生謹慎報考以下9個專業(yè):金融工程、國際經濟與貿易、大數據管理與應用、電子商務、會計學、財務管理、審計學、工程管理、工程造價。
2.聽力障礙類:
(1)兩耳聽力均在3米以內,或一耳聽力在5米另一耳全聾的考生謹慎報考以下2個專業(yè):商務英語、英語。
3.其他身體狀況類:
(1)嗅覺遲鈍、口吃、步態(tài)異常、駝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風的考生、兩耳聽力均在3米以內,或一耳聽力在5米另一耳全聾的考生或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的考生謹慎報考學前教育專業(yè)。
(2)主要臟器:肺、肝、腎、脾、胃腸等動過較大手術,功能恢復良好,或曾患有心肌炎、胃或十二指腸潰瘍、慢性支氣管炎、風濕性關節(jié)炎等病史,甲狀腺機能亢進已治愈一年的考生或兩耳聽力均在3米以內,或一耳聽力在5米另一耳全聾的考生謹慎報考土木工程專業(yè)。
(3)肢體殘疾(不繼續(xù)惡化)的考生或者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的考生謹慎報考護理學專業(yè)。
(二)專科:
1.色覺識別障礙類:
(1)不能準確識別紅、黃、綠、蘭、紫各種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導線、按鍵、信號燈、幾何圖形的考生謹慎報考以下4個專業(yè):電子商務、大數據與會計、市場營銷、社區(qū)康復。
(2)色覺異常II度(俗稱色盲)的考生謹慎報考以下3個專業(yè):工藝美術品設計、視覺傳達設計、環(huán)境藝術設計。
(3)不能準確識別紅、黃、綠、蘭、紫各種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導線、按鍵、信號燈、幾何圖形的考生謹慎報考工程造價專業(yè)。
第二十七條學校招生錄取結束后,錄取結果將由各省級教育考試院或招生委員會辦公室在招生網上公布。
第六章收費及獎助政策
第二十八條學校收費標準嚴格依據江西省有關部門制定的學費、住宿費標準執(zhí)行,具體如下:
(一)本科:
21000元/學年專業(yè):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車輛工程、材料科學與工程、自動化、思想政治教育、家政學。
22600元/學年專業(yè):智能制造工程、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智能科學與技術、水利水電工程、小學教育、數學與應用數學、英語、漢語言文學、商務英語。
24600元/學年專業(yè):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機器人工程、新能源材料與器件、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數字媒體技術、智能感知工程、工程造價、城鄉(xiāng)規(guī)劃、工程管理、金融工程、國際經濟與貿易、電子商務、學前教育、護理學。
26000元/學年專業(yè):機械電子工程、電子信息工程、網絡工程、物聯網工程、虛擬現實技術(職業(yè)教育)、土木工程、財務管理、審計學。
28300元/學年專業(yè):軟件工程、智能建造、會計學、大數據管理與應用、體育教育。
29800元/學年專業(yè):視覺傳達設計、環(huán)境設計、產品設計、播音與主持藝術、廣播電視編導、攝影。
(二)專科:
12900元/學年專業(yè):現代文秘、商務英語。
14900元/學年專業(yè):電氣自動化技術、電子信息工程技術、虛擬現實技術應用、數控技術、新能源汽車技術、無人機應用技術、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高速鐵路客運服務、大數據與會計、法律事務。
15800元/學年專業(yè):計算機網絡技術、軟件技術、大數據技術、機電一體化技術、模具設計與制造、建筑工程技術、工程造價、水利水電建筑工程、電子商務、市場營銷、視覺傳達設計、環(huán)境藝術設計。
16800元/學年專業(yè):工藝美術品設計。
(三)學費待定專業(yè):
本科:新能源汽車工程、集成電路設計與集成系統、土木、水利與交通工程。
專科:智能網聯汽車技術、建筑材料工程技術、社區(qū)康復。
(四)住宿費:四人間1800元/人/學年,八人間1800元/人/學年,高層四人間2200元/人/學年。
具體詳情可到南昌工學院招生信息網及南昌工學院就業(yè)與招生處微信公眾號查詢。學生入學后有特殊原因需辦理退學退費的,嚴格按照省教育廳《江西省民辦高校學生退學退費辦法》的規(guī)定辦理退學退費。
第二十九條學校在高等教育階段建立起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等多種形式有機結合的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考入我校,可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按時報到。入校后,學校對其家庭經濟困難情況進行核實,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
第七章入學資格復核與注冊
第三十條按國家招生規(guī)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guī)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xù)。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三十一條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guī)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qū)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三十二條新生入學后,學校對其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復查,對復查后不能進行正常學習的,按學籍管理規(guī)定進行處理。
第三十三條對考生弄虛作假行為按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學校將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在入學前發(fā)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fā)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yè)后發(fā)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一)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yōu)惠政策的;
(二)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三)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yōu)惠資格的;
(四)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guī)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四條學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guī)定外的任何費用。任何以“南昌工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五條本章程公布后,若與教育部、各省(區(qū)、市)錄取原則有不一致的內容,則以教育部、各省(區(qū)、市)公布的錄取原則為準。
第三十六條本章程最終解釋權歸南昌工學院就業(yè)與招生處所有,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七條學校地址及招生聯系方式:
就業(yè)與招生處咨詢電話:0791-87713759、87713758、87713755
紀檢監(jiān)督電話:0791-87713651
電子信箱:1718156129@qq.com
學校網址:www.ncpu.edu.cn
招生信息網:http://zsb.ncpu.edu.cn
南昌工學院微信公眾號:ncgxy1988
就業(yè)與招生處微信公眾號:ngzjc1988
傳真:0791-87713759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紅谷灘區(qū)獅子山大道998號
郵編:33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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