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師范學院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25-05-24 23:10:42網絡整理
齊魯師范學院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為保證學校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教育部及山東省有關文件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本章程適用于齊魯師范學院普通高等教育本、專科招生工作。
第二條學校招生工作貫徹執行“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
第三條學校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四條學校全稱:齊魯師范學院
第五條學校代碼:14276
第六條學校辦學層次及類型:公辦普通高等本科院校
第七條學校地址:
章丘校區:山東省濟南市章丘區文博路2號
歷下校區:山東省濟南市歷下區歷山路36號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八條齊魯師范學院設立招生工作委員會,統一領導、組織和協調全校的招生工作,決定相關重大事項。學校招生工作委員會下設招生辦公室,負責學校招生的日常工作,工作地點設在齊魯師范學院章丘校區。
第九條學校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負責對招生工作全過程監督。
第四章招生與錄取
第十條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以各省教育招生主管部門核定為準。
第十一條學校在省級招生部門的監督下,全面考核,公平、公正、擇優錄取。
第十二條外語語種:英語專業要求考生的外語應試語種為英語;其他專業考生不限制語種,但我校公共外語科目為英語(學校不對非英語語種的學生單獨開設語言課程)。
第十三條男女比例: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四條思想品德及身體健康狀況:
1.思想品德考核須合格。
2.體檢標準:按教育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對隱瞞既往病史或有其他舞弊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出將給予嚴肅處理,情節嚴重者將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第十五條錄取原則:
提檔比例: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有關規定比例提檔。錄取原則: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根據考生高考投檔成績、高考位次、藝體類專業成績、專業志愿、體檢情況,結合考生綜合素質評價等確定考生是否錄取及錄取專業。
(一)院校志愿:根據各省的志愿設置及投檔錄取原則進行錄取。未實行高考綜合改革且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執行相關省份的投檔規定,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接受投檔,第一次填報志愿的投檔考生不足時,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后續志愿考生。未實行高考綜合改革且未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優先,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的原則錄取,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檔考生不足時,再錄取后續志愿考生,以此類推。
(二)專業志愿:
1.普通類:
對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錄取規則按照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門有關文件精神執行。考生選考科目應符合我校招生專業規定的選考科目。對于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若生源地規定了位次確定原則,從其規定;若未規定位次確定原則,依次對比語文數學總成績、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等級考試選考科目單科最高成績、等級考試選考科目單科次高成績,由高到低進行錄取。
對未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專業志愿分配按照分數優先原則進行。當考生成績無法滿足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根據考生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滿;如果考生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
實行“院校+專業組”進行投檔的省份,進檔考生在其所選專業組內,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安排專業,專業間不設級差分,因不服從專業志愿調劑、不符合專業錄取條件等原因不能被錄取的考生,學校作退檔處理。
山東省公費師范生錄取原則:進檔考生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錄取專業及定向就業市。考生總成績相同時,依次對比語文數學總成績、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等級考試選考科目單科最高成績、等級考試選考科目單科次高成績,由高到低進行錄取。
山東省普通類常規批錄取原則:根據考生高考總成績和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
2.藝術類:
(1)美術類專業
山東省:使用山東省美術與設計類專業統考成績,進檔考生按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山東省公費師范生美術類專業錄取原則:進檔考生按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錄取專業及就業地市,投檔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高考文化成績(含政策加分)高者。
其他省份:使用相關省份相關專業統考成績,進檔考生按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投檔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高考文化成績(含政策加分)高者。
(2)書法類專業
山東省:使用山東省書法類統考成績。進檔考生按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3)音樂類專業
山東省本專科:使用山東省音樂類統考成績。進檔考生按投檔綜合分(含位次)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其他省份:使用相關省份相關專業(類)統考成績,進檔考生按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投檔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高考文化成績(含政策加分)高者。
(4)舞蹈類專業
使用山東省舞蹈類統考成績。進檔考生按投檔綜合分(含位次)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其他省份:使用相關省份相關專業(類)統考成績,進檔考生按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投檔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高考文化成績(含政策加分)高者。
3.體育類
體育類本專科專業:使用山東省體育專業考試成績,進檔考生按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其他省份:使用相關省份相關專業統考成績,進檔考生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專業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高考文化成績(含政策加分)高者。
第十六條錄取結果公布渠道:
考生可通過生源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查詢方式、學校官網查詢本人錄取結果。
第十七條其他要求:
我校無單科成績限制,無口語加試要求。
第五章收費退費及資助政策
第十八條學校按照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核定的收費標準及有關規定收費。退費按照國家和省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學校通過獎、貸、助、補、免等多種資助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助學貸款、“綠色通道”、獎助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助學等資助項目。資助條件和標準由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情況,按照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等5部門印發的《山東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魯財科教〔2022〕17號)以及相關的最新規定執行。
第六章資格復查及證書頒發
第二十條錄取新生要按照錄取通知書要求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的應向所在院系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后方可延期報到,對未經學校同意逾期兩周不報到的考生,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一條新生入校后,學校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弄虛作假冒名頂替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二條對達到畢業要求的畢業生,頒發齊魯師范學院學歷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相應的學士學位。
第七章其他
第二十三條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請考生及家長謹防上當。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的,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學校聯系方式:
招生咨詢電話:0531-66778290、66778289
招生監督電話:0531-66778586
學校網址:http://www.qlnu.edu.cn
通信地址:山東省濟南市章丘區文博路2號
郵政編碼:250200
第二十二條本章程由齊魯師范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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