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工業大學人文信息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2025-05-28 15:51:58網絡整理
長春工業大學人文信息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學校2025年招生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于學校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層次招生工作。
第三條學校全稱:長春工業大學人文信息學院
辦學類型:獨立學院
辦學性質:民辦
層次:本科
第四條長春工業大學人文信息學院凈月南校區:吉林省長春市長春凈月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永興街道錦竹社區福祉大路1016號;
長春工業大學人文信息學院凈月北校區:吉林省長春市長春凈月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福祉街道潭西社區福祉大路1299號。
第二章收費標準
第五條學費收取標準
本科專業:
電子商務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跨境電子商務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市場營銷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工商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物流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人力資源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會計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財務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工程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工程造價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供應鏈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制藥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土木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智能建造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機械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智能制造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車輛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新能源汽車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智能車輛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生物制藥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法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金融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自動化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軌道交通信號與控制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機器人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軟件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電子信息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人工智能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英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商務英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日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視覺傳達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環境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數字媒體藝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第三章學歷證書頒發
第六條學生完成培養方案要求的教學內容,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本科畢業生由長春工業大學人文信息學院頒發國家規定的本科畢業證書。
第四章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及有關程序
第七條高校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內容
高校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勤工助學和“綠色通道”等內容。
此外,我校校內資助還設立有學校成才獎學金、單項獎學金、臨時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
第八條學校學生資助政策申請程序
入學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向戶籍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機構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入學后,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向學校提出申請,學校學生資助部門根據學生具體情況開展困難認定,采取相應措施給予資助。
第五章錄取說明
第九條專業培養對外語的要求
英語專業、商務英語專業只招英語考生;其他專業不限制考生應試外語語種,學校具備英語、日語公共外語教學條件,非英語、日語語種考生入學后須選擇其中一門進行課程學習。
第十條思想品德考核要求
以生源省份考核結果為準。
第十一條批準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二條經批準的身體及健康狀況要求
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一、患有下列疾病者,學校不予錄取
1、嚴重心臟病(先天性心臟病經手術治愈,或房室間隔缺損分流量少,動脈導管未閉返流血量少,經二級以上醫院專科檢查確定無需手術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壓病。
2、重癥支氣管擴張、哮喘,惡性腫瘤、慢性腎炎、尿毒癥。
3、嚴重的血液、內分泌及代謝系統疾病、風濕性疾病。
4、重癥或難治性癲癇或其他神經系統疾病;嚴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攜帶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結核病除下列情況外可以不予錄取。
(1)原發型肺結核、浸潤性肺結核已硬結穩定;結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遺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結核(腎結核、骨結核、腹膜結核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結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復發,經二級以上醫院(或結核病防治所)專科檢查無變化者;
(3)淋巴腺結核已臨床治愈無癥狀者。
二、患有下列疾病者,有關專業不予錄取
1、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不能錄取的專業:制藥工程、生物制藥;
2、色覺異常Ⅱ度(俗稱色盲)不能錄取的專業,除同輕度色覺異常外,還包括: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數字媒體藝術;
3、不能準確識別紅、黃、綠、藍、紫各種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導線、按鍵、信號燈、幾何圖形者不能錄取的專業;除同輕度色覺異常、色覺異常Ⅱ度兩類列出專業外,還包括:工程造價、工程管理、工商管理、人力資源管理、會計學、財務管理、市場營銷、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第十三條錄取規則
1.嚴格執行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政策。
2.開設的所有專業均無單科成績限制。
3.投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控制在105%以內,最終比例視各省生源情況而定。如生源省份投檔比例有特殊規定,按生源省份投檔比例規定執行。
4.對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檔的考生,按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考試機構的規定執行,在專業錄取時按投檔分數進行排序,優先錄取實考分數高的考生。
5.專業錄取:對于進檔的考生,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擇優錄取,錄取時各專業之間無分數級差要求。會計學、財務管理、法學專業按照招生計劃,滿額為止。如考生所報專業志愿未能錄取時,服從專業調劑者,將其調劑到未錄滿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作退檔處理。
高考改革省份考生的錄取政策按照各高考改革省份的要求執行。
6.藝術類錄取原則: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必須參加所在省藝術類專業統考并取得合格證書,同時文化課成績達到所在省藝術類本科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根據考生所在省確定的錄取原則,錄取時按綜合分從高到低依次錄取。
7.優先級別:考生投檔分數相同時,普通類考生按科目順序及分數由高到低排序錄取。科目順序為:數學、語文、外語、綜合成績或單科最高成績的選考科目、單科次高成績的選考科目,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藝術類考生先比較專業課成績;若專業課成績相同,則比較文化課成績;若文化課成績相同,則按文化課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科目順序為數學、語文、外語,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8.凡填報本校志愿的進檔考生,按規定錄取后一律不換錄、不退檔。
第十四條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http://www.ccutchi.edu.cn
通訊地址:吉林省長春市凈月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福祉大路1016號
聯系電話:0431-82684666
