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實施規定:高考報名
2025-06-04 17:21:20四川省教育考試院
一、高考報名
(一)普通高考考生報名條件
1.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申請報名: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
(3)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
2.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錄取并保留入學資格的學生;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
(3)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并違規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包括全國統考、省級統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以下簡稱高考)的應屆畢業生;
(4)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高考處理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5)因觸犯刑法受到刑事處罰、尚在處罰期內的。其中,未成年人按相關法律規定執行。
(二)普通高校招收中職畢業生招生(以下簡稱對口招生)考試考生報名條件
報名參加對口招生考試的考生須是中等職業學校(含普通中專、職業高中、職業中專、成人中專、中師校和技工學校)的畢業生,其余報考條件同普通高考。
對口招生考試的考試科目、考試時間、志愿設置、志愿填報、錄取原則和辦法、保送、免試等有關規定按照《四川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收中職畢業生實施規定》執行。
(三)原“少數民族語言授課為主”招生考試(以下簡稱“民族語言授課為主”)考生報名條件
“民族語言授課為主”報考對象為具有阿壩州、甘孜州、涼山州戶籍和“民族語言授課為主”普通高中正式學籍的2025年畢業生。其中,“民族語言授課為主”藏文考生為甘孜州、阿壩州2025年用藏語授課的高中畢業生;“民族語言授課為主”彝文考生為涼山州2025年用彝語授課的高中畢業生。
(四)原“加授少數民族語文”招生考試(以下簡稱“加授民族語文”)考生報名條件
“加授民族語文”的藏文專業只招收具有阿壩州、甘孜州、涼山州和平武縣、北川縣、石棉縣、漢源縣、寶興縣戶籍的藏族考生;“加授民族語文”的彝文專業只招收具有涼山州、甘孜州、攀枝花市、樂山市和雅安市戶籍的彝族考生。
高考報名后至開考前,如發現在我省參加高考報名的考生中有上述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情況,由省教育考試院按程序取消其高考報名資格。
(五)報名辦法
我省高考報名辦法和工作安排按照《關于做好我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4〕42號)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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