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泉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25年招生章程
2025-05-27 20:35:04網絡整理
陽泉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2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保證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西省教育廳、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有關政策和要求,結合學校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于陽泉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普通高考專科招生及對口升學招生工作。
第三條陽泉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開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四條陽泉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五條學校全稱:陽泉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第六條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專科學校
第七條辦學層次:專科
第八條辦學性質:公辦
第九條學校標識碼:4114014271
第十條頒發畢業證書的學校名稱:陽泉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第十一條辦學形式:全日制
第十二條辦學地點:山西省陽泉市平定縣上城街59號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十三條陽泉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全校的普通高考專科及對口升學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四條陽泉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十五條根據社會需求和學校現有的專業布局、教學條件、師資等辦學資源,確定專業招生計劃及規模,并報省教育廳核準。
第十六條積極響應教育部、省教育廳關于推進高職教育發展的政策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合理分配普通高考分專業、分省招生計劃,擴大區域經濟建設、社會發展急需和就業前景好的專業招生計劃,適當調減社會需求不足、畢業生就業困難的專業招生計劃。
第十七條對口招生及五年一貫制轉段計劃按照上級文件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學校招生計劃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和學校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五章錄取
第十九條招生錄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進行,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機制。
第二十條面向全國招收參加當年高考的學生,錄取分數執行有關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確定的專科錄取分數線。
第二十一條普通類專業錄取采取志愿優先的原則,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滿足考生的專業志愿。根據計劃數如考生分數未達到第一專業志愿錄取分數,看是否達到第二專業志愿錄取分數,依次類推,直至最后一個專業志愿。在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情況下,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可調劑到同一專業組內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
高考總成績相同時,依次按考生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次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
第二十二條普通高考藝術類考生參加由省級組織的專業測試,使用省級統考成績作為專業考試成績的藝術類專業,在考生高考總成績和省級統考成績均達到我省藝術類專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前提下,根據綜合成績排序,排序規則按普通類同分排序規則,依次比較,由高到底排序。
綜合成績計算公式:藝術類綜合成績=高考總成績*50%+(專業統考成績*2.5)*50%(保留兩位小數)。
第二十三條航海技術專業為專科提前批次,報考航海技術專業的考生需面試,具體要求看第二十八條。
第二十四條對口升學嚴格按照“山西省對口升學招生錄取工作實施意見”的相關規定和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劃定的專科最低錄取控制線進行錄取。對口升學藝術類專業錄取時,文化課達到省招辦規定的最低錄取控制線,按考生志愿和專業測試成績從高到低錄取。除上述專業外,其它專業達到省招辦劃定的最低錄取控制線,按考生志愿和錄取總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第二十五條我校招生的初中起點五年一貫制學生五年均在校本部學習,前三年按照中等職業教育的管理辦法進行管理,后二年納入高等教育管理范疇。學校對完成前三年中專階段學業成績合格的學生,準予學籍注冊并轉入后二年高職階段繼續學習。學生在完成后二年高職階段學業并成績合格后,由陽泉師范高等專科學校頒發普通高等院校(專科)畢業證書。
第二十六條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且符合提檔要求的情況下,按照志愿優先的先后順序進行錄取。
第二十七條我校各專業外語語種不限,只提供英語教學。
第二十八條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報考航海技術專業的考生按照《海船船員健康檢查要求》,具體要求為:(1)男生身高165cm及以上,女生身高160cm及以上;(2)無色弱、無色盲、無傳染疾病、心臟病等(具體參照《海船船員健康檢查要求》里的海船船員職業限制和禁忌證執行),其余達到體檢標準即可。
學生入學后,學校按有關規定要統一體檢和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對在高考報名體檢時弄虛作假者按規定做出相應處理。
第二十九條學生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學校應當準予畢業,并在學生離校前頒發陽泉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畢業證書。
第三十條陽泉師范高等專科學校錄取通知書簽發人為黨委副書記、校長:安道星。
第六章收費、獎學金及資助工作
第三十一條招生專業和收費標準按照省物價局、省教育廳、省財政廳《關于調整2000年高等學校學生收費標準的通知》(晉教計財[2000]30號)執行。
專業
收費標準
(每生每年)
學制備注
小學語文教育2600元3
小學英語教育3300元3
小學數學教育2600元3
現代教育技術3300元3
特殊教育2600元3
音樂教育5000元3
美術教育5000元3
體育教育3000元3
學前教育2600元3
早期教育2600元3
社區康復(兒童康復方向)4000元3非師范
攝影攝像技術5000元3非師范
大數據技術5000元3非師范
康復治療技術5000元3非師范
工藝美術品設計5000元3非師范
歌舞表演5000元3非師范
書畫藝術5000元3非師范
網絡新聞與傳播4000元3非師范
中文4000元3非師范
智慧健康養老服務與管理4000元3非師范
數字媒體技術5000元3非師范
嬰幼兒托育服務與管理4000元3非師范
航海技術5000元3非師范
第三十二條住宿條件及收費標準按照省物價局、省教育廳、省財政廳《關于規范高等學校和中等專業學校公寓收費的通知》(晉價費字[2002]250號)執行。學校住宿標準400元--800元,由學校統一安排。
第三十三條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8000元/學年,勵志獎學金5000元/學年;國家助學金特困生每年補助最高4000元;學校給學生提供各種校內外勤工助學崗位,多渠道籌集資金,幫助貧困家庭學生學習。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四條學校招生聯系咨詢方式:
聯系電話:0353-61600716166071
傳真:0353-6160071
通訊地址:山西省陽泉市平定縣上城街59號陽泉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招生就業處
郵編:045200
網址:http://www.sxyqsz.cn
電子郵箱:pdsf_wxh@163.com
第三十五條本章程由陽泉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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