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陽學院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25-05-19 21:32:43網絡整理
岳陽學院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招生工作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全稱:岳陽學院
辦學地點:岳陽市南湖新區趕山西路28號
主管部門:湖南省教育廳
辦學層次:本科
院校國標碼:4143012658
辦學類型:民辦
第三條頒發學歷、學位證書的學校名稱:岳陽學院。證書種類:全日制普通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
第四條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堅決執行招生政策規定和紀律要求,嚴格實施考試招生“陽光工程”。
第五條學校簡介:
岳陽學院由湖南理工學院南湖學院轉設而來,實行湖南省人民政府與岳陽市人民政府共管,以岳陽市人民政府為主管理的全日制民辦非營利性普通本科高等學校。
學校坐落在岳陽市美麗的南湖之濱、龍山之麓,與千古名樓岳陽樓遙相呼應,山水人文,得天獨厚。校園面積近1800畝,辦學規模15000人左右,目前有專任教師373人,高級職稱教師185人;學校目前設有馬克思主義學院、化工與材料學院等八個二級學院,2025年擬設置19個專業,涵蓋工學、管理學、文學等7個學科門類。
學校秉承“明德篤學求索致遠”的校訓理念,構建以工學為重點、多學科協調發展的學科專業布局,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具有一定創新創業能力,適應地方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高素質應用型人才,致力于建成特色鮮明的區域高水平應用型普通本科高等學校。
第六條學校本科招生類別:普通類、藝術類、體育類、支援吐魯番地區定向計劃等。
第二章組織管理
第七條學校成立以黨委書記、校長為組長,相關校領導和職能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本科招生工作。
第八條學校設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監督領導小組,監督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學校紀檢監察處,對招生工作實行全程監督。
第九條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政策規定和紀律要求,學校沒有與任何社會機構及人員進行合作,沒有委托社會機構招生。凡是有社會機構和個人宣傳與我校有合作、可以通過“內部指標”方式確保考生錄取的,考生可第一時間向教育主管部門反映,遭受相關損失的可向公安機關反映。
第十條學校將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紀律,對于在招生過程中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36號)所確定的程序和規定進行處理。歡迎考生、家長及社會對我校招生工作進行監督。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學校按照國家政策和湖南省有關規定,結合學校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生源狀況、畢業生就業、學科發展等情況,制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按要求報上級主管部門并通過規范渠道向社會公布。招生計劃以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根據教育部及湖南省教育廳有關規定,預留少量招生計劃,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及解決同分考生的錄取問題。預留計劃不超過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
第四章招生專業(類)及錄取要求
第十二條學校2025年招生專業19個,在21個省(區、市)招生。
專業名稱院系學制學費標準新高考選科/未新高考文、理備注
思想政治教育馬克思學院四年21000歷史+思想政治/文史
法學四年22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應用化學化工材料學院四年22900物理+化學/理工
生物工程四年22900物理+化學/理工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機械智造學院四年22900物理+化學/理工
機械電子工程四年22900物理+化學/理工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信息工程學院四年22900物理+化學/理工
電子信息工程四年22900物理+化學/理工
國際經濟與貿易經管學院四年22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人力資源管理四年22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會計學四年22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電子商務四年22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旅游管理四年22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工程管理四年22000物理/理工
漢語言文學文傳學院四年21500歷史/文史
新聞學四年23000歷史/文史
廣告學四年23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體育教育藝體學院四年21000體育歷史、體育物理/體育文、體育理師范
美術學四年25000藝術(不分科類)/藝術文史
備注:學校按照相關部門核定的標準收取學費,如收費標準有更新,以相關部門發布的最新收費標準為準,最終學費標準將在新生入學須知中公布。
第五章錄取規則
第十三條學校執行教育部和各省(區、市)教育主管部門制定的錄取政策和有關規定,綜合考量考生德、智、體、美、勞情況,以其投檔成績和所填報專業志愿為依據,公平公正錄取。
第十四條根據考生所在省(區、市)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學校認可各省(區、市)教育主管部門有關高考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以考生的投檔成績作為排序基準成績。
第十五條進檔考生按分數優先的原則安排錄取專業,即以投檔成績高低為依據,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的考生,按其第二專業志愿錄取,仍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三專業志愿錄取,以此類推。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將考生調劑錄取到其他缺檔專業,不服從調劑即作退檔處理。
第十六條未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省(區、市)進檔考生,同一專業類錄取時,若考生分數相同,文史類按語文、數學、外語、文綜順序,優先錄取高分者,理工類按數學、語文、外語、理綜順序,優先錄取高分者。若單科成績完全相同,則志愿順序靠前者優先錄取。
第十七條已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省(區、市)普通類專業進檔考生,總分相同時按以下規則排序:依次按考生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最高、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次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錄取,如仍相同,比較考生志愿順序,在前者優先投檔,志愿順序相同則全部錄取。
第十八條若批次投檔生源不足,則按生源省份相關規定征集志愿。學校將按照公布的缺額計劃擇優錄取。若征集志愿仍不足,則將剩余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充足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第十九條學校藝術類專業錄取認可各省(區、市)專業統(聯)考成績,藝術類專業按各省(區、市)錄取批次規則投檔,學校再依據考生文化和專業統考的綜合成績排序,由高往低依次錄取(綜合成績=文化*30%+專業統考成績*70%)。藝術類專業僅招收文科類考生(新高考改革省市僅招收首選歷史科目考生),藝術類不區分文、理科的省(市、區)除外。
第二十條報考體育類專業的考生,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須分別達到生源省(區、市)對應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學校按各省(區、市)投檔使用的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未計算綜合分的,以專業成績排序從高到低錄取,專業成績相同則依次按語數外三科之和、語文單科成績、數學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生源所在省有特別要求的按該省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原則執行。
第二十一條各專業無男女比例要求。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符合要求的本科生可申請轉專業,轉專業按《岳陽學院學生專業調整實施辦法》執行。
第二十三條學校建立由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校長獎學金、本科生學業優秀獎學金、各類專項獎學金,以及國家助學金、各類專項助學金構成的獎學助學體系。對經濟困難新生開辟綠色通道,暫緩繳納學雜費,保障順利入學。學生可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學校臨時困難補助以及各項勤工助學崗位。學校設立學生重大疾病及意外傷害救助基金,對有需求的學生給予重點資助。
第二十四條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體育教育專業要求報考者無色盲、色弱、形體端正、沒有殘疾,應用化學專業要求報考者無色盲、色弱。
第二十五條錄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均采用考生報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或對口招生考試時所采集的信息,學生對提供的信息真實性負責。
第二十六條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按照招生政策規定對新生報名資格、身心狀況、錄取手續及程序、錄取資格、優惠資格及相關證明材料等進行復查復核。對復查復核發現的問題,學校將集中研究處理,凡屬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對于弄虛作假情節嚴重或涉嫌冒名頂替上大學的,移送相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通過“陽光高考”平臺和學院官網向社會發布,對于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學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為準。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適用于學校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其解釋權屬于岳陽學院招生就業處。如遇上級招生政策調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為準。
第七章聯系方式
第二十九條學校招生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岳陽市南湖新區趕山西路28號
郵政編碼:414000
招生咨詢電話:0730-8890018,0730-8890019
招生咨詢郵箱:yyuzsb@qq.com
招生信息發布網址:zsw.yyu.edu.cn
監督投訴電話:0730-889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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