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高考改革有何特色?專家:體現敢為人先精神(2)
2016-03-04 10:51:14新快報
●華南師范大學原副校長兼華師附中原校長吳穎民緊緊抓住立德樹人這一根本任務
《實施意見》緊緊抓住立德樹人這一根本任務,把促進學生健康成長作為改革的出發點和落腳點,突出考試招生對素質教育的導向作用,重視學生成長發展過程的連續性,將高考和中學階段的學生考核評價和高校人才培養統籌考慮,建立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度和綜合素質評價制度。在全面實施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基礎上,不分文理科設置考試科目。學生在一定范圍可自主選擇計入高考總分的學業水平考試科目;可選擇外語和學業水平考試次數,增加了學生成長發展的選擇性,適應學生全面發展、個性發展、健康成長的需要。
我認為,各地各高校要充分認識國家制定考試招生制度的意圖,努力把國家賦予學生的學習自主權、選擇權還給學生,積極創造條件實施“選課制”、“走班制”、“導師制”,同時加強高中學生職業發展指導,讓學生更好地認識自身條件和社會需求,找準成才方向。
●中山大學教育現代化研究中心主任馮增俊教授
把公平公正作為改革基本價值取向
考試招生制度改革,關系到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社會高度關注。多年來,廣東省教育廳、考試院非常重視升學考試招生的公平公正工作,不僅開展課題研究,而且還多次舉辦各種研討會,探討和征求各方意見。今年出臺的《實施意見》一以貫之堅持把公平公正作為升學考試改革的基本價值取向,在科目設置、考試組織、錄取實施等環節著力完善規則,健全體制機制,以公平性、可行性考量每一項改革政策,并通過做好隨遷子女升學考試工作、增加農村學生上重點高校人數、加強誠信體系建設和管理、完善高校招生自律機制、深入實施“陽光工程”、減少和規范高考加分等一系列措施,積極回應人民群眾關切,切實地起到促進入學機會公平,保障了考試招生機會公平、程序公開、結果公正的作用。