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寧職業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2025-06-03 20:39:14網絡整理
遂寧職業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為規范招生工作,確保學院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院概況
第三條學院全稱:遂寧職業學院
第四條院校識別碼:4151014836
第五條學院地址:四川省遂寧市船山區空港大道30號
第六條學院性質:民辦高職院校,辦學屬性為非營利性
第七條學院類型:全日制普通高職院校,專科層次
第八條學制:三年
第九條主管部門:四川省教育廳
第三章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十條學院成立由院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學校招生委員會,負責研究制定學院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規定,研究并決定錄取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第十一條招生辦公室為學校招生委員會的執行機構,在招生方面的主要職責是: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規章制度,以及主管部門和有關省級招生考試部門的補充規定或實施細則;制訂并向社會公布學院招生章程;全面系統、實事求是地宣傳學院的辦學理念、教育思想、辦學條件、專業特色和學生管理等方面的情況;根據學院發展規劃同有關部門制定招生分專業計劃,負責制定分省生源計劃;組織和落實新生錄取工作;組織招生工作改革的調查和科學研究。
第十二條學院設立由學院領導和紀檢監察部門組成的招生監督小組,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在錄取期間成立信訪組,安排專人負責考生的信訪、申訴、投訴處理工作。
第四章錄取原則
第十三條招生錄取嚴格遵守教育部、省級招生管理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第十四條學校進檔考生在安排錄取專業時采取“分數優先”的原則,不設專業級差,根據考生成績和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若投檔成績相同時,按各省(區、市)確定的同分排序細則進行排序錄取。當考生所報專業志愿都不能滿足時,服從專業調劑的,將調錄到其他未錄滿額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將予以退檔。
第十五條在高考綜合改革。ㄖ陛犑、自治區)的錄取辦法,我院按照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管理部門公布的選考科目和錄取辦法執行。
第十六條嚴格執行國家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加、降分政策,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檔分作為錄取和安排專業的成績依據。
第十七條學院對報考我院的往屆生和應屆生一視同仁,無男女比列限制。
第十八條在錄取過程中,將依照各。ㄗ灾螀^、直轄市)招生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招生計劃。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高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批次,高校根據模擬投檔情況在正式投檔前完成計劃調整,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并確保符合錄取規則的調檔考生能夠錄取。
第十九條我院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符合所報專業要求、成績達到錄取標準的,正常錄取。
第二十條我院不限制考生應試外語語種,但考生進校后均以英語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非英語語種的考生須慎重填報志愿。
第二十一條學校無預留計劃。
第五章收費標準
第二十二條學生的學費和住宿費標準嚴格按照省發展改革委、教育廳、財政廳、省市場監管局有關政策執行。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按照規定的項目,堅持學生自愿、不得營利的原則收取。
第六章資助政策
第二十三條學院按國家政策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和學院獎學金等各類獎助學金,針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學院還提供一定的勤工助學崗位。
第七章畢業證
第二十四條學習期滿、考試合格者,頒發教育部電子注冊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
第八章招生工作咨詢、監督電話
第二十五條監督電話:0825-6188111
第二十六條招生咨詢電話:0825-6188999,0825-6199888
第二十七條學院官方網站:www.suiningc.edu.cn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學院以往的有關招生工作要求與本章程相沖突的,以本章程為準;如本章程與國家(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有關政策存在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部門的政策為準。
第二十九條本章程由學校招生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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