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河科技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2025-07-05 22:44:28本站原創
黃河科技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相關文件規定,結合學校本專科招生工作實際情況,為規范招生行為,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招生工作嚴格貫徹執行國家教育方針,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三條學校全稱:黃河科技學院
第四條辦學性質及類型:民辦普通本科高等學校
第五條辦學層次:本科、專科教育
第六條學校地址:學校法定注冊地址為河南省鄭州市二七區航海中路94號,現已投入使用校區三個,分別是:南校區(鄭州市紫荊山南路666號)、北校區(鄭州市二七區航海中路94號)和濟源校區(河南省濟源市濟源大道東段666號)。
第七條黃河科技學院應用技術學院(辦學地點濟源市)系教育部“應用科技大學”改革試點項目,辦學地點:河南省濟源市濟源大道東段666號。
第二章組織機構和人員
第八條學校成立由校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學校招生政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九條學校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招生日常工作。我校不委托任何社會性中介機構或個人從事招生工作。
第十條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確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
第三章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學校按照河南省教育廳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根據學校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結合往年的招生錄取、專業培養、畢業生就業等情況編制本年度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
第十二條學校招生計劃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后,通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形式向社會公布。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學校預留不超過本校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及部分同分考生的錄取工作。
第十三條具體招生專業和計劃以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第四章錄取規則
第十四條學校錄取批次安排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批次為準。
第十五條學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按照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確定提檔比例。
第十六條學校按照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根據考生高考投檔成績、高考位次、藝體類綜合成績及專業成績、專業志愿、體檢情況,結合考生綜合素質評價等確定考生是否錄取及錄取專業。
(一)普通類專業錄取規則
對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愿”的原則分配專業。考生所報專業志愿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在同組內進行專業調劑;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若生源省份有單獨錄取規則,從其規定。
對于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若生源地規定了位次確定原則,從其規定;若未規定位次確定原則,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由高到低進行排序錄取。
(二)藝術、體育類專業錄取規則
藝術類、體育類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對于高考文化總成績和專業省級統考成績均達到相應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根據學校選定的綜合成績計算辦法,依據考生綜合成績,按照平行志愿投檔規則進行錄取。當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先按藝術類、體育類省級統考成績排序,如仍相同,再按照普通類同分排序辦法,由高到低排序錄取。
若生源省份(自治區、直轄市)有明確的錄取規則,從其錄取規則;若無明確錄取規則,按我校錄取規則執行。
1.藝術類專業計分辦法:藝術類各專業的綜合成績均為高考文化總成績×50%+專業省級統考成績÷300×750×50%,即:綜合成績=高考文化總成績×0.5+專業省級統考成績×1.25。
2.體育類專業計分辦法:體育教育專業的綜合成績為高考文化總成績×100%,即:綜合成績=高考文化總成績×1。
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運動訓練兩個專業招生錄取相關事宜以上級文件、學校相關專業招生簡章為準。
(三)藝術類招生專業及招考對象:
1.藝術類招生專業
