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醫科大學海源學院2025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25-09-23 16:20:34本站原創
昆明醫科大學海源學院2025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昆明醫科大學海源學院以“海納百川、博極醫源”為校訓,意為“像海一樣包容博大,精勤不倦、廣泛而深刻地探究醫理本源”。學校于2001年由昆明醫科大學聯合昆明富達發展實業(集團)有限公司創辦,2004年通過教育部首批審核,確認為獨立學院,是一所以培養醫藥衛生類人才為主的本科大學。學校醫藥衛生特色鮮明,師資隊伍雄厚,教學資源豐富,設施設備先進,學習環境優越,共有22個本科專業,涵蓋醫學、理學、工學、管理學、教育學等5個學科門類。2013年通過省教育廳對獨立學院首批教學工作評估;2015年在民辦本科院校辦學水平評估中獲A等;2023年在全省民辦高校辦學情況評估中名列前茅,在全省民辦高校黨建工作考核中持續評為優秀。2024年云南省本科專業綜合評價結果顯示,我校被評定為全國平均水平及以上的專業覆蓋學生占98.26%。先后被評為云南省優秀普通高等學校、云南省民辦教育示范高校、云南省文明學校、中共云南省委組織部“兩新”組織黨建工作示范點、云南省大學生就業工作先進單位等,是莘莘學子理想的求學之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和規定,為更好地貫徹實施陽光工程,實現依法治招,保證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一、辦學性質及地址
(一)學校全稱:昆明醫科大學海源學院
(二)主管部門:云南省教育廳
(三)學校標識碼:4153013332
(四)辦學層次:本科
(五)辦學形式:全日制
(六)學制:本科根據專業類別,基本學制有四年和五年兩類
(七)頒發證書:學生在學校規定的學習年限內且達到所學專業畢業要求,由昆明醫科大學海源學院頒發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電子注冊的普通高校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昆明醫科大學海源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八)辦學性質:普通本科高等學校(獨立學院)
(九)校址
1.高新校區:云南省昆明市高新技術開發區海源北路389號(郵編:650106)
2.楊林校區:云南省昆明市嵩明職教新城文苑路1號(郵編:651700)
學校高新、楊林兩校區辦學。2025年錄取的新生在楊林校區入學就讀。
(十)錄取結果公布渠道,網上查詢網址
(https://zs.kyhyxy.com/kyhyxyzs/webb)
二、招生機構與監督機構
(一)成立昆明醫科大學海源學院招生委員會,下設辦公室在招考與社會服務處,全面負責招生工作。
(二)學校紀檢監察室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三、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
(一)學校根據國家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結合學校人才培養、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畢業生就業升學情況、區域協調發展及國家重點支持政策、歷年計劃因素,綜合確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二)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生考試管理部門下達為準。
(三)預留計劃,2025年不設置預留計劃。
四、錄取原則
(一)學校招收的本科學生應符合教育部頒布的有關考生報名資格的規定。
(二)所有招生專業統考外語語種不限,學生入學后公共外語教學的主要語種為英語。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避免入學后因英語成績不合格影響畢業。
(三)學校招生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的原則;嚴格執行國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錄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關規定;以考生填報的志愿和投檔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體健康狀況符合相關專業培養要求、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擇優錄取。錄取過程中,接受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招生機構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四)院校志愿錄取按照云南省招生考試院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考試主管部門相關規定執行。
(五)專業志愿錄取根據考生投檔成績及專業志愿,遵循分數優先、結合志愿的原則進行錄取,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隊,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根據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錄取,不設專業級差。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但已投檔到我校的情況下,服從專業調劑者,調劑到投檔專業組內未錄滿專業;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
(六)在各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過程中,如遇同分情況,若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投檔成績已顯示了各省的排序規則,則按照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排序規則執行;若投檔成績中沒有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排序規則,且投檔成績相同,則按文化實考成績(不含照顧分)中語文、數學、首選科目成績、再選科目總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依次、逐項比較,并按比較結果排列出先后順序。如果所有科目分數都相同,則報上級招生主管部門同意后按相關政策錄取。
