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濟大學2025年上海市綜評招生簡章
2025-06-06 18:36:34網絡整理
一、選拔對象
綜合素質優秀、品學兼優、身體健康并具備上海市2025年秋季高考報名資格的考生。
二、招生專業及計劃
我校2025年綜合評價批次招生專業(類)院校專業組參考目錄和選考科目要求等詳見報名平臺。具體計劃以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
三、報名方式
考生在2025年5月14日至5月30日期間,登錄教育部陽光高考“高校特殊類型招生信息服務平臺”(網址https://bm.chsi.com.cn/),選擇“綜合評價”項目進行注冊、報名,按報名平臺要求填寫信息并確認提交后打印《同濟大學2025年綜合評價申請表》,考生在申請表上簽字并加蓋就讀中學公章后掃描上傳報名平臺。論文和專利不得作為申報材料上傳,初中及初中以前的材料不必提供。
本次報名無需郵寄報名材料,考生請確保上傳的各項報名材料清晰可讀,上傳的申請表編號必須與報名平臺中保持一致。如因上傳報名材料不完整、不清晰而影響材料審核,責任由考生自負。
報名平臺中的志愿狀態為“待審核”表示考生完成報名流程,逾期未完成報名或未按要求上傳相關材料者視為無效報名。
四、選拔程序
1. 學校初審
對于按要求完成報名并提交有效報名材料的考生,我校將組織初審,審核結果預計于2025年6月3日在報名平臺中公布。
2. 志愿填報
高考出分以后,初審通過且高考成績(含政策性加分)達到上海市2025年特殊類型招生控制分數線的考生須在上海市教育考試院規定的時間內,在高考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批次填報同濟大學相應專業組志愿(具體填報時間、填報方式以上海市教育考試院規定為準)。
3. 學校測試
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將在我校初審通過考生名單的基礎上,依據考生高考成績、綜合評價批次志愿填報情況,按院校專業組招生計劃數的1.5倍(末位同分全投)確定入圍校測考生名單。
校測時間暫定7月6日-7日,形式為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安排將在報名平臺中通知。考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將作為校測的重要參考依據。
如考生不參加校測,校測成績以零分計入綜合成績。
4. 錄取辦法
學校將分專業組依據考生專業志愿填報情況,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擬錄取。專業錄取時采取分數優先原則,不設專業級差。
綜合成績由高考成績(占85%)、校測成績(占15%)組成:綜合成績=高考成績÷660×850+校測成績(校測成績滿分為150分)。
綜合成績相同情況下,依次以高考成績、數學、語文、外語高考成績排序錄取。
預錄取名單經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審核,并按教育部有關規定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予以正式錄取。
五、監督機制
1. 為確保綜合評價錄取工作公平、公開和公正,綜合評價錄取工作接受學校招生工作監督小組的嚴格監督,同時接受社會監督,學校紀檢監察機構監督郵箱:jcc@tongji.edu.cn。
2. 學校測試過程全程錄像,專家名單和考生測試順序由抽簽隨機確定。
3. 初審通過考生名單、入圍校測考生名單、錄取考生名單等信息,按教育部相關規定進行公示。
六、其他
1. 上海市統一向我校提供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及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
2. 考生申請材料必須清晰、真實、完整(所提供的聯系方式必須有效、暢通)。考生須承諾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觀、真實。如有虛假內容,我校將取消考生2025年綜合評價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上海市教育考試院,由其依照相關規定取消考生2025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視情節輕重暫停其1-3年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空缺名額不遞補。
3. 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針對我校招生專業,要求詳見《同濟大學2025年本科招生章程》。
4. 我校綜合評價錄取過程不收取任何費用。
5. 我校未委托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特殊類型考試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活動。
6. 如遇不可抗力等因素,學校測試工作有所調整,屆時另行通知。
7. 本簡章由同濟大學本科生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七、聯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號瑞安樓101A室
郵編:200092
電話:(021)65982643
傳真:(021)65981513
同濟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bkzs.tongji.edu.cn
同濟大學主頁:http://www.tongji.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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