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工商大學2025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25-09-22 21:07:48網絡整理
重慶工商大學2025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為更好地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保證我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簡介
重慶工商大學是重慶市教育委員會主管的公辦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學校,學校標識碼:4150011799。學校始創于1952年,2002年1月18日經教育部批準,由原渝州大學和原重慶商學院合并組建而成。凡具有我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讀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重慶工商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學,F有南岸(含蘭花湖片區)和茶園兩個校區,南岸校區位于重慶市南岸區學府大道19號,茶園校區位于重慶市南岸區梨花大道西側。
第三條就讀地點
經濟學院、金融學院、管理科學與工程學院、公共管理學院、文學與新聞學院、法學與社會學學院、數學與統計學院、外國語學院、體育學院、國際商學院的新生在南岸校區就讀;
工商管理學院、會計學院、藝術學院、現代國際設計藝術學院的新生在南岸校區蘭花湖片區就讀,大二年級起,工商管理學院、會計學院的學生將搬往南岸校區就讀,藝術學院和現代國際設計藝術學院的學生繼續在南岸校區蘭花湖片區就讀;
人工智能學院、機械工程學院、環境與資源學院、食品科學與工程學院的新生在茶園校區就讀。
第四條學,F有通過教育部復核的2個中外合作辦學機構(教外綜函〔2006〕59號文件):一是與美國韋德恩大學合作舉辦的非獨立法人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國際商學院(許可證編號為MOE50USA02DNR20000002O),國際商學院正在按照“提質增效、轉段升位,頒發雙學位”的目標變更外方合作辦學主體,拓展國外高校開展合作辦學。二是與波蘭華沙人文社科大學合作舉辦的非獨立法人中外合作辦學機構——現代國際設計藝術學院(許可證編號為MOE50NLA02DNR20030001O)。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五條學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委員會,統籌協調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設置本科招生辦公室,具體負責學校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學校紀委監察室負責對本科招生工作進行全面監督。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六條學校面向全國31個。ㄗ灾螀^、直轄市)及港澳臺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學生,并根據事業發展、社會需求、畢業生就業等情況編制招生計劃。
第七條學校設有63個本科招生專業,其中有經濟與貿易類、金融學類、工商管理類、公共管理類、新聞傳播學類和社會學類6個大類招生(含16個專業),其余專業按具體專業招生。
序號
大類名稱
包含專業
1
經濟與貿易類
貿易經濟、國際經濟與貿易
2
金融學類
金融學、保險學、投資學
3
工商管理類
工商管理、人力資源管理、市場營銷、國際商務
4
公共管理類
勞動與社會保障、城市管理、土地資源管理
5
新聞傳播學類
廣播電視學、網絡與新媒體
6
社會學類
社會學、社會工作
學校招生專業(類)及招生計劃、錄取批次以各省級招辦、教育考試院公布的信息為準。
第八條根據教育部相關政策,我校預留本科招生計劃34名,主要用于高水平運動員招錄和調節生源地線上生源不平衡問題,使用預留計劃堅持集體議事、集體決策的原則。
第四章錄取原則
第九條學校按照教育部、各省級招辦的規定,根據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新生。
第十條商務英語專業要求考生外語語種為英語,其他專業不限外語語種,在大學就讀期間公共外語以英語授課;各專業不限制男女生比例;中外合作專業原則上只錄取有相關專業志愿的考生。
第十一條部分專業的外語成績要求:
1.商務英語和法語2個專業的外語高考單科成績要求110分及以上。
2.金融學(中外雙學士出國2+2)和會計學(中外雙學士出國2+2)2個專業的外語高考單科成績要求90分及以上。
3.視覺傳達設計(中外合作)、服裝與服飾設計(中外合作)2個專業外語高考單科成績要求60分及以上。
第十二條實行“順序志愿”投檔的省份,在第一志愿未錄取滿額時,將依次錄取其他志愿線上考生;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按相關省份的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按照“專業+院校”志愿進行投檔的省份,考生檔案投檔到我校后直接錄取到所投專業,不再進行專業分配和調劑。
非高考改革省份或按照“專業組+院校”投檔的高考改革省份,根據考生所在省份的具體規定,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根據考生的專業志愿安排專業。
1.投檔分相同時,按照考生所在省份同分排序規則確定位次。如所在省份無排序規則,按照語文+數學、語文、數學、外語成績依次排序,分數高者優先。
2.對報考的專業計劃已滿且愿意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在缺額的專業中進行安排;對未滿足專業志愿,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第十四條美術類專業錄取原則
1.考生高考文化成績、專業統考成績均應達到所屬省級招辦規定的相應控制線。
2.按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按該省投檔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根據考生專業志愿安排專業。投檔成績相同時,按照考生所在省份同分排序規則確定位次。如所在省份無排序規則,專業成績高者優先;若專業成績相同則再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成績。
3.按順序志愿投檔的省份,按綜合分數排序,從高分到低分根據考生的專業志愿安排專業。綜合分計算方法為:[(文化成績/文化總分)*300*50%+(統考專業成績/統考專業總分)*300*50%],成績保留兩位小數。綜合分相同的情況下,專業成績高者優先;若專業成績相同則再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成績。