第十五條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執行,此章程由長春工業大學人文信息學院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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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學校2025年招生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于學校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層次招生工作。
第三條學校全稱:長春工業大學人文信息學院
辦學類型:獨立學院
辦學性質:民辦
層次:本科
第四條長春工業大學人文信息學院凈月南校區:吉林省長春市長春凈月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永興街道錦竹社區福祉大路1016號;
長春工業大學人文信息學院凈月北校區:吉林省長春市長春凈月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福祉街道潭西社區福祉大路1299號。
第二章收費標準
第五條學費收取標準
本科專業:
電子商務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跨境電子商務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市場營銷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工商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物流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人力資源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會計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財務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工程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工程造價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供應鏈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制藥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土木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智能建造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機械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智能制造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車輛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新能源汽車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智能車輛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生物制藥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法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金融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自動化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軌道交通信號與控制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機器人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軟件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電子信息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人工智能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英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商務英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日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視覺傳達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環境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數字媒體藝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第三章學歷證書頒發
第六條學生完成培養方案要求的教學內容,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本科畢業生由長春工業大學人文信息學院頒發國家規定的本科畢業證書。
第四章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及有關程序
第七條高校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內容
高校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勤工助學和“綠色通道”等內容。
此外,我校校內資助還設立有學校成才獎學金、單項獎學金、臨時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
第八條學校學生資助政策申請程序
入學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向戶籍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機構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入學后,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向學校提出申請,學校學生資助部門根據學生具體情況開展困難認定,采取相應措施給予資助。
第五章錄取說明
第九條專業培養對外語的要求
英語專業、商務英語專業只招英語考生;其他專業不限制考生應試外語語種,學校具備英語、日語公共外語教學條件,非英語、日語語種考生入學后須選擇其中一門進行課程學習。
第十條思想品德考核要求
以生源省份考核結果為準。
第十一條批準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二條經批準的身體及健康狀況要求
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一、患有下列疾病者,學校不予錄取
1、嚴重心臟病(先天性心臟病經手術治愈,或房室間隔缺損分流量少,動脈導管未閉返流血量少,經二級以上醫院專科檢查確定無需手術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壓病。
2、重癥支氣管擴張、哮喘,惡性腫瘤、慢性腎炎、尿毒癥。
3、嚴重的血液、內分泌及代謝系統疾病、風濕性疾病。
4、重癥或難治性癲癇或其他神經系統疾病;嚴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攜帶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結核病除下列情況外可以不予錄取。
(1)原發型肺結核、浸潤性肺結核已硬結穩定;結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遺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結核(腎結核、骨結核、腹膜結核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結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復發,經二級以上醫院(或結核病防治所)專科檢查無變化者;
(3)淋巴腺結核已臨床治愈無癥狀者。
二、患有下列疾病者,有關專業不予錄取
1、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不能錄取的專業:制藥工程、生物制藥;
2、色覺異常Ⅱ度(俗稱色盲)不能錄取的專業,除同輕度色覺異常外,還包括: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數字媒體藝術;
3、不能準確識別紅、黃、綠、藍、紫各種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導線、按鍵、信號燈、幾何圖形者不能錄取的專業;除同輕度色覺異常、色覺異常Ⅱ度兩類列出專業外,還包括:工程造價、工程管理、工商管理、人力資源管理、會計學、財務管理、市場營銷、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第十三條錄取規則
1.嚴格執行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政策。
2.開設的所有專業均無單科成績限制。
3.投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控制在105%以內,最終比例視各省生源情況而定。如生源省份投檔比例有特殊規定,按生源省份投檔比例規定執行。
4.對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檔的考生,按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考試機構的規定執行,在專業錄取時按投檔分數進行排序,優先錄取實考分數高的考生。
5.專業錄取:對于進檔的考生,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擇優錄取,錄取時各專業之間無分數級差要求。會計學、財務管理、法學專業按照招生計劃,滿額為止。如考生所報專業志愿未能錄取時,服從專業調劑者,將其調劑到未錄滿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作退檔處理。
高考改革省份考生的錄取政策按照各高考改革省份的要求執行。
6.藝術類錄取原則: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必須參加所在省藝術類專業統考并取得合格證書,同時文化課成績達到所在省藝術類本科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根據考生所在省確定的錄取原則,錄取時按綜合分從高到低依次錄取。
7.優先級別:考生投檔分數相同時,普通類考生按科目順序及分數由高到低排序錄取。科目順序為:數學、語文、外語、綜合成績或單科最高成績的選考科目、單科次高成績的選考科目,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藝術類考生先比較專業課成績;若專業課成績相同,則比較文化課成績;若文化課成績相同,則按文化課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科目順序為數學、語文、外語,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8.凡填報本校志愿的進檔考生,按規定錄取后一律不換錄、不退檔。
第十四條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http://www.ccutchi.edu.cn
通訊地址:吉林省長春市凈月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福祉大路1016號
聯系電話:0431-82684666
第十五條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執行,此章程由長春工業大學人文信息學院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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