本科層次:攝影、動畫、播音與主持藝術、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音樂學、音樂表演、舞蹈編導、舞蹈編導(國際舞蹈方向);
專科層次:音樂表演、舞蹈編導、播音與主持。
2.省級統考招生對象如下:音樂表演器樂、音樂表演聲樂、音樂教育、舞蹈類、播音與主持類、美術與設計類。
第十七條高考外語語種要求:外國語言文學類(含英語專業、商務英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日語專業的應試語種為英語或日語;其它專業不限制外語語種。學校公共外語課程為英語。
第十八條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的有關規定。
第十九條執行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第二十條根據上級主管部門有關規定,錄取結果通過學校官方網站和微信公眾號等渠道向社會公布。
第五章資助與獎勵
第二十一條資助與獎勵主要分為國家資助、學校資助及社會捐助的項目,均用于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培養他們不畏困難,自立自強的品質。
第二十二條國家資助是指國家在高等教育本專科階段建立起國家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服兵役國家資助等資助項目。主要包括:國家獎學金(10000元)、國家勵志獎學金(6000元)、國家助學金(平均資助標準3700元)、國家助學貸款(最高可貸20000元)、服兵役國家資助(20000元)。
第二十三條學校資助是指學校利用從事業收入中提取的資助資金設置的各類資助項目,主要包括校內優秀學生獎學金、勤工助學、“勵志成才大學生”、臨時困難補助、“綠色通道”等。
(一)校內優秀學生獎學金:為激勵廣大學生刻苦學習,奮發向上,學校設優秀學生獎學金。劃分為四個等級,特等獎學金、一等獎學金、二等獎學金、三等獎學金。每學年一次,學生獲獎學金比例占25%。
(二)勤工助學:學校每年在圖書館、智慧館、民辦教育研究院、民辦教育博物館等多部門及各院部設置勤工助學崗位。
(三)“勵志成才大學生”評選:學校為樹立優秀貧困大學生典型,挖掘先進,鼓勵學生正確面對困難,每年評選一次,獎勵金額每人2000元。
(四)臨時困難補助:學校專門為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設立,包括臨時困難生活補貼和冬季送溫暖補助。臨時困難補助主要用以解決突發性的臨時困難(自然災害補助、突發變故補助、大病緊急救助)。
(五)“綠色通道”:為切實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學校建立“綠色通道”制度,即對被錄取入學、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學校一律先辦理入學手續,然后再根據核實后的情況,分別采取不同辦法予以資助。
第二十四條社會捐助是指由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個人愛心捐助的資金所設置的資助項目,主要包括“王好君愛心”助學金、“慧杰助學圓夢計劃”等資助項目。
(一)“王好君愛心”助學金:由愛心人士王好君先生捐助,自2020年開始,每年20萬元,共10年,每年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30人左右,每人每月享受500---1500元生活補貼。
(二)“牛衛民愛心”助學金:為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激勵貧困學生自力自強,奮發向上。校友牛衛民先生自2020年成立“牛衛民愛心”助學金,每年5萬元,捐贈10年,每年評選一次,資助金額1000-2000元。
(三)“慧杰助學圓夢計劃”:“慧杰助學圓夢計劃”項目于2020年11月28日正式啟動,該項目旨在對品學兼優的家庭貧困學生進行資助與幫扶,資助金額不等,資助對象為一年級普招本科、家庭貧困,品學兼優,性格開朗,積極向上,認同學校以及基金會發展理念,熱愛公益慈善事業學生。
第二十五條學生需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隨錄取通知書發放)申請家庭經濟困難認定,據此可申請相關資助項目。
第六章畢業及就業
第二十六條學生在培養方案規定的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授予相應的學士學位。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為黃河科技學院。
第二十七條學校高度重視畢業生就業工作,以社會需求為導向,以數字化平臺為支撐,立足學生自我價值實現與高質量就業需求,建立了“基礎能力+實踐能力+應用能力”的三段式職業指導新模式,構建了由職業指導課教師、學業導師和輔導員為主要成員的“三師”協同育人格局,形成了“三大中心”聯動服務機制和“3331”大學生高質量職業發展支持體系,為大學生高質量就業發展提供全方位、有效度、個性化保障。
第七章收費標準及其它
第二十八條收費標準:普招本、專科專業學費標準:詳見分專業表,住宿費標準:1500元/年/生。
第二十九條新生入學后,學校將按照上級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審查。審查不合格者,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條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三十一條本章程由黃河科技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二條學校聯系方式
學校地址:
河南省鄭州市紫荊山南路666號(南校區)郵政編碼:450061
河南省濟源市濟源大道東段666號(濟源校區)郵編:459000
聯系電話:0371-888588880391-3711002(濟源校區)
學校網址:www.hhs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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