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亞護理職業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2025-06-11 18:42:35本站原創
三亞護理職業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二條學校全稱:三亞護理職業學院;院校代碼:4146014893
第三條學校地址:海南省三亞市育才生態區育才鎮立新路18號,學校地處中國(海南)自由貿易港,坐落在素有“鹿城”之稱的國內外知名的熱帶濱海旅游城市——三亞市。
第四條辦學層次:高職(專科);學習形式:全日制。
第五條辦學類型:普通高校;辦學性質:經教育部備案的民辦非營利性高等職業院校。
第六條學校辦學定位。
學校服務面向定位:立足三亞、服務海南,面向全國、輻射全球,面向醫藥衛生行業和健康產業技術技能崗位。
學校發展目標定位:建設具有鮮明中國特色、現代職業教育特征、護理教育特點的高水平、國際化高等職業學校。
學校專業發展定位:以醫藥衛生大類特別是護理專業為主體,兼顧食品藥品與糧食、教育與體育、電子與信息、公共管理與服務等大類中與醫藥衛生行業和健康產業相關專業,形成辦學優勢和品牌專業。堅持專業設置隨社會發展動態調整機制,適時調整原設專業的內涵及服務方向,開設適應市場需求的其他相關專業。
人才培養目標定位: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具有專業精神、職業精神、工匠精神和較強的職業能力,適應醫藥衛生行業和健康產業管理、服務一線崗位需求的高技能型人才。
第三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七條學校成立招生領導小組和招生工作小組,招生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和生源省(含自治區、直轄市,下同)的有關招生政策,對學校招生工作進行宏觀管理,負責招生工作的總體規劃和部署,指導招生工作開展,對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作出決策。招生工作小組在招生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開展工作,負責落實、協調相關的招生工作,研究各院系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落實招生宣傳任務。
第八條學校招生辦公室為學校招生工作小組的執行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根據學校的招生管理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處理招生工作中日常事務。
第九條學校設立招生監督小組,對招生工作全過程實施監督。在錄取期間成立信訪組,安排專人負責考生的信訪、申訴、投訴處理工作,接受社會監督。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十條招生對象為參加2025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并且成績達到相應錄取分數線的考生。
第十一條學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及有關要求均以各生源省份公布為準。各招生專業無男女比例限制。入學外語考試語種不限,入學后外語教學語種為英語。
第十二條錄取批次:海南省錄取批次為高職(專科)批次,其他生源省份錄取批次根據各省要求而定。
第五章錄取規則
第十三條按照教育部“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要求,堅持德、智、體全面發展的標準和按志愿擇優錄取的原則,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做到公平、公正、公開。按照各生源省的招生錄取政策進行錄取,無加試要求。
第十四條錄取體檢要求,嚴格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考生須據實上報健康狀況,若隱瞞病情病史,學校將按照本校學籍管理規定中有關退學與休學的規定執行。學校作特別強調:考生患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第一條中列出的六大類疾病,學校可以不予錄取;患有第二條列出的第1-3類疾病,學校有關專業可不予錄取。
第十五條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按各省規定執行。將同一輪投檔考生視為院校志愿順序相同,不設院校志愿級差。專業按“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愿順序”的原則錄取,不設專業志愿級差。當投檔分數相同時,若生源地規定了位次確定原則,優先錄取位次高者。若生源地未規定位次確定原則,高考改革省依次按實考總分、語文單科成績、數學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選考科目中最高科成績、選考科目中次高科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其他省考生依次按實考總分、語文單科成績、數學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綜合科目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當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均未錄取且考生服從專業調劑時,新高考改革省(自治區、直轄市)政策允許專業組內調劑的,在專業組內隨機調劑至錄取計劃未滿的專業;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隨機調劑至錄取計劃未滿的專業;不服從調劑者,原則上作退檔處理。
第十六條實行高考改革的省,按照我校在該省市公布的選考科目要求和該省市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公布的有關錄取規定錄取。
第十七條根據教育部文件精神,原則上認可各省招生部門有關加分和優先錄取的規定,錄取時以考生投檔成績為準。
第六章報到、注冊及畢業
第十八條被錄取新生必須持錄取通知書按時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時入學者,應在學校報到截止之日前以書面報告(附有關證明材料)形式向學校請假,請假原則上不得超過兩周,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十九條新生報到時,學校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進行資格初審,合格者予以注冊學籍。三個月內進行入學體檢及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將根據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屬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學籍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學籍。
第二十條新生入學注冊后,學校按培養方案對學生進行培養,符合畢業條件者,頒發國家承認的專科畢業證書,并在教育部指定的學籍學歷信息管理平臺進行學歷電子注冊。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三亞護理職業學院;頒發學歷證書的證書種類:國家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證書。
第七章收費標準
第二十一條依據《三亞護理職業學院2025年高職(專科)學生收費標準公示》的收費項目及收費標準,各專業收費標準如下:
學費:護理、醫學美容技術、藥品經營與管理、助產、藥學、健康大數據管理與服務、現代家政服務與管理、智慧健康養老服務與管理等專業學費19800元/生/學年;醫學檢驗技術、康復治療技術等專業學費21800元/生/學年;中醫康復技術、口腔衛生保健等專業學費23800元/生/學年。
住宿費:四人間3600元/生/學年。
教材費:800元/生/學年(代收費,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第八章學生獎助政策
第二十二條學校建立了完整的“獎、助、勤、減、補”學生資助體系,以激勵在校生勤奮學習和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具體按照教育部、海南省教育廳和我校相關規定執行。相關項目包括:
1.國家獎學金
2.國家勵志獎學金
3.國家助學金
4.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5.在校生(含應、往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享受學費補償、代償助學貸款。
6.海南省獎助學項目:海南省優秀貧困大學生獎學金。
7.學校獎助學項目:
(1)學校獎學金
(2)勤工助學
(3)“綠色通道”:對被錄取入學、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學校一律先辦理入學手續,然后再根據核實后的情況,分別采取不同辦法予以資助。
(4)臨時生活補助:學校給予發生臨時困難的學生發放適當的生活補助。
(5)家庭貧困學生和殘疾學生學費減免:學校對符合條件的學生給予一定的學費及住宿費減免。
第二十三條學校嚴格按海南省教育廳《海南省民辦高校學生退(轉)學退費辦法》(瓊教計〔2008〕158號)執行。
第九章招生工作咨詢、監督與申訴
第二十四條錄取結果等相關信息,可通過考生所在省招辦開設的招生錄取信息查詢通道查詢,也可通過我校以下方式咨詢、監督與申訴:
地址:海南省三亞市育才生態區育才鎮立新路18號
郵編:572031
聯系部門:三亞護理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
聯系電話:(0898)88895599、88835599、88815599、88845599
學校網址:https://www.syicn.cn
招生郵箱:syicn@syicn.cn
監督電話:(0898)88695599
第十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我校從不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代辦招生事宜,有關招生錄取問題,請直接與我校招生辦公室聯系,否則,出現任何后果,學校概不負責。
第二十六條學校原公布的有關招生工作的制度、規定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不一致的,以國家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由三亞護理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標簽:三亞護理職業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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