(七)若首次投檔生源不足,未完成的招生計劃參加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征集志愿錄取。
(八)對政策性加分考生的錄取,按照教育部規定的屬地化管理原則,執行考生所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或招生機構制定的加分政策和錄取規定。
(九)未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錄取按當地招生主管部門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十)所有專業男女比例不限。
(十一)按國家及云南省相關政策規定,臨床醫學類和口腔醫學類學生,畢業后應按規定進行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
(十二)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補充規定。學校招收身心健康,體檢符合《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考生。除《指導意見》規定的條目外,結合學校專業培養實際需求,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出現以下情況者提出專業選擇建議:
1.考生患有《指導意見》第一條中列出的六大類疾病,我校不予錄取。
2.考生患有《指導意見》第二條列出的色盲、色弱者,我校醫學類及《指導意見》列出的相關專業不予錄取。
3.考生患有《指導意見》第三條列出的任何一眼視力矯正到4.8鏡片度數大于800度者;一眼失明另一眼矯正到4.8鏡片度數大于400度者;兩耳聽力均在3米以內,或一耳聽力在5米另一耳全聾者;斜視、嗅覺遲鈍、口吃者,不宜就讀我校醫學類及《指導意見》列出的相關專業。
4.左利手者口腔醫學專業不予錄取。
五、新生入學報到
被我校錄取的新生,應在學校規定的期限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所在學院辦理請假手續。未請假或請假逾期兩周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六、新生入學資格復查
新生報到時,嚴格按照國家政策和學籍管理規定,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和身體健康復查,合格的辦理入學手續,予以注冊學籍;身體健康復查不符合《指導意見》規定的,取消入學資格;審查發現新生的錄取通知書、身份證信息、考生信息等證明材料,與本人實際情況不符,或有其他違反國家招生考試規定情形的,取消入學資格;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七、收費標準
(一)學費收費標準
1.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專業28000元/年/生。
2.醫學影像技術、醫學檢驗技術、生物醫藥數據科學專業25000元/年/生。
3.護理學、助產學、藥學、康復治療學、眼視光學、中藥學、衛生檢驗與檢疫、運動與公共健康專業24000元/年/生。
4.運動康復、健康服務與管理、財務管理、制藥工程、應用心理學、公共事業管理、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醫療保險專業20000元/年/生。
(二)住宿費收費標準
高新校區:8人間1650元/年/生。
楊林校區:4人間3300元/年/生。
備注:學費、住宿收費標準,以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最終備案的收費標準執行。
八、獎、貸、助學措施
學校在嚴格貫徹落實國家各項資助政策的基礎上,建立了“獎、助、貸、勤、減、免、補”七位一體的資助體系,包括設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省政府獎學金、省政府勵志獎學金、校級特等獎學金、校級一、二、三等獎學金及單項獎學金;同時設立校級助學金、綠色通道、勤工助學、學費減免以及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等措施,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提供有力的資助保障。全國大部分地區已全面開展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凡有貸款需求的學生,可于領取到錄取通知書后、報到注冊前到入學前戶口所在地縣(市、區)教育體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咨詢和辦理。
九、招生工作的特別說明
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關于高等學校招生相關要求,錄取工作公平、公開、規范、有序。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與招生工作有關的任何費用。任何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十、招生工作的監督與申訴
接受紀律監督與申訴的聯系部門:紀檢監察室
監督電話:0871-68317524
傳真:0871-68317524
電子郵箱:kyhyjjjc@126.com
十一、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咨詢熱線:0871-68317580,67985999(含傳真)
學校網址:https://www.kyhyxy.com
招生網址:https://zs.kyhyxy.com/kyhyxyzs/webb
電子郵箱:kyhyxyzs@163.com
微信公眾號:昆明醫科大學海源學院招生
十二、本章程未盡事宜,以國家及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十三、本章程適用于2025年普通本科招生,自公布起執行。以往招生工作的有關規定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廢止,均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由昆明醫科大學海源學院授權昆明醫科大學海源學院招考與社會服務處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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