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理工職業技術學院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25-05-19 21:50:35網絡整理
湖南理工職業技術學院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招生工作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全稱:湖南理工職業技術學院
辦學地點:湖南省湘潭市建設路口河東大道10號
主管部門:湖南省教育廳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院校標識碼:4143013923
辦學類型:公辦
第三條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湖南理工職業技術學院。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專科畢業證書。
第四條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堅決執行招生政策規定和紀律要求,嚴格實施考試招生“陽光工程”。
第五條學校簡介:湖南理工職業技術學院是經省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設立的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院校。學校始建于1978年,坐落在偉人故里大美湘潭的中心城區,校園精巧別致,綠樹成蔭,書香四溢。學校緊緊圍繞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錨定“精、特、強”辦學策略,明確“悉心盡好一份責、精心講好一堂課、用心讀好一本書、全心育好一代人,持續打造全省產教融合樣板,聚力創建全省高水平職業院校”的發展目標,奮力闖出了一條都市區學校集約化辦學、高質量發展的內涵式特色新路。
第六條學校招生類別:普通類、職高對口類。
第二章組織管理
第七條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決定本校招生規模、政策制定等重大事項,學校招生就業處負責招生組織實施的日常工作。
第八條招生錄取期間,學校紀檢監察處對招生錄取工作進行全程監督檢查,確保規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九條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政策規定和紀律要求,學校沒有與任何社會機構及人員進行合作,沒有委托社會機構招生。凡是有社會機構和個人宣傳與我校有合作、可以通過“內部指標”方式確保考生錄取的,考生可第一時間向教育主管部門反映,遭受相關損失的可向公安機關反映。
第十條我校將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紀律,對于招生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36號)所確定的程序和規定進行處理。歡迎考生、家長及社會對我校招生工作進行監督。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學校2025年面向9個省、自治區(湖南、山東、廣東、內蒙古、江西、海南、貴州、四川、云南)招生,招生計劃以湖南省教育廳下達計劃為準。各省、自治區招生專業、計劃及有關招生要求等詳見各省、自治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編印的2025年招生計劃手冊。外省計劃如未完成,在有效時間內調回作為湖南省普通類計劃。
第四章招生專業(類)及錄取要求
第十二條學校2025年招生專業15個,學制三年。招生科類及選科要求以生源省份教育主管部門審核通過的為準,各專業最終學費標準以2025年湖南省物價主管部門審核通過的為準。
學院專業科類學制學費(元/年)計劃數
新能源學院光伏工程技術不限科類3年4600100
新能源汽車技術不限科類3年4600150
風力發電工程技術不限科類3年4600100
工程造價不限科類3年460030
電力儲能應用技術不限科類3年460070
智能制造學院工業機器人技術不限科類3年4600100
機械設計與制造不限科類3年4600150
機電一體化技術不限科類3年4600150
電氣自動化技術不限科類3年4600150
無人機應用技術不限科類3年460050
智能控制技術不限科類3年460070
管理藝術學院大數據與會計不限科類3年350040
電子商務不限科類3年350040
業財數據應用與管理不限科類3年350050
數字時尚設計不限科類3年750050
第五章錄取規則
第十三條學校認可經教育部備案的各省、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給予考生的全國性和各省、自治區政策性加分項目和分值。
第十四條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依次擇優錄取。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按生源省、自治區投檔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排序錄取;若生源省、自治區沒有明確同分排序規則,則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錄取。
第十五條如考生所填報專業志愿未能被錄取且同意專業調劑的考生,調劑錄取到未完成計劃的專業。對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且不同意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第六章附則
第十六條學校宏觀控制轉專業計劃。學校每個專業學生轉入率不高于本年級在校生人數的5%執行。具體規定按照《關于印發學生轉專業管理辦法(修訂)》(湘理職院〔2020〕57號)執行。
第十七條學校設置了獎、貸、助、勤等多渠道較完善的資助體系。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同時,學校根據有關政策、規定和程序,采取勤工助學、特困補助、資助育人等措施予以資助。學校倡導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鼓勵學生通過獲得各級各類獎、助學金完成學業。
第十八條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學校開設的數字時尚設計專業與藝術相關,就業崗位要求無色盲、色弱,建議色盲、色弱考生慎重報考。
第十九條錄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均采用考生報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或對口招生考試時所采集的信息,學生對提供的信息真實性負責。
第二十條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按照招生政策規定對新生報名資格、身心狀況、錄取手續及程序、錄取資格、優惠資格及相關證明材料等進行復查復核。對復查復核發現的問題,學校將集中研究處理,凡屬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對于弄虛作假情節嚴重或涉嫌冒名頂替上大學的,移送相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二十一條本章程通過“陽光高考”平臺和學校官網向社會發布,對于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學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為準。
第二十二條本章程適用于我校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其解釋權屬于學校招生就業處。如遇上級招生政策調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為準。
第七章聯系方式
第二十三條學校招生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湘潭市河東大道10號(建設路口)
郵政編碼:411104
招生咨詢電話:0731-585201700731-52518613(兼傳真)
招生咨詢郵箱:hnlgzy@163.com
招生信息發布網址http://www.hnlgzy.net
監督投訴電話:0731-52518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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