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學院2025年本科招生章程
2025-06-03 15:01:29網絡整理
蚌埠學院2025年本科招生章程
一、學校全稱:蚌埠學院
二、辦學層次:本科
三、辦學類型:公辦普通本科高校
四、辦學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曹山路1866號
五、錄取規則及要求
(一)錄取規則
錄取工作依據教育部最新頒布的《教育部關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25〕1號)及各省(區、市)招生委員會有關政策及規定實施。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二)錄取要求
1.錄取時,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將進檔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依次錄取,即第一專業志愿無法滿足的,依次錄取進第二、第三等專業志愿。如投檔成績相同時,按各省(區、市)確定的平行志愿投檔同分排序規則進行排序錄取。若考生分數未達到填報的所有專業錄取分數,在專業服從調劑的情況下,學校根據考試成績將其調劑到專業志愿投檔數不足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或未能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2.我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生部門公布為準。
3.藝術類專業成績使用生源所在省(區、市)的專業統考成績,按生源所在省(區、市)的藝術類招生規定執行。
4.英語專業只招收統考外語語種為英語的考生;報考其他專業無外語語種限制,但考生入學后一般以英語安排外語課程教學。
5.錄取時,無男女比例限制。
6.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生源地省(區、市)招生部門規定執行。
7.歷屆生的錄取按照各省(區、市)招生部門有關規定辦理,和應屆生一視同仁。
8.體檢要求,執行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其有關補充規定。
9.新生報到入學后,學校將依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統一組織實施新生復查。復查不合格者,根據國家相關規定處理;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10.為激勵廣大同學勤奮學習,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學校積極開辟綠色通道,采取了國家獎助學金、安徽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校內助學金、學校獎學金、勤工助學、臨時困難補助等多渠道、多元化的資助辦法。
六、頒發證書
學校全稱為蚌埠學院,學歷證書種類為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種類為學士學位證書。
七、收費項目及標準
按照皖發改價費〔2021〕348號等文件有關規定標準執行。收費標準如有變更,以安徽省學費審定部門核準的最新收費標準執行。
八、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552-3177008,0552-3177533
九、本章程由蚌埠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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