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群島新區旅游與健康職業學院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25-05-26 15:04:16網絡整理
浙江舟山群島新區旅游與健康職業學院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稱浙江舟山群島新區旅游與健康職業學院
二、校址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區朱家尖街道學院路99號
三、層次□本科?專科
四、辦學類型
?普通高等學校□成人高等學校
?公辦高等學校□民辦高等學校□獨立學院□內地與港澳臺地區合作辦學□中外合作辦學
□高等專科學校?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五、頒發學歷證書的院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院校
名稱
浙江舟山群島新區旅游與健康職業學院
證書
種類
我校培養的專科生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浙江舟山群島新區旅游與健康職業學院高職(專科)畢業證書。
六、院校招生管理機構學校成立普通高職專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貫徹執行相關的招生政策和規則,研究確定學校招生錄取原則和具體辦法。學校招生工作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高職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學校紀委辦公室對學校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七、招生計劃分配的原則和辦法招生計劃以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八、預留計劃數及使用原則無預留計劃。
九、專業教學培養
使用的外語語種
學校外語公共課為英語。
十、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對考生的體檢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考生患有《指導意見》第一條中列出的六類疾病的,學校原則上不予錄取。其中,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不能錄取的專業:護理。色覺異常Ⅱ度(俗稱色盲)不能錄取的專業:護理。
考生應結合個人高考體檢結果合理填報志愿,錄取中因考生體檢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學校在新生入學后進行體檢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根據有關規定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十一、錄取規則
(一)按教育部要求,實行“學校負責、省教育考試院監督”的錄取體制,招生錄取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有關招生錄取工作的政策和規定。根據教育部文件精神,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級教育主管部門的規定加分投檔。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綜合評價、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
面向浙江省“統一高考”招生錄取方式:以考生符合所填報志愿的選考科目范圍為前提,根據省教育考試院專業平行志愿、分段投檔名單,按專業招生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錄取后對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專業,進行征求志愿錄取。
面向浙江省“單獨考試”招生錄取方式:根據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分類別、專業平行志愿投檔名單,按專業招生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錄取后對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專業,進行征求志愿錄取。
(二)學校錄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三)外語語種要求:不限。
十二、收費標準學費標準健康管理(中外合作)專業為20000元/學年,護理專業為7500元/學年,跨境電子商務、電子商務、大數據技術、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導游、健康管理、智慧健康養老服務與管理等專業為6000元/學年。
住宿費標準4人間為1600元/生·學年、6人間為960元/生·學年。
十三、資助政策學校建立由“獎學金、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社會資助、困難結對、困難基金”以及“綠色通道”等方式組成的全方位聯動幫困助學政策體系,確保不讓一名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十四、監督機制及舉報電話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申訴舉報電話:0580-3661642。
十五、網址及聯系電話
招生網址:http://zs.zsthc.com
電話:0580-6660000
招生微信公眾號:zsljzsb
十六、其他須知無
標簽:浙江舟山群島新區旅游與健康職業學院閱讀全文
最新高考資訊、高考政策、考前準備、志愿填報、錄取分數線等
高考時間線的全部重要節點
盡在"高考網"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