4.對報考的專業計劃已滿且服從專業調劑的進檔考生,學校按照考生綜合分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在缺額的專業中進行安排,直至錄取滿額。未滿足專業志愿,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第十五條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錄取原則:在文化、專業成績分別達到所在省級招辦規定的控制線基礎上,對進檔考生按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擇優錄取。專業成績為考生參加所在省市的表(導)演類(服裝表演方向)省級統考成績。
第十六條體育教育專業錄取原則:在文化、專業分別達到所屬省級招辦規定的控制線基礎上,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對進檔考生按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擇優錄取。順序志愿投檔的省份,對進檔考生按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擇優錄取,綜合分計算方法為:[(文化成績/文化總分)*100*40%+(體育專業成績/體育專業總分)*100*60%],成績保留兩位小數,綜合分相同的情況下,專業成績高者優先;若專業成績相同則再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成績。
第十七條高考改革省份招生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以各省級招辦(教育考試院)公布的為準。
第十八條學校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院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1.患有下列疾病者,學校不予錄取:(1)嚴重心臟。ㄏ忍煨孕呐K病經手術治愈,或房室間隔缺損分流量少,動脈導管未閉返流血量少,經二級以上醫院?茩z查確定無需手術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壓。唬2)重癥支氣管擴張、哮喘,惡性腫瘤、慢性腎炎、尿毒癥;(3)嚴重的血液、內分泌及代謝系統疾病、風濕性疾病;(4)重癥或難治性癲癇或其他神經系統疾病;嚴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攜帶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6)結核病除下列情況外不予錄。á僭l型肺結核、浸潤性肺結核已硬結穩定;結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遺有胸膜肥厚者;②一切肺外結核(腎結核、骨結核、腹膜結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結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復發,經二級以上醫院(或結核病防治所)?茩z查無變化者;③淋巴腺結核已臨床治愈無癥狀者。)
2.不招收色弱、色盲和單色識別不全的專業:環境工程、食品科學與工程、應用化學、化工工程與工藝、制藥工程和體育教育。
3.不招收色盲和單色識別不全的專業:應用物理學、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產品設計、影視攝影與制作、數字媒體藝術、視覺傳達設計(中外合作辦學)和服裝與服飾設計(中外合作辦學)。
4.不招收單色識別不全的專業:經濟學、數字經濟、經濟學(聯合學士學位項目)、經濟統計學、工商管理類、工商管理(聯合學士學位項目)、會計學、財務管理、審計學、工程管理、大數據管理與應用和公共管理類。
5.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體檢要求:(1)凈身高:男生175-184cm,女生165-173cm;(2)外形:五官端正、身材勻稱、動作協調、形象氣質佳,無過度肥胖或發育不良,無明顯“O”型或“X”型腿,無明顯內、外八字步;著夏裝時體表暴露部位無明顯的疤痕和色素異常、無影響肢體功能的疤痕、紋身和難以治愈的皮膚;(3)視力(C字表視力標準):矯正每眼遠視力不低于0.5;無色盲、色弱、斜視;(4)聽力:無影響耳壓功能的疾病,聽力正常,聽力不低于5米;(5)其他:無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無各類慢性疾;身體條件符合《中國民用航空人員醫學標準和體檢合格證管理規則》。
第五章收費及其它
第十九條各專業學費按照重慶市價格主管部門現有核定標準執行,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計劃及學校本科招生網上公布,后續如有調整,按照價格主管部門新規定標準執行。其中,普通類專業每生每年學費為3200-5600元,普通藝術類專業每生每年學費為11500元,中外合作藝術類專業每生每年學費為35000元,中外雙學士出國2+2校際交流項目每生每年學費為30000元。住宿費標準為每生每年750-1200元。全日制本科生實行學分制收費,學費的收取、結算按照《重慶工商大學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試行學分制收費方案》執行。學生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按上級和學校相關規定辦理學費、住宿費結算。
第二十條新生應在學校規定時間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時入學者,應向學校提前請假,請假時間不得超過兩周。未請假或請假逾期未辦理入學手續者,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3個月內進行體檢和入學資格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將視情況予以相應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在校期間,一旦發現并核實高考錄取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二十一條我校設有校長榮譽獎、國家獎學金、勵志獎學金、優秀學生綜合獎學金、專項獎學金、單項獎學金等多種學生獎學金(綜合獎勵),并按照國家政策規定落實各項資助政策,建立了以“獎、貸、勤、助、減、免、補”為主體的助學體系,為學生提供實踐經營、學生助理等學校創業實踐和勤工儉學崗位平臺。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學校招生錄取信息咨詢公開渠道
學校本科招生官網:https://acgozs.ctbu.edu.cn/
招生咨詢電話:023-62769696
招生監督電話:023-62769741
第二十三條我校未委托任何社會中介機構或個人從事代理招生工作。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解釋權屬學校本科招生工作委員會,自發布之日起生效。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政策如與本章程沖突者,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發生沖突,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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