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西藏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規定:考生檔案
2025-06-03 21:05:34西藏教育考試院
三、考生檔案
8.考生檔案分為電子檔案和紙介質檔案,是高校錄取新生的主要依據。考生電子檔案內容主要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鑒定或評語、高中學業水平(合格考)成績和反映學生綜合素質的材料、體檢信息、志愿信息、高考成績信息、考生參加高校招生及有關考試的誠信記錄(主要指高校招生考試、高中學業水平考試過程中違規的簡要事實、處理結果)等內容。考生電子檔案數據要確保真實準確、圖像規范,且與考生報名登記表、體檢表等紙介質材料內容一致。
9.紙介質檔案的具體辦法按教育部和自治區教育廳有關規定執行,檔案內容按照《西藏自治區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高考考生檔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藏招委辦〔2020〕22號)規定執行。各地(市)教育考試機構要完善信息采集、確認、比對校驗等辦法,建立健全相應的管理制度,確保考生相關信息的完整、準確、安全。切實加強考生電子檔案管理,電子檔案庫一經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10.各地(市)教育考試機構須會同相關部門對考生檔案中獎勵、照顧錄取等材料進行初步審查,將初審合格名單匯總上報自治區教育考試院審批。資格審查和信息采集工作須在5月底前完成。考生紙介質檔案(不含人事檔案)由各地(市)教育考試機構負責建檔、管理,建檔工作須在5月底前完成。
11.被錄取的考生,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錄取通知書及準考證到各地(市)教育考試機構(或就讀學校)領取紙介質檔案。新生報到時,須攜帶錄取通知書和紙介質檔案并按高校規定時間及要求辦理入學相關手續。
12.因檔案缺失或檔案材料達不到規定要求影響錄取的,后果考生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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