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職業技術學院 2025年全日制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2025-07-05 22:15:57本站原創
新余職業技術學院
2025年全日制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為保證學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及江西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招生實際,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一條本章程適用于新余職業技術學院普通高職(專科)的招生錄取工作。
第二條新余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考試錄取嚴格執行教育部關于高校招生“十公開”的有關規定,嚴格貫徹執行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全面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三條學校概況
學校全稱:新余職業技術學院
學校代碼:4136014920
學校性質:公辦
辦學層次:專科
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學習形式:全日制
第四條招生專業、學制
序號
招生專業
學制(年)
1
數控技術
3
2
數字化設計與制造技術
3
3
電氣自動化技術
3
4
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
3
5
嬰幼兒托育服務與管理
3
第五條我校所有招生專業均無面試要求,外語語種不限。
第六條錄取規則
1.經教育部統一部署的高考后,按生源所在省的招生主管部門確定的最低錄取控制線,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愿”的原則進行錄取。所有進檔考生在錄取及確定專業時,根據考生填報我校的專業志愿情況,嚴格按投檔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的考生,若服從專業調劑則由學校根據分數調劑到未錄滿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的,作退檔處理。投檔成績出現同分的考生,依次按數學、語文、外語、其他科目高考成績排序錄取并確定考生專業。實行高考制度改革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在遵守生源所在地招生錄取政策的基礎上執行本章程的相關規定。對于同分考生,生源省如提供同分位次,按位次順序錄取并確定考生專業;如未提供同分位次,按數學、語文、外語、首選科目、再選科目等級轉換總分的高考成績排序錄取并確定考生專業。
2.對加分或降分的考生,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執行。
3.凡未經當地省級招生部門辦理錄取手續的考生,不能在本學校取得普通高等學校學籍。
4.學校所開設的各招生專業,不設選考科目要求,文、理兼收。
5.我校所有專業無加試要求。
6.各專業的招生,男女比例不受限制。
7.年齡、婚姻狀況等不受限制。
8.沒有思想品德鑒定的考生,學校不予錄取。
9.考生身體條件依據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的文件規定執行。我校各個專業均有實操要求,四肢有殘疾的考生,不宜報考我校。
第七條收費標準
學費:5000元/學年(贛教計字【2001】225號;如有調整,按省人民政府批準的學費標準執行)
住宿費:1000元/學年(贛教計字【2002】146號)
代收教材費:1000元/學年(按實際發生金額結算,多退少補)
第八條助學措施
高等教育階段建立起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服兵役國家教育資助、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等多種形式有機結合的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考入大學,可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按時報到。入校后,學校對其家庭經濟困難情況進行核實,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
(1)國家獎學金(全日制在校二年級及以上(含二年級)的學生):10000元/生/年;
(2)國家勵志獎學金(全日制在校二年級及以上(含二年級)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需經家庭經濟困難認定)):6000元/生/年;
(3)國家助學金(全日制(不含退役士兵)在校生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一檔4800元/生/年,二檔3700元/生/年,三檔2600元/生/年。
第九條頒發學歷證書
學生修完學校規定的全部課程,經考核合格,可頒發由教育部統一印制、網上電子注冊的新余職業技術學院普通高等學校專科畢業證書。
電話:0790-6344240、0790-6340189、0790-6851966、0790-6851288
傳真:0790-6851288
學校地址: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區文教路806號
郵編:33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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