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應用技術職業學院2025年普招招生章程
2025-06-04 18:05:49網絡整理
河南應用技術職業學院2025年普招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普通高招招生工作,保證招生工作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維護學校和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于河南應用技術職業學院2025年普通高招(專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三條學校全稱:河南應用技術職業學院
第四條學校校址:學校現有鄭州校區和開封校區,鄭州校區地址:鄭州市中原區鄭上路548號;開封校區地址:開封市職教園區東京大道與第九大街交會處(南院)、開封市職教園區復興大道與第七大街交會處(北院)。
第五條辦學層次:專科,辦學性質:公辦,辦學類型:全日制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第六條學校簡介:河南應用技術職業學院是經教育部批準成立、直屬于河南省教育廳的一所全日制公辦綜合類普通高等職業學校。現設有生物與化工、裝備制造、電子與信息、財經商貿、土木建筑、食品藥品與糧食、醫藥衛生等10個高職專科專業大類。學校是河南省骨干高職院校、河南省品牌示范院校、河南省“雙高校”首批立項建設單位、河南省文明校園標兵單位,并榮獲河南省職業教育先進單位、河南省普通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工作先進集體等榮譽稱號。
第三章領導機構與監督機制
第七條為了加強對普通高招招生工作的領導,學校成立河南應用技術職業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招生錄取工作,貫徹落實上級有關政策,研究制定學校招生方案,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確保招生錄取工作順利進行。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學校校長任組長、主管招生副校長任副組長,成員由學校相關部門負責人及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人等組成。學校招生處是學校組織和具體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招生錄取工作。學校成立由監察處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監督小組,對招生錄取工作實施全程監督,確保招生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八條招生對象
已取得各省(區、市)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資格的各類考生。
第九條招生計劃
學校根據河南省教育廳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充分結合實際辦學條件并參考近年來招生計劃實施情況,統籌考慮生源結構、質量及就業需求等因素,合理編制專業招生計劃。具體招生專業見附表,分專業招生計劃經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核準后,我校將及時在學校官網予以公布。
第五章錄取規則
第十條我校招生錄取工作在相關各省(區、市)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進行,執行教育部“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規定,全面貫徹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實施“陽光工程”,按照招生相關各省(區、市)規定的錄取批次,全部進行網上錄取。
第十一條我校所有招生專業在高考綜合改革省(區、市)招生錄取中均不做選考科目要求。
第十二條進檔考生專業錄取安排辦法:學校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錄取原則,對進檔考生按照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根據考生的專業志愿順序在學校專業招生計劃內分配錄取專業。若考生所有專業志愿均無法滿足時,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其調劑錄取到招生計劃未滿額的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對其作退檔處理。
第十三條我校遵照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投檔規則,以高考投檔成績為依據進行錄取。普通類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依次按照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從高到低的排序擇優錄取。
第十四條學校承認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根據教育部相關政策給予考生的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和所增加分值的有關規定。
第十五條藝術類專業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試院對我省藝術專科批設定的統一投檔規則,投檔排序成績計算辦法為:考生文化課成績×50%+考生專業省統考成績/300×750×50%,計算公式為:高考文化課成績×0.5+專業省統考成績×1.25,綜合分保留兩位小數點后仍相同的,依次按照語文成績、數學成績排序。
第十六條各專業教學使用外語語種為英語,錄取時外語語種不限。
第十七條各專業錄取的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照教育部等部門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六章收費標準
第十八條學校各專業學費及住宿費收費標準。
(一)專業學費標準:護理、藥學5280元/生·年;助產、健康管理、老年保健與管理、康復治療技術、嬰幼兒托育服務與管理、中藥學、中藥制藥4800元/生·年;計算機應用技術、機電一體化技術專業4620元/生·年;大數據與會計(中外合作辦學)12000元/生·年,計算機應用技術(中外合作辦學)13000元/生·年;其余專業中理工類專業4200元/生·年、文史類專業3700元/生·年、藝術類專業6000元/生·年。
(二)住宿費標準:4人間1000元/生·年,5~6人間700元/生·年,7~8人間400元/生·年。
第七章資助政策
第十九條我校建立有完善的資助政策體系,以國家獎助學金、學校獎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為主,以綠色通道、勤工助學、減免學費、臨時困難補助等方式為輔,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1.學生可申請享受國家獎學金(10000元/生·年)、國家勵志獎學金(6000元/生·年)、國家助學金(一等4500元/生·年、二等3700元/生·年、三等2900元/生·年)。
2.學生可申請學校獎助學金及企業獎學金,學校獎學金200~1000元/生·年,學校助學金500~1000元/生·年,企業獎學金1000~2000元/生·年。
3.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入學后可向學校申請高校國家助學貸款,也可在入學前到生源所在地縣(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請助學貸款20000元。
4.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除上述資助方式外,學校采取勤工助學、減免學費、臨時困難補助等方式進一步予以資助。根據國家相關政策精神,針對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開辟“綠色通道”,簡化報到程序,保障這部分學生順利報到入學。
5.服兵役國家教育專項資助:自主擇業的退役士兵及在校入伍的退役復學學生可申請學費減免,減免標準按所學專業的收費標準執行,最高為20000元/生·年;學生在校或畢業后應征入伍,可申請學費補償或助學貸款代償,最高為20000元/生·年。
6.上述獎助學金、勤工儉學、減免學費、臨時困難補助等均需由學生提出申請,經逐級評定或認定、公示、確定等程序,具體按學校有關制度規定執行。國家助學貸款按規定程序審批。
第八章學歷證書
第二十條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河南應用技術職業學院。
第二十一條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專科畢業證書。
第九章辦學地點
第二十二條學校辦學地點分別位于鄭州校區和開封校區(校址見前述)。各專業辦學地點(校區)如下:
鄭州校區:應用化工技術、精細化工技術、分析檢驗技術、化妝品經營與管理、食品檢驗檢測技術、化工智能制造技術、機電一體化技術、工業過程自動化技術、工業機器人技術、無人機應用技術、物聯網應用技術、數字化設計與制造技術、計算機應用技術、計算機網絡技術、動漫制作技術、大數據技術、人工智能技術應用、現代移動通信技術、視覺傳達設計、護理、助產、老年保健與管理、康復治療技術、嬰幼兒托育服務與管理。
開封校區:藥品生產技術、藥物制劑技術、中藥制藥、化學制藥技術、生物制藥技術、中藥學、藥學、藥品經營與管理、健康管理、新能源汽車技術、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建筑工程技術(結構鑒定與加固技術)、工程造價、建設工程管理、建筑室內設計、風景園林設計、智能建造技術、市場營銷、電子商務、跨境電子商務、現代物流管理、網絡營銷與直播電商、大數據與財務管理、金融科技應用、金融服務與管理、大數據與會計、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高星級酒店方向)、大數據與會計(中外合作辦學)、計算機應用技術(中外合作辦學)。
說明:學校會根據新校區建設進度和教學組織需要在兩校區適當調整部分專業辦學地點。
第十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新生入學資格復查
新生入學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廳的統一部署對新生資格進行復查。對存在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的考生,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四條我校沒有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望考生和家長不要輕信預錄取、承諾錄取和提前收取學費等非法招生詐騙行為,任何自稱與我校合作承諾包錄取的行為,均與我校無關。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為依據。我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沖突,以本章程內容要求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六條招生咨詢與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371-67842026 67842135 67842209
學校網址:www.hati.edu.cn
招生咨詢QQ群:561206968606150157
監督電話:0371-67674258(學校紀委、監察處)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由學校招生處負責解釋。
標簽:河南應用技術職業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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