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學2013年自主招生申請條件:
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善于獨立思考,思想政治品德優秀,且身體條件符合國家高考體檢標準的省級重點中學(省級示范性高中)應屆高中畢業生,可以通過以下方式報名:
(一)學生自薦
1、高中階段獲得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省級賽區二等獎(含)以上者、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三等獎以上者,并且綜合成績排名在年級同科類前30%。
2、具有外語、文學方面的特殊才能,并且綜合成績排名在年級同科類前30%,高中階段獲得下列條件之一:
(1)全國創新英語大賽優勝獎;
(2)全國中學生英語能力競賽全國決賽獲獎者;
(3)全國新概念作文大賽一等獎;
(4)獨立創作的文學出版刊物(只限文科考生)。
3、具有我校本年度規定的選拔保送生資格者。
(二)中學推薦
具有創新潛質或學科特長,且高中階段學習成績一貫優異,綜合成績排名在年級同科類前30%的學生。由中學根據我校分配的名額進行推薦。
(三)校長推薦
對于吉林大學“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試驗計劃”和“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招收的學生,根據各中學近年考入我校的學生數量、質量以及在校綜合表現確 定的推薦人數。實行部分中學校長實名推薦的報名方式。招生范圍為天津、河北、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山東、河南等8省、市、自治區的理科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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