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廣西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實施細則:附則
2025-05-31 20:40:32廣西招生考試院
十三、附則
74.部分高校單獨考試錄取、強基計劃招生的院校和軍事院校、公安院校、藝術院校(專業)、體育院校(專業)、少數民族預科班、民族班招生,以及高校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臺灣省學生、保送生、高水平運動員等特殊類型招生的辦法,按教育部和我區有關規定執行。
我區高考的考務工作,按照教育部和我區有關考務管理規定執行。
75.現役軍人報考高校,按中央軍委有關部門的規定辦理。
76.各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和高校主管部門,可依據本細則制訂補充辦法或實施細則。
77.本細則由自治區教育廳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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