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江職業技術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2025-09-22 22:00:23網絡整理
內江職業技術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一、學校概況
1.學校名稱:內江職業技術學院
2.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專科學校
3.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4.校址:四川省內江市東興區漢安大道東四段199號
二、組織機構
1.學校設立以黨委書記和院長為雙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招生工作,討論和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2.學校教務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3.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同時接受考生、社會、新聞媒體、紀監機關的監督。
三、招生計劃
學校以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為基礎,按四川省下達的2025年招生計劃,結合學校自身發展定位、辦學條件、畢業生就業情況和各省(區、市)的生源情況等為主要依據制定各專業分省招生計劃,經院長辦公會審議,黨委會審定,并經四川省教育廳批準后執行。
招生計劃以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分省(區、市)分專業招生計劃詳見各省(區、市)教育考試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
四、錄取規則
1.實行“學校負責、省教育考試院監督”的錄取體制,執行教育部及各生源省份的有關政策,貫徹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按照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要求,堅持公平、公開、公正的基本原則擇優錄取。
2.學校在計劃招生的省教育考試主管部門統一組織下,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按國家或計劃招生的省教育考試院相關規定調閱考生的檔案,根據各省(區、市)招考委確定的投檔比例調檔。
3.對于進檔考生,學校采用“分數優先”的錄取辦法,根據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不設專業級差。若考生所填專業志愿都無法錄取時,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且符合專業組內未錄取滿額專業的錄取要求,將由學校從高分到低分調劑錄取到未完成計劃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志愿調劑,學校將作退檔處理。
4.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在文化、專業成績均符合生源省專科批控制分數線要求的前提下,學校對藝術類專業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的錄取原則,根據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5.在進檔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按照各省(區、市)公布的排序規則執行。四川省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數學兩科中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次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藝術類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依次比較省級專業統考成績、高考文化成績,若還相同,再按普通類高考文化成績同分排序規則由高到低排序。
6.加分政策:學校執行有關省(市、自治區)招考委制定的考生相關加分投檔政策,加分后總分達到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與其他無加分達到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同等對待。
7.各專業男女比例不限,外語語種不限,但進校后我校外語僅提供英語教學,非英語語種的考生在填報志愿時須慎重。
8.在總招生計劃不變的情況下,學校可根據錄取情況調劑各分專業計劃。
9.考生選考科目應符合各省(區、市)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我校專業選科要求。
五、體檢要求
我校各專業身體要求遵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其補充規定執行,并將對入學新生的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復查,對復查后不能進行正常學習的,按學籍管理規定處理。
特別說明:旅游管理專業、酒店管理專業因就業的需要,男生身高低于168cm、女生身高低于158cm慎重報考。
六、錄取與入學
1.被我校錄取的考生,經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批準后,學校招生網站公布錄取結果,并及時向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
2.凡在我校規定報到的時間截止后20天之內,未到學校報到且未履行請假手續的學生按自動放棄入學資格處理。
3.開學后,報到人數不足30人的專業將不開班,學生將調整至相近專業學習。
七、畢業證頒發
學生在規定學習年限內,完成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全部課程和教學環節,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頒發國家承認并由教育部電子注冊的普通專科畢業證書。
1.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內江職業技術學院。
2.學歷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
八、學費標準
學生的學費和住宿費標準嚴格按照省發展改革委、教育廳、財政廳、省市場監管局有關政策執行。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按照規定的項目,堅持學生自愿、不得營利的原則收取。
九、學生資助
學生資助項目分為國家資助、地方政府資助、學校資助、社會資助,評選程序按國家、省、學校的相關規定執行。
國家資助項目: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等。
地方政府資助:困難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
學校資助項目:學校十佳之星、學校勤工助學等。
社會資助:筑夢獎學金、“棟梁工程”大學新生資助、暖冬助學等。
學校提供多種方式并舉的資助辦法,同時開通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入學“綠色通道”,保障每位學生順利入學。
十、其他須知
1.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3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新生的錄取手續及程序、錄取資格等進行復查。對于通過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騙取高考加分資格、錄取資格或冒名頂替入學的新生、未按規定公示有關資格身份的新生、未經省級招辦辦理錄取手續的新生以及違規錄取的新生,一律取消入學資格并不予學籍電子注冊。
2.我校未授權任何招生機構和個人進行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
3.本章程由內江職業技術學院教務處負責解釋。本章程所涉及文件內容,上級部門有最新文件規定的,以上級部門最新文件內容為準。
十一、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832-2265927、2261439
監督電話:0832-2264990
學校網址:http://www.njvtc.edu.cn
招生網址:http://zs.njvt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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