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寧能源職業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2025-06-03 14:56:43網絡整理
遂寧能源職業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關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招生考試委員會關于2025年招生工作的有關文件精神,并結合遂寧能源職業學院招生錄取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學校全稱:遂寧能源職業學院
第二條辦學性質:民辦非營利性
第三條辦學層次:專科(高職)
第四條辦學形式:全日制
第五條辦學地址:四川省遂寧市船山區科創西路9號
第六條舉辦方及主管部門:學校舉辦方為四川能投教育投資有限公司,主管部門為四川省教育廳。
第七條招生對象:已參加當年高考統一報名并取得報名號的普高、職高(含中專、職高、技工校)考生。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八條學校設立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其具體職責是:
1.確定學校招生規模;
2.制定學校招生錄取原則和工作細則;
3.決定學校招生計劃分配;
4.討論決定招生錄取重大事宜。
第九條學校招生就業處是招生錄取工作職能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1.宣傳學校的辦學理念、辦學特色、教育思想、辦學條件、專業設置等;
2.確定招生規模和招生計劃分配;
3.組織招生工作改革的調查與研究;
4.負責生源基地規劃和建設;
5.組織實施招生錄取工作。
第三章招生計劃分配原則和辦法
第十條招生就業處提出各專業招生計劃建議方案,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議,并報四川省教育廳批準后執行。
第十一條學校跨省招生計劃以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需求情況為主要依據。報四川省教育廳同意、教育部批準后執行。
第十二條學校各省招生計劃以當地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同時在學校招生信息網與《遂寧能源職業學院2025年報考指南》上發布。
第四章錄取工作
第十三條嚴格執行教育部以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政策、原則與規定,實施“陽光工程”,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招生錄取,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
第十四條學校嚴格執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各項“加分投檔”政策,并以投檔成績作為是否錄取和專業安排的主要依據。
第十五條學校不限制考生應試外語語種,但考生進校后均以英語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
第十六條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學校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
第十七條對報考我校的往屆生和應屆生一視同仁,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八條錄取原則:
1.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學校錄取將遵循平行志愿投檔原則,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未完成的計劃將征集志愿。實行順序志愿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學校錄取將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錄取未滿額的情況下,可錄取非第一志愿報考遂寧能源職業學院考生。
2.進檔考生的專業錄取原則: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將進檔考生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各專業之間不設級差;當考生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調劑到還未滿額的其他專業;若考生不服從專業調劑,學校將做退檔處理。
3.學校無預留計劃。
4.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高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檔批次,高校根據模擬投檔情況在正式投檔前完成計劃調整,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并確保符合錄取規則的調檔考生能夠錄取。
第十九條凡被我校錄取的考生,進校后按照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調換專業,學費按調換后專業學費標準執行,不額外收取任何費用。
第二十條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3個月內對學生進行健康和考試成績的全面復查。經復查確認為不合格者,視不同情況分別依照遂寧能源職業學院學生學籍管理辦法處理。
第五章招生錄取工作人員組成
第二十一條學校抽調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招生政策和法規、政治思想素質好、業務能力強的專業教師或干部參加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并未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其他個人參與招生工作。
第二十二條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人員均須參加學校組織的招生政策、法規和技術培訓,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考核合格上崗。
第六章畢業與就業
第二十三條學生在規定的修學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所規定的課程和實踐教學環節,并通過考核,成績合格者,即可獲得教育部電子注冊的遂寧能源職業學院專科(高職)畢業證書。
第七章收費標準
第二十四條學生的學費和住宿費標準嚴格按照省發改委、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市場監管局有關政策執行。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按照規定的項目,堅持學生自愿、不得營利的原則收取。
第八章獎、貸、助學金制度
第二十五條學校按照教育部相關政策,實行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等相關資助及獎勵政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根據國家政策,向當地教育部門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同時學校對家庭困難、學習刻苦的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崗位等。
第九章招生咨詢及錄取信息查詢
第二十六條我校招生及錄取信息可以通過以下途徑查詢或咨詢:
1.遂寧能源職業學院招生信息網《錄取查詢》欄目中公布錄取結果。
2.遂寧能源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處,咨詢電話為:0825-22136660825-2215666
第十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由遂寧能源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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